第11章 新院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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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兄,早去早回!” 封莲儿突然喊道。 “早去早回!” 细奴也学了一句。 方晨笑着摆了摆手,又叮嘱道:“舅母,莲儿,我走后把门关上,谁来也别开。” 封莲儿乖巧道:“阿兄,我记下了。” 陆妻说道:“旭辉放心,有我照应着,去接你舅父吧!” 方晨赶着马车出了侧门,到县城外无人处,解下马车收起,翻身上马一路疾驰,一刻钟(半小时)后赶回了永盛村。 到篱笆院后不禁一愣,院里空荡荡的,陆贵不知去了哪里。 拴上马之后四处寻找,到了一个邻家后,发现一个洗衣服的女子,年纪约二十五六,身材娇巧玲珑、长相中等偏上,肤色却是水润白晰,为她增色了不少,话说回来,江南女子皮肤罕有不好的。 见有人过来,女子吓了一跳,一瞅之后松了口气,有些羞怯道:“小郎君,请问何事?” 方晨一拱手道:“请问小娘子,可曾看到我舅父陆贵?” 女子惊讶道:“小郎君是陆翁外侄?” 方晨点头道:“正是。” 女子叹息了一声道:“往那边找找吧,兴许就在那。” 说完后伸手一指,方晨顺着方向一看,隐约有一片占地极大的宅子,说实话,他来这里好几天了,整个村子还没转完。 “多谢小娘子了。” 方晨一拱手后,匆匆赶了过去。 到了近处一看,顿时吓了一跳,只见那所宅子门口围了黑鸦鸦一片人,纷纷议论不已。 “造孽啊!” “可不是?这小姑娘才多大?说没就没了。” “今年是第三个了吧。” “哎,奴仆的命就不是命。” 方晨个子比较高,微微踮起脚尖,便瞅见厚重的大门外丢着一卷血迹斑斑的草席,露出一双娇小的脚丫; “嘘——那几个恶犬出来了。” 木门嘎吱吱打开了,出来三个方晨的熟人,正是白管事和那两人家丁,好样是叫贾三、钱六。 “都围着作甚?散了罢!” 白管事瞪眼瞅了一圈,又对那妇人嚷道:“你这妇人真不知好歹!你家这小丫头不守规矩,偷窃主家财物出逃,被抓后百般抵赖,后又跳井自绝,家主宽厚,赠你些许钱财,找人埋了罢,别再闹腾了!” 说着撇下十几枚铜钱,转身就要进去。 “恶徒,还我女儿命来!” 妇人突然发疯般扑了上去,死死抱住了白管事的腿。 “放开!听见没有?放开!” 白管事对左右一使眼色,硬生生将妇人两手掰开,拖出几步后一丢,重重关上了大门。 嘭! 哐当! 就在这时,妇人突然奋力撞在门上,鲜血飞溅着倒了下去。 “陆家又逼死人命了!” 哐当! 就在群情汹汹之时,大也再次打开,这下冒出七八个家丁,个个拿着粗大的棍子,凶神恶煞地盯着众人。 白管事越众而出,捂着鼻子说道:“门口的都听着!知趣的速速离去,不得妄议!否则就是与陆家做对!” 人群顿时走了个七七八八。 “你们几个,把门口收拾收拾!找个地方埋了!” 白管事恶狠狠地瞪了一圈,转身对家丁们说道。 “旭辉,别看了!” 陆贵这时挤了过来,一拍方晨肩膀说道。 回去的路上,陆贵自言自语道:“自从这陆仁十二岁起,他家的婢女几乎每年都要死掉好几个,每个没一寸肌肤是完好的,可凄惨了。这陆仁近几年更是变本加厉。穷苦人家再难,也不能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啊!” 方晨没有说话,默默地跟在后面回了院子,等陆贵心情平复下来,这才问道:“舅父,家中田地可有人接手?” 陆贵摇头道:“问了好多家,都没人肯接,白给也没人要,真是怪了。” 方晨说道:“转不出去就先放着吧,以后再说,咱们也不缺纳捐的钱。” “只能如此了,走吧,这村我也不想呆了。” 方晨套上马车,载着陆贵出了村,一路晃悠悠地赶往秣陵县,等赶到时离天黑也不远了。 叫开门后进去,一大家子又团聚一堂,陆贵自然免不了惊叹一番,随即又低落下来。 几个屋子已经收拾出来,这下不用挤了,连大郎也可以住单间了。 用过晚饭后,各自回屋休息,方晨躺在宽大的床铺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 草席中那逝去的小生命、惨死的妇人、冷血跋扈的家奴不断涌上心头,接着又是前番对陆贵家的危胁滋扰,方晨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了。 心念一动下,先前买的那柄八面汉剑出现在手中。 剑鞘呈深褐色,古朴无华; 剑柄长约三十公分,呈竹节状,绕着密密麻麻的防滑绳;铜质飞蝠状吞口、扁柱状剑镡; 缓缓抽出,一抹凛冽寒光顿时扑面而来: 但见剑身笔直狭长,通体雪亮如镜;截面呈八边形状,剑脊比四面剑厚了许多;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收为狭长尖利的剑尖;入鞘朴实无华,出鞘则锋芒毕露。 如今,是它饮血之时了。 合剑入鞘后,方晨在商城中搜索起来,不一会,又买下若干装备: 一套城市作战服、一顶带护目镜的头盔、一双作战靴、防割手套、护腕、护膝、护腿、十二柄薄如蝉翼般的飞刀、一套登山绳,最后又买了块防水机械手表。 加上原先的弓箭、防暴盾牌,对付一个村霸绰绰有余了,简直就是牛刀杀鸡。 梆梆梆! 深夜,清脆的梆子声传来,三更了。 方晨将手表时间调至23:00整,暂时以此为准。 穿戴好作战服,轻手轻脚地出了屋子,又逾墙而出,避过街上巡逻的更夫,沿着墙根奔行一阵,神不知鬼不觉地摸到了城墙根下。 近来建康没有战事,所以城防非常松懈,除了城门附近,别处根本没有兵力把守,这正好方便了方晨,将带有锚钩的绳索往墙头一抛,游刃有余地攀了上去,再溜到城外。 奔出两三里后,从商城中买了辆山地自行车,骑上直奔永盛村,速度比骑马也没慢多少,一个来小时后便到了。 将自行车收入仓库,取出防刺服、头盔、护腕等护具戴好,慢慢进了村。 汪汪! 村中的狗觉察到动静吠叫起来,但没人出来看究竟。 嗖嗖—— 嗒啦啦—— 方晨手腕一扬,将几枚石子丢到了大宅子内。这招是小时候听评书讲的,叫投石问路。 呜—— 里面顿时传来护犬的低吼声,听声音有两只,位置也确定了下来。 墙头高约三米,连绳索也不用,助跑几步后,纵身一跃攀上了墙头,再一跃而下。 嗖嗖—— 两只护犬闷声扑了过来,正所谓咬人的狗不叫。 方晨瞬间取出长剑,对着其中一只就是一记斜撩,同时飞起一脚踹在另外只的下巴上,再赶上去补了一剑。 呜呜—— 两只护犬倒地抽搐起来,气息越来越弱。 “前院有贼!都给我上!” 家丁们立刻被惊动了,纷纷提着棍子冲了过来。 方晨手腕一扬,一抹寒光破空而出。 嗖—— 噗! 打头的家丁扑通栽倒,咽喉处扎着一柄薄如蝉翼的飞刀。 “快跑呀——” 其余人立刻抱头鼠窜,令方晨大跌眼镜,不过,这帮为虎作伥的恶奴可不能放过,于是赶上去一阵劈砍撩刺。 噗! 嗤啦—— 刷—— 未几,所有家丁倒地毙命,连一点像样的抵抗都没有,完全是一边倒的屠杀,令方晨有种败兴之感,他还想好好过两招呢。 先是屠狗,又是宰人,他竟无半分不适感,或许他本来就有噬血因子吧! 甩去剑上的血迹后,方晨缓缓步入了内院。 没有什么高手坐镇,所有门窗紧闭,几乎听不到任何动静。 方晨环视一周,目光定格在最大的那间屋子,一步步走了上去,脚步很轻,但每次落下,都犹如一柄大锤,敲击着后院所有人的心脏。 哐当! 一脚踹出,精致的镂空雕花木门脱框而飞。 “啊——” 一声尖叫从床榻上响起,方晨取出一个火折子,点燃了蜡烛,只见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女孩赤着身子,蜷缩着瑟瑟发抖,全身都是淤青、疤痕,看着触目惊心。 他慢慢走上去,拉过一张布单,将女孩裹住抱起,一脚踹翻了床榻。 “啊——侠士饶命!侠士饶命!” 一个光溜溜的男子慌忙跪地求饶,年纪约有二十上下,脸部苍白浮肿,满是惊惧之色。 方晨哑着嗓子问道:“你是何人?” “回侠士,在下是这宅中主人,姓陆名仁,字…” 方晨打断道:“你没资格取字!” “侠士说的是!求侠士饶命!尊驾想要何物尽管吩咐,保凡家中所有,任由侠士拿取。” 陆仁磕头如捣蒜般说道。 方晨疑惑道:“你是家主?你阿翁何在?” “回侠士,阿翁外出多日,尚未归家。” 方晨点头道:“既如此,那你先上路罢!” “不!” 噗! 方晨一剑刺入对方心窝,结束了他短暂而罪恶的一生。 “啊!” 怀中的女孩吓得再次尖叫起来。 “没事了,某只杀该杀之人。” 方晨将她轻轻放下,温声劝慰道。 女孩一落地便瘫倒下来,吓得噤若寒蝉,眼睛都不敢睁了。 “恶贼,拿命来!” 就在这时,随着一声娇叱,一道窈窕的身影破窗而入,一抹寒光直奔方晨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