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腌过的rou,吃快些,在坏掉之前应该能吃完。 况曼有些眼馋熊掌,孟九重一眼便瞧出了她的心思,送走村民,拿出一只熊掌,动手开始处理。 况曼见他处理熊掌,眼眸顿时弯成了月牙,都不用孟九重说,麻利的去烧水。 一只熊掌,楞是炖了足足一个下午,况曼才将它吃到口。 吃完饭,况曼再一次感慨——孟九重的厨艺真好! 忙碌了一天,况曼早早就上了床。 孟九重则雷打不动的坐在书桌前看书,况曼本以为,昨晚孟九重才消失过大半夜,按他往日习惯,今晚应该是不会出门。 谁知,等到白烛燃尽后,专心看书的人,又一次起身,出了家门。 熟睡中的况曼,在夜风吹进房间刹那,便从沉睡中清醒过来。 瞅着消失在夜色下的背影,况曼睡意一扫而空,翻身起床,拢了拢衣服,拔腿便追了去。 便宜夫君的秘密,真是越来越让她心痒了。 今晚夜色不错,很适合欣赏月色,所以,欣赏月色,欣赏出点什么秘密,也不奇怪。 * 月朗星稀。 况曼寻着孟九重离开的方向,踏月而追。 刚追出村子,她脚步骤然一顿,诧异地看向远处,那如苍鹰展翅,纵跃在树梢上的矫健身影。 黑影速度极快,几个起伏,便消失山林中。 况曼拧眉静思,良久后,她一转身,脚步略显凝重地回了村。 走到村口,她侧头,晦暗不明地又往远处大山看了看。 ......也许,她该认真思考思考,她穿越的......到底是个什么世界了。 身起身落便是两丈有余,甚至能借力飞跃枝头,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便宜夫君会轻功,而且是不亚于速度异能的轻功—— 也许.......她穿越的根本就不是普通世界。 她所处的朝代叫姜鲁,是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国家,阿凤村许是太偏僻,朝堂风云,江湖腥雨,杨家村的人通通不知道。 穿越过来大半个月,况曼一直以为,自己是穿进了农家,虽然她的便宜夫君,身上秘密不少,但应也不会对她有太大影响,可是现在嘛...... 她怕是要重新思考这个问题了。 * 次日。 天还未明,孟九重做好早饭,叫醒况曼,说今儿要去一趟镇上,把昨天弄到的猎物拿去卖掉。 昨日捡到只熊,短时间内,他们是不缺吃的了,所以,多出来的猎物就只能卖掉。那几只没受伤的野鸡倒是可以先养着,等过冬的时候再吃,但受伤的兔子,却得快些出手。 况曼从被窝里伸出脑袋,睡眼忪惺,瞋了眼穿着褐色长衫的孟九重,如闹起床气般,抓住他的手腕,借力从床上蹭了起来。 纤细手指,在接触到孟九重有力的手腕刹那,食指似不经意的,落在他脉门处,且还停留了一会儿。 一切看似都很正常。 然而一刹那的接触,况曼却探出他那比普通人跳动更有力的脉搏。 孟九重还不知道自己马甲已经被况曼扒了下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他只觉得,她的手指软若无骨,残留着些许余温的指尖,与他肌肤相触,心底某处,泛起一丝说不出的异样。 况曼稍稍一探,就缩回了手,然后转身去梳洗。转身刹那,眸中带起疑色。 孟九重看着松开的手腕,平静眸子里似乎掉落了一颗小石子,激起清浅涟漪。。 * 吃过早饭,天已朦胧发亮,孟九重带着况曼去了镇上。 阿凤村太偏僻,距离最近的合石镇,都有一个多时辰的路,两人过了一条河,翻了一座山,才抵达合石镇。 今天是赶集日,镇上人来人往,还有不少小摊贩在叫卖。到了镇上,孟九重熟门熟路的进了镇子中央最大的富安酒楼,并将昨日打到的兔子全部卖给了这家酒楼。 在卖兔子时,孟九重还疑惑了一下......不,其实他这疑惑,从昨日下山后,就一直徘徊心底。 他明明记得他只打到九只兔子,怎么回家后却多了三只,难道是他记错了? 今早将兔子装进笼里时,他仔细看过,没错,这些兔子都是他打到的。 他打兔子时,只随手捡了根木棍当武器,因为不想让兔子死掉,都是指着兔子的腿打的。 十二只兔子的腿都有受伤,所以,真是他记错了? 卖完兔子,孟九重将三只熊掌放到桌上:“掌柜的,你们酒楼要熊掌吗?” “熊掌?哟呵,好东西啊!?” 掌柜的听到有熊掌,赶忙放下手上的活,笑呵呵的翻起熊掌看了看。 看完后,掌柜转身,夸赞地朝孟九重坚起了一个大指姆:“小孟不错啊,这种大家伙都能猎到,这熊的熊胆在吗,卖给我怎么样?” 孟九重和这掌柜似乎是熟人,他笑一笑,面不改色道:“段掌柜抱歉,熊胆已经有人要了。” 段掌柜有些惋惜:“那可惜了,哎,我岳父最近生病了,大夫说要熊胆入药。这东西是稀缺货,每次我大舅哥都要去府城那边才买得到。对了,下次你们村要是有人猎到熊,记得熊胆留给我。” “行,回头我给大家伙说一下。”孟九重随口应了句。 段掌柜招来店里伙计,让他把熊掌拎进厨房,然后拨弄算盘,结了六两银子,外加三百铜钱给孟九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