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过去的梦
(一百二十八) 那天,我成功逃出追杀后,在路边一家狭隘逼仄的客栈里躺了两天。 我又一次生病了。 又是一场来势汹汹的病,但这一次,没有人照顾我,没有神医救我,也没有李晚镜,没有男人,我在那个小小的,发着霉的屋子里,烧得神智模糊。我想求救,但说话都仿佛是梦呓,我想起身,但天旋地转,无论挣扎着起身多少次都会倒下。 昏暗狭小的小屋像一口盛放尸体的棺材。恍惚间,我觉得我不是看到了客栈才走进来的,那或许是幻觉,我走进的恐怕是我的墓室。 整整烧了两天后,我已经奄奄一息,神志不清。老板娘终于发现有客人两天没有出门、没有进食,她来查看我,吓了一跳,但是我已经毫无知觉。她认为我已经病入膏肓,就算不死也活不了了,却不愿意我死在她的客栈里,便叫了几个人,趁着夜晚把我带出客栈,扔到了乱葬岗。 这些人顺便还卷走了我的所有钱财,连一枚铜币也没有给我剩下。 若不是青夏把母亲给我的信物放在贴身衣物里怕丢,只怕连那枚戒指也要被搜刮了去。 这里就要提到某些前因往事——我为叁秋赎身后,他被扔到了街上。京城里许多女人认识叁秋的脸,男人在京城也没有任何事能做,他即使离开了奉欢宫也活不下去。他想去找我,身份的悬殊却让他不敢这么做,犹豫了很久后,他决心找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男扮女装活下去。 谁知他很快就见到了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是叁月。叁月被割掉手指后追杀,在城中躲藏了很久,听说了我为叁秋赎身的事情,恰好两人在奉欢宫中是相识的,便找到了他。 他们正在盘算以后要如何活下去时,一个消息让他们惊呆了。 我死在了皇宫中。 说是十多年前,神祭司忽然得到了神识,世间出现乱国煞星,若不将此人除去,国将不国,民不聊生,百姓朝不保夕,一时人心惶惶,皇帝便把这事压下来,私底下一直没有停止寻找。 很明显,我就是被神祭司认定为那位祸国殃民的煞星。而武昭将军为了家国基业,不惜大义灭亲,将勾结外患,企图逆国的亲jiejie刺死在皇宫中。 我尸首分离,头颅被悬挂在城墙之上,无头的的尸体扔在刑场,供千人万人踩踏,几乎成了rou泥。 叁月和叁秋非常震惊,他们根本无法相信我会逆国,但他们无法改变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我入土为安,不再被人践踏。他们在一个夜晚,偷偷跑到了刑场,将我那已经看不出形状的尸体装进箱子里,带到郊外掩埋。 为了躲避官兵,他们走了很远很远,来到一处乱葬岗,打算将我葬在此,谁知竟看见了我完好的尸体。 他们以为我从地狱里爬出来了,惊魂未定间,一触我的鼻息,竟然还有一口气。 之后的事情,很长很长。 我的尸体被偷走这件事遭到了朝廷通缉,我们根本无法回京城,只能一路逃亡。 我濒临死亡,他们救了我,一位赤脚大夫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我依然重病缠身,他们带着我辗转就医,也为此,花光了我当初给叁秋赎身时给他的钱。 峯寻真非常守信用,遣走叁秋时给了他四百零八枚银币,也正是得益于这四百余枚银币,我才捡回了一条命。 这就是古人常说的,冥冥之中,善恶终有报吧。 昔年的荣华富贵,到头来终是一场空,而随手救的一个娼妓,却在这种关头,反过来救了我的性命,不可不谓之为戏剧人生。 (一百二十九) 从死神手里逃出后,我的人生要面临的另一个困难,叫做贫穷。 他们为了把钱省下来给我看病买药,连饭都吃不起,那个时候山上的野菜还没有长出来,他们便去山中砍柴来卖,换取少得可怜的粟米和谷糠用以果腹。 我又何曾吃过这种东西,过去常年锦衣玉食,嘴巴刁得很,根本就咽不下去,加上一直在喝药,食欲本来就不好,只有到了实在是饿得不行,不吃就会饿死的地步,才能勉强喝下一碗稀薄的粥,吃两口粗面馒头。 这样的生活条件让我的身体越发虚弱。再后来,我的饭菜里多了些东西,比如鸡蛋和萝卜,有时候还有rou,才能正常吃下去。 吃了几天后,才发现只有我一个人的饭里有这些东西,他们吃的,比我之前还差。 我依稀记得,以前我在林欢家里,也见过这种情形。那个时候,我走了出去,拒绝了那顿饭。而这一次,我只能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我真的很饿,我太饿了,即使我知道这对他们不公平,但我只能吃下去。 那个时候,我们住在医馆,后来钱花光了,只能住在一个废弃的庙中,庙里还住着几个流浪男子。有一天下雨,雨水打坏了房顶,到处都在漏水,叁秋为了给我找一片可以遮雨的地方和别人打了起来,最后两败俱伤,我们也被迫搬离了那里,开始流浪。 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还是拖着一身病躯,我很害怕他们离我而去,但一直到最后,我都被他们背在肩上,无论去哪里,都不会放下我。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抛弃我,为什么在我这个将死之人身上花光一切钱,若是最终我没有活过来,他们岂不是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 救一个救不活的人,就像执意打一场打不赢的仗,终将失去一切。 有一日,我听见他们在谈论,他们觉得靠着现有的办法赚钱太慢了,贵主又要喝药,又要补充营养,她的身体不靠大量的钱养着,根本就活不下去。 最终,他们决定重cao旧业,要么做暗娼,要么把自己卖到伎院去,他们都不是处子,很难卖个好价钱,最好的办法是做暗娼。 很难回忆我当时听到这些话时是什么心情,我冲出去抱着他们,哀求他们不要这么做,我告诉他们,我可以吃苦,什么东西我都会咽下去,我的身体也会好起来,不要再去卖yin。 我哭得伤心欲绝,他们很好地安抚了我,答应我不会去卖yin。 但是当天晚上我没有见到叁秋,心急如焚,逼叁月带我去找他,最终我在一条小溪边找到了他。他在清洗自己的身体,我不知道他究竟卖yin没有,我不敢问,只是莫大的恐惧感和愧疚之心袭击了我,让我只能抱着他哭。 或许是命运的使然,那一天,我从里衣的袖袋中找到了一枚戒指。我很吃惊,这是象征着家主的戒指,母亲一直戴在手上,她说要把林家交给青夏,为何又把这个东西交给了我? 但是,我已经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这枚戒指对我来说,除了钱什么都不是。我把戒指给了叁月,典当了它,换了七百枚银币——我们走了许多当铺,它就是如此狠毒的存在,这枚戒指可能价值百金,但是在缺钱的人面前,当铺根本无视它的价值,完全能随意压价。 我们终于不用再流浪,买下了这间溪水边的小屋,置办了简单的家具,买了两只鸡、一只羊。 我恢复意识,像个正常人一样站起来生活时,已经是一个多月后的事情了。 这之后,我也偶尔给人写些东西赚两枚铜板,但是叁秋不肯让我这么做,他说我的手不该做这些。而他有一双巧手,很会做东西,比如勾花、风筝,花灯,他还未被卖入奉欢宫时,这些都是他的拿手绝活,镇上有一家店就是卖这些的,他问了老板,老板愿意收他做伙计,当然,他是男扮女装。 叁月则是开辟了田园,解决了我们的吃食问题。他没有叁秋手巧,但是有力气。 我一直觉得,只要我不再生病,一切都会好起来。 后来,山中出现了一位猎户,是位身体壮硕的男子,他来此打猎,无处可住,我们收留了他两日,他便教会了叁月打猎。叁月偶尔会去山里转悠,打猎回来——不是吃,而是换钱。 他和叁秋都很害怕我生病,害怕我因无钱医治而死去。 后来,从京城里传来消息。武昭将军林青夏灭亲有功,一举进入神祭司,二十天后,她又被破格提拔为天司,诏令贴遍了大街小巷。 在姜国,神官的地位非常崇高,天司更是神祭司最高地位的神官。林家更是因此一步登天,风光无限。 过去,人人都说我家日渐式微,唯有一人可力挽狂澜,便是林青夏。 我终于见到了这句话成真,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一百二十九) 生活有了起色之后,我因为经历过那场生死考验,心境也开阔了很多。本来我对母亲赶我出京城是深深的不解,甚至还有怨恨,但后来也都想开了;本来我对这个世界也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满,我恨它对人的压抑,恨这个吃人的世界,但后来也无暇去恨了。 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如今,我的乡村生活也很不错,我第一次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家,爱护着我的两个人。我们都是从痛苦的环境里逃出来的,经历了生死考验,他们都对我不离不弃。仿佛天地之大,只有这个地方属于我们,茫茫人群,只有我们属于彼此。 京城里的一切,我就忘记吧。 我给我们叁人取了新的名字,都是贱名,代表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和过去的一切说再见。 叁月的原名很好听,叫桃叙,但是这个名字一听就太有文化了,不适合我们,我就给他改名张叁,我叫李四。 叁秋本来打算还叫叁秋,但他对只有自己没有得到新名字感到忧伤,于是我又给他起了王五这个名字。 后来在村长的反对之下,我决定叫我们叁月、四月、五月,刚好我们就是在叁月逃出京城,又一起度过了四月和五月的生存考验,终于在五月结束的那天,生活安定下来了。 我以为,这就是我今后平凡的人生了,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陆白月会这个时候出现。 ———————————————— 按照时间线写,本章至少要写十章,但是这种情节,大家看着痛苦,我写着也痛苦,所以综合考虑后,我选择了倒叙。 但这又会带来一个问题:突然出场的人物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在她们拥有了新身份的前提下。 不过倒叙终究是利大于弊的。 在此给大家做一下介绍,希望有助于大家的理解。 林微雨在第五章《路障男倌》里救了一位小倌,这位小倌原名桃叙,现名叁月。他是为林微雨解释何为阴舌的男人,同时也是李晚镜无法再伪装下去的直接导火索。他被林之剪去两根手指后,因为林青夏的突然出现而得以逃离(此情节见《指间沙》),从此隐匿在京城。 林微雨在《奉欢宫纪事》篇的结尾用一枚金币为一个名为叁秋的小倌赎身,此后的故事就在本章中了。他现在的名字叫五月,但在叙述中,仍然称他为叁秋,这是林微雨的称呼习惯。 陆白月乃是林微雨离开京城时,林青夏交代她离京后要她去投奔的人。在目前的情节里,他的身份为林微雨的哥哥林霁月,现名陆白月。 事实上,林家本应该派出像林青夏这样的高手去护送林微雨,但是时间紧急,加上不能有太多的人同时出京以免引起注意,只给林微雨派了一个侍女(林欢)和一个保镖(即车夫)。车夫被路上出现的两个男人所杀,林欢又杀掉了这两个男人,之后为引开追兵,林欢也离开了林微雨,致使林微雨孤身一人,生病与贫穷使得她无法再踏上旅途去找陆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