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历史小说 - 我真的喜欢那个男配[快穿]在线阅读 - 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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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栖镇偏僻,武林人士不多,此地居民瞧见两人,一般都会远远避开。

    走在大街上,阿洛偶尔能听见路边一些人闲言碎语,有次她举着糖葫芦走街串巷,一个小丫头看她看得目不转睛,结果转头便被母亲拉走,背地里小声教育“江湖人看多了会被挖眼睛的”。

    还有些不长眼的男人,一看到阿洛那张脸,魂儿都丢了,拦在路上搔首弄姿请阿洛喝茶。

    每回遇上这样的人,阿洛便会毫不犹豫给他上一课,告诉他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阿洛倒也遇见过一些武林人士,云栖镇临近卫家庄,时常有初出茅庐的年轻剑客朝圣一般赶来,只为瞻仰一番偶像的容颜。

    可惜这些人往往在卫家庄外徘徊许久,也见不到卫之献一片衣角。

    有回撞见一个迷路的剑客,见阿洛穿着打扮也是江湖人的样子,便上前来问她卫家庄怎么走。

    阿洛抬手一指:“喏,那边。”

    那剑客应是效仿偶像,穿一身披麻戴孝似的白,背上背一把长剑。自从被卫之献追杀过,阿洛一看穿白衣服的剑客便觉得厌烦,本不想搭理对方,偏偏和尚在旁边看着,她也只好装作一副善心大方的样子,给他指明卫家庄如何走。

    想她堂堂玄阴教少教主,人们口中的小妖女,现在竟然做起了好人好事,实在是匪夷所思。

    虽然她口里说跟和尚一起走,为他惩治坏人,但那只是小妖女的权宜之计,她本质还是想跟他双修好不好?

    “和尚,你为什么不愿与我双修呢?”阿洛纳闷地撑着脸颊,问对面眉目安宁的蓝衣僧人,“师父说了,双修是这世上最快活的事了,况且你我双修,还能增进功力,这样一举两得不好吗?”

    檀无眼帘垂着,恍若未闻一般,捏着竹筷夹青菜。

    阿洛鼓着脸颊,气呼呼道:“难道我不美吗?”

    檀无静默依旧,只是那夹菜的手,不着痕迹停了一停。

    阿洛说着说着,一直得不到回应,便也没了趣味,转头看向窗外去了。

    少女换了件新衣裳,与之前的款式不同,但仍是那灼灼似火的红,红艳艳犹如盛开的花朵一般。

    她不爱像普通女子那样包裹地严严实实,这衣裳便也有些不良,衣领开得太大,袖子只有半截,腰线更是紧紧地收束起来。

    少女精致的锁骨往下凹陷出两个浅浅的小窝,充盈着年轻的美好。两条纤细的手臂白生生,搁在桌面上不一会,那柔嫩的肌肤便会被桌沿印出一条红痕。还有那不盈一握的腰肢,因着她趴在窗边的动作,柳条般弯折起来,勾勒出纤柔的曲线。

    似是瞧见了什么热闹,她扒在窗台伸着脖子往下望,圆溜溜的杏眼里全是明晃晃的光,犹如映照着夕阳的湖面,闪烁着粼粼的细碎波光。

    这样的姑娘,如何能说不美呢?

    “檀无,下边有人在变戏法呢!那样长的一把刀,他竟然一整个吞进了肚子里!他是如何做到的?难道是练了什么神功?”阿洛看热闹看到一半,回头道。

    虽然和尚很少理她,阿洛还是忍不住跟他说话。

    甚至他只要坐在那里,阿洛就会想去撩拨一下。

    这一看,突然发现不一样的地方:“和尚,你耳朵怎么红了?”

    檀无垂首低眉,安安静静,一声不吭。

    和尚不能说话,阿洛问不出什么,她也没在意,转头继续看下边的戏法表演去了。

    看完戏法表演,还得监督血衣教做好事。

    这几日阿洛隐在暗处,仔细瞧过血衣教的行动,来福客栈还照常开着,老板还是李老四,但现在店里正常接待客人,不再做背地里的勾当了。

    剩下的血衣教教众,被阿洛要求不许作恶,便没了来钱的营生,眼见着生活都没了保障。

    那血衣客干脆带着手下们,在云栖镇开了个镖局,做些保镖押镖的生意。

    阿洛仔细观望过一阵,亲眼见到有次在街上,血衣客被人不小心撞到,那人吓得直哆嗦,血衣客一张老脸僵硬挤出一个笑来,亲自上前将那人扶了起来。

    明察暗访几天后,确定血衣客没那个胆子敢犯事了,阿洛心满意足地与檀无再次踏上旅程。

    这旅程主要是檀无的旅程,阿洛没有目的地,只是跟他同行罢了。

    两人沿着路往东边走,一路走一路行侠仗义、惩恶扬善,倒也并不枯燥。

    阿洛与人打斗的经验也越来越足了,出教前师父还说她只是二流,遇见人要小心为上,不可冒进,结果这半个月走下来,阿洛却觉得师父说的不对。

    她怀疑师父一定是出来的少了,信息都落后了。

    这段时间以来,阿洛经历的每一次战斗,她都是碾压式的胜利,反正从来就没输过,唯一一次输也是对上宗师高手卫之献。

    所以她有合理的理由证明,自己不是二流,而是一流!

    得出这个结论,阿洛心中很是自得了一把。

    想到自己帮了和尚这样大的忙,在檀无面前,阿洛也变得越发肆无忌惮。

    说到底,她从骨子里便是个妖女,小妖女一直是肆意妄为的模样,再怎么装,也装不回最初的纯良无害。

    “和尚,走路太累了,我不想走路。”娇生惯养的小妖女走了两天路,实在受不了长途跋涉的劳累,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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