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他富可敌国 第279节
除此之外,便是顾砚书在南城也有几个得力的掌柜在。 现如今南城的生意也进入了平稳期,掌柜们相对比较清闲,没事的时候也能去田里帮忙看看。 若是有什么突发情况,也能及时禀报。 故而在多方对比之后,顾砚书最终决定,将红薯种植的试验田,放在南城。 听过了顾砚书的一通分析,秦戮也发现,南城的确是一个十分适合的地方,当即想也不想便点了点头: “那便依照王妃所言。” 顾砚书也知道,在这些事儿上,他家小鹿向来不会反驳他。 微微笑了笑,便开始同自家小鹿盘算了起来。 红薯喜热,现如今种植下去的红薯,不如夏季长得快,大概需要五个月左右。 也就是说,大概来年春天,应该要到来年春日,才能够见到成效了。 虽然现如今不是红薯的最佳种植时期,但到了来年春天,就恰好到了时候。 到时候种下的第一批红薯也都有了收获,刚好可以用那一批红薯果实,用来推广。 将一些产量不怎么好,土壤不怎么肥沃的地方,都改种红薯。 还有那些家中买不起稻苗的贫农家庭,也可以去官府免费领取红薯苗种植。 红薯能放,现在水泥路也修好了,消息传递的快,想来红薯的推广不会太困难。 若是推广地顺利,春季种植的那一批红薯,应该就能够达到一定的规模和产量。 到了明年冬天,天齐的百姓便不用为了粮食而发愁了。 这边顾砚书一边念叨,一边在纸张上大致计算着,若是在理想状态下,明年天齐种植红薯的规模以及产量,还有冬日可以攒下的粮食存量。 那边秦戮则是看着自家王妃的动作,眸色暗了暗。 直到顾砚书最终算完,放下笔之后,抬眼才发现此刻自家小鹿的神色似乎有些不对。 “王爷?” 顾砚书直接向秦戮投去了一个疑惑的目光。 秦戮看着顾砚书,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王妃准备将第一批红薯,用以推广?” “对啊,这东西当然要拿来推广了!” 顾砚书想也不想便点了点头。 “无偿?” 秦戮又问道,虽然是问句,但语气中的笃定却彰显着他心中已经明白了顾砚书的想法。 果然,下一刻,顾砚书想也不想便到点了点头: “自然是无偿。” “为何要这般做?”秦戮眸色又暗了两分,眼中满是意味不明的光芒。 “还能为什么?这红薯又不是什么稀罕的物件,产量高很快便能形成买方市场,又卖不上价……” 顾砚书想也不想便给出了答案。 但话说到了一半,却明白了秦戮问这番话的缘由。 顾砚书在此之前,无偿甚至亏本替天齐的百姓做过许多的事儿。 比如《京都报社》、再比如绍城雪灾赈灾,再比如活字印刷,亦或是水泥,溢州的堤坝,天齐的水泥路…… 但以前顾砚书所做的每一件事,即便是在银钱上亏本,也要在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京都日报》亏进去的钱,最终成了厉王府掌控舆论的资本,后来甚至还靠着刊登广告十倍百倍地挣了回来。 绍城雪灾赈灾捐献出去的钱,最终换成了厉王府名声大燥,在百姓心中形象的扭转,以及绍城赈灾功劳的一半。 活字印刷,除了此物的确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独占技术没有推广更香之外,便是提高了厉王府在文人心中的声望以及皇帝心中的好感度。 水泥、溢州堤坝、京都水泥路……同样如此。 而以上种种的“亏本”甚至还建立在一个大前提之下: 当初顾砚书以为秦戮会继承皇位,想要从现下开始,便替着自家小鹿打造一个太平盛世。 但这一次,红薯苗的推广,秦戮却从中看不到任何一丝好处。 甚至就是皇位,现如今也几乎与秦戮无缘了。 这样的情况下,顾砚书完全没有必要做这么多。 即便这红薯如同顾砚书所说的那般,命贱好养活、产量高很快便能够形成买方市场卖不起价。 但在这之前,相信很多人都愿意为了“亩产四千斤”这一点,而买单。 若是顾砚书心狠一点,甚至能在明年春季之时,第一批试验田收获的时候,便赚一个盆满钵满。 但顾砚书显然并不打算这样做。 而是选择放弃即将到手的利益,将此物免费推广开来。 这并不符合顾砚书绝不吃亏,雁过拔毛的性子。 也是因为如此,秦戮才会由此疑惑。 “小鹿。” 明白秦戮想问的到底是什么之后,顾砚书神情略微变得严肃了些许,抬眼看向秦戮。 注意到顾砚书的神情变化,秦戮也很快调整了一番心态,满脸正色地看向自家软软。 果然,下一刻,秦戮便听到了自家软软满脸严肃的询问: “你还记得,在我创办报社之后,在报社中,所题下的第一幅字,上面写的是什么吗?” “嗯。” 秦戮微微点了点头,他当然记得,当时那副字,还是他亲自帮他家软软挂上去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没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顾砚书点头,又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我虽然达不到这般崇高的境地,但却也想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给其他人一些帮助。” “没错,我的确是商人,并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但小鹿,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事,都能用也用‘买卖’、‘生意’来概括的。” 说到这里,顾砚书又顿了顿,随后才加上了一句: “若只说‘生意’的话,在商场上还有一个定律,风险越大,收效越高,但你知道,我却做了一桩,风险极高,收益极低的生意吗?” 顾砚书说完这话之后,秦戮便忍不住向其投去了一个疑惑的目光。 风险高,收益低,自家软软,还做过这种生意吗? 随后,秦戮便便看到了自家软软向他靠近的模样。 紧接着,秦戮便感觉到了自己唇上传来了一阵温热的触感,只是这触感一触即走,甚至没有给秦戮任何反应的机会。 在秦戮唇上浅啄一口后,顾砚书才微微侧过头,将唇抵在了自家小鹿的耳边,低声说了答案: “自然是爱上你啊。” 若只谈生意,那从喜欢上秦戮那一刻开始,顾砚书便在亏本。 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压上全部身家的惊天豪赌。 赢了,收获一个心意相同之人,输了,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这样的生意,收效与付出完全不成正比,对于生意人来说,无疑是最不划算的。 没有哪一个生意人,会愚蠢到做这种买卖。 但如同顾砚书所说的那般,这世间的万事万物,又怎么能够都用“生意”二字来衡量? 人非草木,又如何能够做到将所有事物都放在天平的两端? 这红薯苗也同样如此。 从利益的角度来说,无偿推广红薯苗,对顾砚书的确没有任何益处。 甚至因为此刻他家小鹿无缘皇位,连最后一点隐形额好处也化为乌有。 但顾砚书又不是铁石心肠,做不出来在自己掌握着亩产四千斤甚至是六千斤的红薯,看着天齐的百姓食不果腹,却将红薯苗给卖出天价来的做法。 而秦戮早就被自家软软在自己耳边所说的那一句“自然是爱上你啊”给搅乱了所有思绪,哪里还能有其他的精力,去思索红薯苗之事? 见自家软软在说完之后,还眨巴着眼睛望着自己的模样,秦戮当即便不再压抑心底的悸动,向自家软软欺身而去。 饶是顾砚书,也没有想到自家小鹿思绪竟然能够转变的如此之快。 他们上一刻不是还在说着正事吗? 兼济天下以及红薯苗这么正经的事儿,自家小鹿是怎么能够做到胡思乱想的? 还不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便已经被秦戮搂在了怀中。 到了最后,顾砚书也就只能来得及说上一句: “混蛋,这里是书房!你就不能回去之后再……” 然而就是这一句话,顾砚书都没能说完,便被秦戮给堵了回去: “没事,兴仁他们都明白。” 没错,兴仁他们怎么会不明白呢? 毕竟在两人最为胡闹的时候,甚至开发遍了王府主院额每一寸土地。 区区书房而已,兴仁这般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早就已经习惯了。 顾砚书挣扎无果,最后也就只能任由他家这头小鹿为所欲为。 同时在心中告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