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女孩要招赘 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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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粗布褂子,白皙的胳膊被晒的发了红。额头上满是汗,脸颊上还沾了点儿黄土。 孟蕊伸手想给他刮下去,结果她手上有土, 这么一弄更加多了。本来只是一道道, 如今成了大花猫。 “哈哈……” “蕊蕊、”他用手背擦一下, 晕染的更加大了。“你故意的是不是?” “谁故意的啊, 我是看你脸那么白, 想把土给你擦了。” “狡辩。想在我脸上画花猫你就说, 还非得不承认。” “那你让不让画?” “画吧。” 陈明宇无奈的说完, 拿着铁锹继续干活。孟蕊笑笑拿来草帽给他戴上, 还顺便系好了下头的带子。 “不能把脸晒黑了, 得保护好。” “感情你是看上我这脸了呗。” “那当然。” “太现实了。我要跟昊昊告状。” “出息。跟你儿子告状,不怕人笑话。” “媳妇欺负我,我也只能跟儿子告状了。” “啊、”小家伙坐在小车里冲爸爸mama叫一声, 两口子转头望去全都笑了。 边斗嘴边干活,比自己一个人猛干轻松太多,尤其是心理上的那种满足, 减轻了身体上的疲惫。早晨天刚亮干到上午十点,下午五点干到八点。一天天的积少成多, 想在秋收前把修补所需做出来。 这天该和泥了,水土加在一起稀糊糊的,陈明宇怕把千层底浸泡坏,就趁媳妇不注意脱了鞋干活。之前他就想这样了, 可孟蕊不让。 千层底全是用布和麻绳做出来的,最怕的就是水和泥。这么每天泥里出来进去,要不了几天就得报废。 孟蕊给儿子喂了奶过来干活,他脚上沾满了泥所以根本没看到。上午九点多,忽然发现土坯里居然有红色的,蹲下仔细瞅,又伸手摸摸。 “陈明宇,你是不是把鞋脱了?” 说着话她赶快跑到老公身边,拉着他到旁边石头上坐下。伸手去拽他的脚丫子。陈明宇根本都没觉得疼,看媳妇紧张这样赶快安慰。 “不是我的脚破了,我根本没疼。” 孟蕊已经提起水壶冲他脚上的泥,丝毫不嫌弃的边冲边用手扒拉泥土。很快伤口露了出来,果然破了个小口子。一丁点大的伤口,可能是被麦秸给扎破的。 “是鞋重要还是脚重要?”她给他冲洗伤口,开口没好气。“就你这细皮嫩rou的,能跟那些粗糙的大老爷们比吗?他们仍石头堆里都没事,你个小麦秸都能扎破。” 数落完,又心疼的拿手绢给他擦擦。“疼的厉害吗?回家拿红药水抹抹,下回再这样不许你来了。” 陈明宇虽说长的像个小白脸,可他一直以大男人要求自己。被媳妇这么护着,无奈的想笑。接过水自己冲洗,开口道。 “就破了点儿而已,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上学没干活所以一时不适应,你等我适应几天就好。” “还想适应?你想帮忙就乖乖给我穿上鞋,否则就带着儿子玩。我自己干。” “好,好,我穿上鞋。”他在家呢,怎么可能让她自己一个人干。 中午抽时间到公社买了两双胶底鞋,这玩意不怕水和泥,可它不透气,大夏天捂的脚非常不舒服,而且很有一股胶皮味儿。 两口子都穿上了胶鞋,谁也不用嫌弃谁。晚上脱了鞋在院里洗脚,孟蕊洗了一遍换了水又洗一遍。洗完了回屋在炕上弯着腰闻闻自己的脚丫子。 “臭。” “自己还嫌弃自己啊?” “我怕你嫌弃。” 媳妇说话是越来越直接了,刚结婚的时候还婉转一点儿,想一想。如今是想什么说什么,一点儿弯都不转。他上炕脱鞋,用脚丫子扒拉她。 “我的是不是很香?” 他媳妇嫌弃的扒拉开,“一股胶皮味儿。” “这回咱俩都一样,你不用纠结了。” 孟蕊呵呵笑的十分开心,凑近老公搂住他脖子。“是不是我做什么你都陪我一起?” “这还用问吗?” “你这人、写信的时候那么浪漫的,一回了家看见我最多说句好想你。咋的,土坷垃地里把你沾惹的没诗情画意了?” “你要听什么?” “念首诗听听吧,让我也感受一下高雅文艺。” “还真有一首挺好的现代诗,不过我念不全。给你念几句啊。 假如我来世上一朝,只为与你相遇一次。 只为了亿万光年里的那一刹那……” “没了?” “后面的忘了。” “写的真好,像不像是在写我们。两个天差地别的在人海茫茫相遇。不管,你回去得把它背下来,寒假回来念给我听。” “好,背下来。”陈明宇笑笑,接着往下念“一刹那里所有的甜蜜与悲戚。那么,就让一切该发生的,都在瞬间出现吧……” 想给她念情诗,又有些不好意思,觉得rou麻。可看到媳妇眼睛里的光和向往,他到底还是念完了全篇。 席慕蓉的《抉择》,他一眼就看进了心里。抉择,再来多少回他也会很快注意到她。仿佛哪里见过,仿佛宿命中的吸引。 男人伸手将她搂进怀里,“该感谢孟香。” “为什么要感谢她?” “没有她撬你墙角,你现在就嫁给吴强了。” 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孟蕊打了激灵想想觉得受不了。“要是孟香……你是不是不会接近我的?” “你有婚约在身。” “所以、你是很早就喜欢我了?”孟蕊退后一下,望着他的眼睛满脸都是兴奋。“说,说,你到底什么时候喜欢我的。是不是一见钟情?” “睡觉。” 男人脸红了,抱着她滚落枕被间。小两口一番深入交流,刚结束外头传来老娘的喊声,说昊昊饿了,让抱孩子进去。 陈明宇赶快起身穿好衣服,开门将儿子抱进来。孟蕊动都没动,由着他放好儿子让宝贝吃奶。 “我是不是太懒了?” 陈明宇笑笑上炕:“你还叫懒。你要是懒这世上就没勤快的了。快睡吧,明天还得早起。” “都是你把我惯坏了。” 嘟囔一句她打个哈欠伸手摸了一下他胳膊,好像在确认他在身边。然后沉沉睡去。 陈明宇笑笑拉熄灯,室内陷入黑暗。一家三口炕上睡觉,脑袋挨着脑袋。 一个暑假,两口子把土坯做了不少。八月底陈明宇离开去上学,临走千叮铃万嘱咐他老婆别太拼了。 “我预估着咱们这里想要下户还得两三年,你别急,有时间给你准备。寒假回来我跟你挖山洞。” “知道了。你在外照顾好自己,别老想着省钱。家里有加工厂收入,鸡养的不少,日子很宽裕的。” “好。” 男人走后大队进入农忙的收秋季,今年孟mama没去上工在家看孩子,孟蕊开始忙活加工厂。儿子大了不需要那么频繁喂奶,家里鸡蛋多,孟mama每天给孙子蒸鸡蛋羹。这玩意隔水蒸,只要注意别忘了一般不会糊。 秋高气爽,这天收到老公寄来的毛线,二斤多的米色纯羊毛毛线非常光滑,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一看就不是那便宜货。 拿到东西她犯愁了,这玩意她是真不会织,这么好的东西非让她□□坏了不可。 “找谁帮忙织?大家都挺忙的,秋收后就得做一家人的针线。” “嘀咕啥呢你?”院子里老娘开口问。 “明宇给我寄的毛线。我严重怀疑他是故意的,明明知道我不会织毛衣,还给我寄毛线回来。” “那不然咋,他给你织好了寄回来?” “那还是算了,我不为难他。我找爱芳帮忙给我织。” 跟樊爱芳互换了活计,她给人纳鞋底,人家帮她织毛衣。等寒假陈明宇回来时,她这毛衣已经穿在了身上。陈明宇一见就夸。 “我就知道你穿这个好看。” “是挺好看的,好多人都羡慕,说你有眼光。” “对了,试试这个,穿毛衣外头更漂亮。” 男人从包里拿出一件女式毛呢外套。浅灰色、中长款到膝盖,大翻领。脱掉外头那土不拉几的棉衣换上这个,顿时整个人都变了个模样。 “好漂亮。”男人眼中满是赞美,又从包里拿出一条牛仔裤。“最新款的裤子,说是从外国进来的。你穿上试试。” 孟蕊伸手接过。“外国的裤子!” “深圳现在有进口的服装,这是那个深圳的同学帮忙买的。国贸大厦里也有,不过得要外汇卷。我妈之前给我我没要,临走给她塞枕头下了。” 他跟家里的事儿,孟蕊没发表任何意见。拿着牛仔裤瞅瞅,她穿着棉裤肯定套不上去。 “这个得换线裤才能穿。” “那等开春了再穿。还有这个,看你习惯不习惯。” 男人居然给她买了高跟皮鞋,孟蕊接过都呆住了。这玩意她只在京城见过,全公社也没有哪个女人穿的。 “我、我穿这个?” “搭配这件衣裳肯定好看,就是不知道你习不习惯。先试试,我特意给你买的低跟。” 五公分的鞋跟,孟蕊穿上倒是没觉得多高,因为她本身个子就不低。不过高跟鞋一穿立马拉长腿部线条,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 抬脚走两步,好像也不难啊。照照镜子,发现自己真的是变了个人一样。虽然很漂亮,可想想钱她又沉下脸。 “你是不是又省吃俭用了?我给你带的、你自己赚的,再加上省下来的饭钱,大概才够你这么花吧?” “没。今年找了个新活儿赚了外快,还不少呢。” “什么外快?” “拍广告。”说完笑笑给她解释:“就是大街上贴的平面广告。雀巢咖啡在京上了柜台,所以拍了许多的广告。我想着能挣钱就去试镜了,没想到还真选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