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页
书迷正在阅读:爱绵绵、公主殿下来自千年前、[综漫]在立海大成为魔王的日子、和女神营业后假戏真做了、护犊子、她亲完就跑、喜欢她呀、[文野同人]我和青花鱼的白月光在一起了、齐神,我不是报酬[综]、将军悔不当初[重生]
尼克强压下那股失落,沉吟道:“先以找到太阳金经为重。”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只要有心,不怕寻不到线索,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先把太阳金经找到,他们离太阳金经只差一步,就此错过了,也着实可惜。 说起来也是运气,他们身上的财物虽然被抢光了,但是记载着太阳金经的藏宝图仍然在他们的手上,而且巧的是,埋葬太阳金经的地方正好是亡者之城。 只不过知道地点是一回事,要挖出太阳金经又是另外一回事。 埃及极为尊敬亡者,是以这才有事死如事生的做法,更是有不少人愿意花费巨资将自己制成木乃伊,以求来世的复活。 至于陪葬品什么的更不用提,黄金器皿已经是基本标配了,但丰富的陪葬品也难免引来了盗墓贼,埃及对于盗墓的惩罚极重,仍然制止不了盗墓的行为。 盗墓这种事在埃及可以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普遍,首当其充的自然是死亡之城。 毕竟虽然一般人的墓没啥好盗的,但死亡之城里也曾经埋过古王国时期的贵族和王室,那些贵族的陪葬品既使及不上法老王的墓,但也足够让一个人一夜爆富了。 按说数千年下来,那些贵族的墓应该都被挖的差不多了,但大伙总想着会不会有像图坦卡蒙墓这般的漏网之鱼,会不会出现一处不曾被盗过的王陵,让他们真正的一夜爆富。 不少死亡之城的居民都盯着呢,只要有一户人家动了土,其他的居民必定如豺狼般的蜂拥而至,到时辛辛苦苦挖出来的盗洞被抢也就罢了,闹不好说不定还会小命不保。 费尔挠了挠头,“难不成就眼睁睁的看着太阳金经在地下,不想办法挖出来吗?” 明明他们离太阳金经的距离就只差一个盗洞了。 “放弃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但是…… 尼克沉声道:“不过我们可以想一个省力的办法。” XXX 在贫民混居的亡者之城中,尼克和费尔可比他们自己想像中的更要惹人注目,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尼克帅,而是因为他们是M国人。 在亡者之城中99.9%的人口都是埃及人的情况下,尼克和费尔这二个一看就知道是M国佬的家伙混在亡者之城里,也未免太惹眼了。 对埃及人而言,他们的印像便是M国的地上处处有黄金,M国的人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做饥饿与贫穷,好端端的M国佬不在自己的国家享福,跑到埃及苦哈哈的亡者之城这块土地上来,一定有鬼! 埃及的亡者之城中有什么会吸引M国人的?想来想去就只有亡者之城底下的陵墓了。 于是乎,各种不可不说的说法围绕在尼克和费尔的周围,他们所租下的那处房舍附近,不知道有多少的人在默默地盯着,即使到了夜里,也有不少人竖起耳朵偷听着。 就在这时,大伙注意到了尼克和费尔衣服上沾上的蓝色灰泥! 古埃及以蓝色为尊,不只是化妆时爱擦蓝色,爱穿着染成蓝色的亚麻布,喜欢佩戴深蓝色的青金石的首饰,更重要的,古埃及人会以蓝色灰泥来装饰着他们的陵墓,用蓝色灰泥来画壁画,用蓝色灰泥来填补壁画上文字的凹陷处, 当尼克和费尔的身上出现了这么一抹蓝色灰泥时,大伙便猜得出来,又有一座大墓要问世了。 不只如此,还有人在尼克的身上看见了古埃及第六王朝的第一位法老王──塞特的金加隆。 这下子,整座亡者之城顿时沸腾了。 只要是念过古埃及史的,绝对不会不知道塞特这么一位法老王,虽然他在位的时间不长,但他被喻为影响后世最深远的法老王之一。 当然啦,埃及古王国的三王:安玛奈特、塞特、乌瑟,这三人各有各的贡献,也垫下了日后古埃及的盛世,但要说和民生最相关的,莫过于塞特法老王,毕竟后来成为非洲人民主食的玉米,便是在塞特朝时引进来的。 只要是穷人便一定吃过西玛,西玛因为便宜抗饿,可说是非洲人民最常食用的主食,做法也很简单,便是烧一锅热水,再把玉米粉丢下去煮,再加点盐搅一搅,豁愣豁愣几下,就煮成一个带点弹性的白团子了,也就是非洲人民最常见的主食──西玛。 别看这食物简单,但却很抗饿,对于穷人而言,没有什么比抗饿更来的重要的,因为玉米的存在,整个非洲大陆不知道少饿死了多少人,也因为如此,大部份的人都记着塞特法老王的好,一看到尼克不小心露出来的金加隆,不少人顿时便认出来了。 这墓里有金加隆,而且还是古王国时期的塞特金加隆,这代表着什么!? 虽然不可能是塞特墓,但极有可能是塞特朝大臣或是贵族的墓啊,墓里随随便便一件东西便是四千年前的文物,只要一想到它的价值,所有亡者之城的居民顿时沸腾了。 尼克和费尔不过才离开租屋处不到一小时,他们原本租赁的小屋顿时易了主,新屋主不但不客气的直接赶两人走,还让人团团围住了小屋,一副深怕别人跟他们抢房子之势。 尼克与费尔自然不服,又吵又闹的,甚至还闹上了埃及警局,不过新屋主早就和埃及警局打过招呼了,尼克他们抗争到后来,也不过就是多挣取到了三个月的租金赔偿罢了。 “尼克!这……”费尔着急的望着屋内,每次看到有人提着挖出来的土出入,两人的脸色都异常难看,只差没有爆跳如雷的破口大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