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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宵一开始没打算买,恋人之间似乎送玫瑰才是多数。 可老妇人似乎看出了他的疑虑,和蔼解释,这是粉蔷薇,很多情侣之间也都送这个。 粉蔷薇?周清宵倒是觉得挺新奇的,罗马玫瑰极为出名,别的花难得能不失了颜色被情侣们眷顾,想了想便买了下来,毕竟这花也挺好看,榆木该是会喜欢。 抱着一大束花回到公寓,那时的榆木有些微讶,惊喜地看着他问:“怎么买花了?今天不是什么节日啊。” 周清宵笑着递给她,似笑非笑不算正经地解释:“怎么不是?在一起一个月的纪念日。” 榆木愣了愣神,似乎是没想到答案会是这个,面上觉得有些无奈语气却处处透着欣喜:“这都还要过?” 看着怀里淡粉色的蔷薇花,她夸了一句:“这花挺好看的。” 周清宵揽着她淡淡道:“粉蔷薇,挺别致的,我喜欢。” 就这么随意的一句话,却是被榆木心念上了。她来了罗马这么多年,大街上见得最多的就是玫瑰,这花倒是很少见。 趁着周清宵回屋,她忙拿起手机查了这花的花语。 “美丽的邂逅,永恒的承诺。” 那时的榆木心里又感动又觉得甜蜜极了,所以在等周清宵出来的时候,向来不算主动的她却是深情地抱着周清宵的脖颈,在他耳边黏糊糊道:“我也最喜欢粉蔷薇了。”以此来回应他的心意。 周清宵却不知所然,只觉得她是因为收到花了觉得开心,便从那以为,榆木最喜欢粉蔷薇了。 不过是因为你喜欢,所以爱屋及乌,不过是以为寄托着你的心意,所以才喜欢蔷薇,可谁知那却只是你没放在心上随意的一个行为。 现在不喜欢你了,连带着那份对粉蔷薇的喜欢也消失殆尽,不过这些周清宵都不再会知道了。 “她早就不喜欢粉蔷薇了。” 看着聊天框里的这句话,无声的文字却像是最伤人的讽刺,周清宵看不得也受不了,毫不犹豫地把这句聊天信息删除了,似乎这样就不曾觉得自己看过。 可没过两秒,备忘录里一个命名为“关于那个她”的文件被打开,周清宵一字一字地打出来:“榆木啊,她不喜欢粉蔷薇。” 像是记录却又更像是敲响自己的警示。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们的收藏和点击吖,不过没人想坐一下评论区的沙发吗?等你们哦! 放个预收,宝们喜欢可以先收着吖。 假意克制: 永安胡同里有家纹身店,老板娘随歌风情万种,暗色旗袍着身,手中持着一把团扇,媚到骨子里的长相着实勾的人心里发紧。可偏偏性子却又温柔极了,当真是把娇媚和柔和融合的淋漓尽致,十八岁的覃朝第一次心动便交代在了这里。 都说京市覃家的小少爷是个疯子,阴沉可怕,亲生父亲曾扬言让他滚远些,别脏了覃家门楣。如他所愿,覃朝浪费了高考的高分来了离京市极远的云城上大学,可他从未想过这一趟竟是把心丢在了这里。 他最喜欢听随歌那娇腻的嗓音唤他阿朝,无数次想溺死在这温柔乡。两人在一起时,覃朝照旧疯的厉害,随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朝,你乖点。” 每每这个时候,覃朝都像是被哄好的小狼狗,乖顺求爱:“阿随,我乖。” 情深至极之时,覃朝总爱在随歌耳边念叨:“阿随,四年后我娶你,到那时你便嫁了我吧。” 随歌要是不吭声覃朝总是有办法让她说出他心仪的答案:“好,我嫁你。” 可没等到四年后,随歌不见了,覃朝找遍了能找的地方却未曾有过一丝她的踪影。 覃家小少爷似乎更疯了,大学毕业那年办了场没有新娘的婚礼,婚礼上的他满脸幸福,不知对着哪个方向承诺:“阿随,我来娶你了。” 几个月后,听说京市的南东胡同有家纹身店,老板娘手艺好人还漂亮,覃朝开车赶来,一进店熟悉的布景让他鼻间骤然一酸,心心念念的那人站在柜台后,一如他初次见她那般。 男人红着眼眶嗓音暗哑:“阿随,你该来嫁我了。” 【疯批VS温柔】 【阅读指南】 男主覃朝(zhao)已成年,女主大男主四岁,两人性格都不完美,姐弟恋!!! 文案要是觉得有雷点可以直接点叉哦。 第18章 海城深夜的街市,华灯通明,此时正是引力酒吧气氛嗨到顶点之际,戳人耳膜的音乐声躁的舞池中的年轻男女迫不及待地舞动身姿。 简少然穿着酒红色的衬衫外混在一群身材热辣的美女之间正放肆地忘乎所以,毫不顾忌地散发魅力。 身为酒吧的老板,他倒是个会来事的,天天和客人闹成一片,仗着自己长得帅,整天sao断腿的行为勾的不少美女主动投怀送抱。 音乐拉满气氛,简少然正跳着便觉得自己裤子旁边的口袋被塞进去了个薄薄的东西,不用多加思考,单凭借经验这感觉一猜便知道是房卡。 简少然似乎没被这插曲影响到,继续乐着。装作无意地朝着周围的人扫了一圈,就这一眼便接收到了面前那美女暗示的眼光,他心下了然,朝着那人微微扬了一下下巴,便转头扭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