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都市小说 - 两次标记在线阅读 - 分卷(111)

分卷(111)

    走的时候他都有点儿舍不得了。他也舍不得盛蕴,他手在盛蕴肩上郑重的拍了好几下,看了我一眼后跟他道:小蕴,这些年辛苦了你,以后也将辛苦你了,我把他们两个都交给你了。

    盛蕴朝他笑:爸,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他们两个的。

    我爸点头:我相信你,你是个有担当的孩子,我,他顿了下,看着天边的山一眼后才道:我代我谢家谢谢你。

    我看了一眼我爸,原来我爸早就知道是盛蕴帮他了吗?为什么我知道的这么晚呢?我想这都怪盛蕴瞒着我,我现在已经很会把所有问题都推在他身上了。

    我看着盛蕴,盛蕴的表情也郑重起来,他甚至松开了牵着我的手,朝我爸敬了一个军礼:是我应该谢谢爸,你是我敬重的恩师,是你教会了我什么叫责任,什么叫牺牲,什么叫大局。

    我爸朝他笑了:好了,时间不走了,你们早点儿走吧。

    车开出去好远,我爸还站着看,盛蕴跟我轻声道:以后我会再带你来的。

    我摇了下头:没事。

    他只笑道:你想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我看他:真的吗?

    他点头:爸是行得正立得直的英雄,自然当得起人人来见他。

    我再次回头看我爸,我爸已经只成一个小小的影子了。我还没有走远,已经开始想他了,于是我不再跟盛蕴客气,大声道:好,我以后每个月都要来看他。

    盛蕴也笑了:好。

    我们的婚礼马上就要到了,从西藏回来本就是三月底了,感觉眨眼间就要到了,张振东都在抱怨:才一个月,我灵感还没有找到呢!

    我也着急啊,我觉得我什么都没有准备好,我虽然不是第一次结婚了,但就因为是二婚,更觉得慌张。写请帖的时候都不知道写给谁好了。

    高宇我给他寄了一张,是邀请他跟柯若,虽然我并不想他们来,但是总要面子上走一下,我对高宇骗我的事也不想再去追究了,我真的不想回顾过去了,我这个人忘性大,除非是刻在我灵魂深处的,别的我基本不记了。

    我婚礼的那天,高宇还是来了,当然柯若也来了,因为不止是我一个人的婚礼,还有盛蕴。

    有非常多的人参加了我们俩的婚礼,我们画廊的所有员工以及我的朋友、盛蕴的朋友,盛蕴的家人、盛蕴父亲的朋友,我父亲的朋友,他们这次也都来了。

    五月份,春暖花开,我们在教堂办的婚礼,简朴而又神圣,盛蕴把戒指给我戴在右手上,他拿着我右手有一会儿没有放下,他常常拉着我的右手看,我看着他笑:你不会是舍不得这个戒指了吧?我跟你说带上去可就不能拿下来了啊。

    高宇给我带的那个戒指,我摘的时候是因为我瘦了,要不也要费一番力气的,很多人的戒指带上去就不好摘了。

    戒指誉为爱的羁绊,戴在与心脏相连的血管的左手无名指上,那个称为最接近生命的神圣手指。寓意爱情与心跳同在,戒指,就是要带一辈子的。

    盛蕴听着我的话,嘴角微微翘了下,拉着我手轻轻的落下了一个吻。

    我也把另一个戒指给他带上了。

    神父开始念《圣经》: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今天两位新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当神父念到那段结婚誓言的时候,我看着盛蕴笑,当初他自己念的时候也是这么认真。在同样庄严的殿堂里,他一个字都不漏的念出来,不知道背了多久。他背了那么久,但我那时候却不肯看他,现在我终于能好好看着他了。

    神父没有想到我能在婚礼上走神,有些紧张的问我:谢先生,你愿意吗?

    我眨了下眼,在我眼中成一团晕染状的盛蕴又成了那个英俊贵气的新郎,我着这么帅气的新郎轻轻的点了下头:我愿意。

    我愿意从今以后跟他同甘共苦,彼此毫无隐瞒过一生。

    婚后

    婚礼过后,我们三个人去了海城度蜜月,那个地方是个小岛,周围全是水,沙滩细软的我一个月都没有穿几次鞋子,我觉得这一个月我都要晒黑了,盛蕴每天都会带着我跟小瑾出海,因为我跟小瑾都爱上了当海王的感觉。

    小瑾尤其喜欢吃刚从海里打捞出来的鱼,盛蕴的厨艺本来就很好,这种新鲜的鱼经他稍一加工就好吃的不得了,除了这个,还有很多别的好吃的,我每天都吃的肚子圆了。

    感觉我的蜜月就是来当猪的。

    其实不是,我也干别的了,因为这个小岛是租下来的,佣人每天来给补寄一次,剩余的时间就全都我们自己来,亲手开船,亲自钓鱼,开着船到另一头,看海的尽头;去岛上小森林里,登山,徒步,住小帐篷,点篝火,去溪边捞鱼,三个人在旷野里自力更生。

    这样的日子总让我想起我上学时寒暑假去当兵的日子,那时候也是这样席天慕地,天涯海角,世界广阔的让人想让时间永远都停下来。

    这里的晚上星星特别多,小瑾在望远镜里已经认识了数百个星星,他对认星星不知疲倦,天上那么多的星星,他都有耐心一个个去辨认,盛蕴还会帮着他记录,他常常兴奋的跟我喊:爸爸!你快来看,这个星星就是我房间里的那个!

    我朝他手指着的方向哦了声:北斗星啊?

    小瑾哎呀了声:不是,是大角星啊!

    还有这么个星星吗?我仰着头看了了半天,毫无印象,盛蕴帮小瑾记录下来后,侧头看着我笑,那眼神我懂,说我不如小瑾!

    我咳了声:能怪我吗?天上星星那么多,我哪能都知道?我能知道北斗星就不错了!而小瑾知道这些,那是因为盛蕴把他的房间布置的跟太空一样,整个银河系都在他头顶,他睁开眼就能看到,而我呢,我睁开眼闭上眼都是他了!

    他揽了下我的头,让我靠在他身上,跟我说:对,天上星星太多了,看的眼花,你别看了,你睡会儿觉。

    他是不是要把我惯坏,不让我有好学之心了?他之前就是这样的,我到他家写作业睡着了,他就由着我睡!我考倒数第一有他一半的功劳!

    他一定是怕我超越他!

    哎,温柔乡是每一个英雄都难过的坎,我虽然想着要奋起,但我靠在他肩上一动都不想动,而且还被他说中了,眼皮越来越沉,我最近老想睡觉,这是年纪大了吗?

    他又把我往怀里搂了下,让我靠的更舒服一些,把身上的外套也给我盖上了。

    那我就更困了,我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他轻声说:

    星星发亮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有一天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而你就是我的那颗星。你一直在我的天空,让我抬头就能看见你。

    他的声音真好听,跟催眠曲一样,我迷糊的嗯了声:什么?我的潜意识在回复他,是希望他这个好听的声音再继续说下去。

    但他竟然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跟我说:谢沉安,你是我的星辰大海。

    我也嗯了声,跟他无意识的对话:我已经带你看了大海,看了星星了。这个蜜月度假地就是我选的。

    我听见他的轻笑声,就在我的耳边,后面他就不说话了,他是在看着我吗?我觉得他的呼吸声离我很近,很近,近到我动下嘴巴就能吻到他。

    我好想也这么干了,因为他把我的头托住了,把这个吻加深了。

    第171章

    这种每天看海看星星的日子太美,于是这时间过的匆匆的,当张振东给我打电话催我什么时候回去的时候,我才想起已经快一个月了,我跟他说让他再顶几天,我还不想回去,他在那边直接嚎嗓了:谢沉安,盛蕴,你们两个不要太过分啊!欺负我没结婚是吗!

    我也嘲笑他:你有本事结一个看看啊,等你结婚的时候我给你三个月婚假。

    他在电话那头吼:你们两个赶紧回来,再不回来我把艺术馆卖了啊!

    我们还是回去了,不是担心张振东把艺术馆卖了,是怕他灵感都磨没了。

    等回来后,我们俩的日子又跟平常一样了,我们还住在新郊区这里,并没有住到盛蕴父母家里,尽管他mama极力的邀请我,但都被盛蕴委婉的拒绝了,我在一边听着心里偷笑,我喜欢住在我们新家这里,我不想回到他爸妈家,尽管现在盛伯父跟盛伯母对我也很好。

    我总觉得回到那个华丽的住宅就要开始宫斗了,我这个脑子还是别去了。

    而在这个家里,我怎么折腾都不会有人说我,我想要给我自己折腾出一个书房来,我现在怎么说也是CEO了,在家里也应该有个书房,我刚踩到□□上,就被他看到了,他一个箭步就过来,抓着我腰道:我不是跟你说不许爬上爬下吗?你爬上来干什么?

    什么呀,你不是跟我说,这个家就是我的了,我愿意怎么布置就怎么布置吗?我愤愤的道,不能刚跟我结婚一个月说话就不算话了!

    他根本不听我的话,把我从□□上抱下去了,看我还生气,他有些无奈的道:你是这个家的主人,你告诉我你想怎么布置,我给你打下手,这样可以吗?

    这样还差不多!

    我跟他道:我要一个大书房!我要工作!

    盛蕴搂着我的手微微顿了下,我瞪他:我不能工作了吗?他是要把我放在家里当家庭主夫吗?那我不愿意。

    好在盛蕴看了我一眼后笑道:你当然能工作,你这么大一个CEO怎么能没有书房呢,你还得要一个最大的最豪华的书房,我的给你行吗?

    我笑了:那我就勉强用用吧!

    盛蕴把他的书房给我用,我既然占了他的书房,那也就勉强分给他一半用,他的书房非常大,我一个人用还有点儿浪费。只不过书桌就一个,我们两个面对面

    那工作效率可想而知,不是桌子下碰到腿,就是桌子上他老打断我。

    谢沉安,趴那么近会近视眼,挺直背

    谢沉安,你已经看了一个小时电影了,该去睡觉了。

    谢沉安,你饿了没有?我给小瑾做了抹茶蛋糕

    他烦不烦人啊!他这样,我还工作个屁啊!

    我是工作不下去了,因为他还要限制我看电脑的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就不让看了,让我如果实在太闲就看看书,自我进驻这个书房,我买了很多的书,总要装装样子啊。

    盛蕴的书架也给给我空出一半来,所以我在看我的书的同时,也会看看他的书,他的书非常多,五花八门,什么类型的都有,从艺术史到金融史,从白话文到诗歌词赋,跨度非常大,真是个爱学习的好学生。

    我抽了几本他的书看,我发现我自己买的书我不爱看了,我觉得他的好看,他看过的好看,只是他看书挺干净的,几乎没有批注,所以我草草的翻了几下就把这本放下了,再翻下一本,我就想找点儿他的笔迹什么的。

    但几乎没有,直到我抽到一本诗集,是泰戈尔的诗集。

    我喜欢泰戈尔,他的诗写的挺好的,非常有灵气的一个诗人,我现在还记得他的一句名言: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我翻开了这本诗集,一下就到了一个有批注的地方,是那首最著名的《鱼与飞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首诗非常出名,所以这本书的主人经常翻开这里,以至于我一下就翻到这里了。

    《鱼与飞鸟》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这首诗被后世的人传颂修改很多遍,有很多的版本。盛蕴就在这短短的两行诗下写上了其中的一个版本: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上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上

    而是用自己冷漠心去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进行一场没有结果的爱

    而是勇敢地说出了爱却被告之我不爱你然后你转身与另一个人亲密地离去

    我一行行的看下来,这是盛蕴写的,我认识他的笔迹,他的字非常好看,一笔一划甚至比原版的字体都要优美,这么长的诗,他写的一字不差,不知道写了多久,我都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写下这首诗的,他在我的印象里是那种冷静到冷漠的人,可没有想到他也曾经有过这样寂寞悲伤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