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都市小说 - 拾心不昧在线阅读 - 第70章 旧时光

第70章 旧时光

    向可,我曾经把自己全身心地奉送给你,你把她丢到哪里去了?你把我对你所有的眷恋,消磨得一点不剩,只留下吹着狂风的冰川,那么孤独,那么无助。

    这样的向可,好可怕,她伸手摸到了花瓶,对着向可的头狠狠地一击,花瓶碎了,向可的头上留了很多血,自己的手上也沾了很多血,他倒在血泊中,她被吓怕了,蜷缩在墙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睡梦中依稀听见急促敲门的声音,然后停了,然后就听见了窗那边的玻璃碎裂的声音,这个声音,太沉重,余倾子就这么睡过去了,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

    她自然也不知道,那个晚上,是余倾城听说她去了向可那里,马不停蹄就赶了过去,听见里面的呼救声,踹门不得,将向可家的玻璃给砸碎了,然后脱下外衣将她围起来,抱了出去。

    那个晚上,对余倾子来说就是个噩梦,她一辈子也不愿意提起,她只记得,那样熟悉的味道就停留在他的衣服上面,那不是杜花信的味道,也不是路达的味道,是他们余家的味道,她身上也是这样的味道,可是她一点也想不起这个味道到底来自于谁。

    醒过来的时候,她的身边只有杜花信,无比的安全,然后又睡了过去。

    她想,她该重新审视一下这个世界了,她一点也不知道怎么面对杜花信。

    她在第二天晚上趁着所有的人都不注意的时候跑了出去,在楼下看到了安茉莉才吓了一跳,喊出声来,惊动了在厨房忙着的安柠檬,看了一眼过来,本来没什么大事,余倾子却惊吓地跑了出去,在门口撞倒了余倾城,什么都顾不得,爬起来往外走。

    夜里太黑,她四处逃窜,似一个迷失在这个世界孩子,试图寻找着这个世界的出口,挣扎掉那些追上来的人。所有的人,就像她最爱的向可一样,都有可能会背叛她,伤得一点都不剩。

    自己究竟是世界的一个什么?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究竟又是什么?

    连自己的哥哥都讨厌她,她这人生,过得实在悲催,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余倾子甩开了所有的人,走到了河边,光着脚冰冷冰冷地踩在石板上面,望着脚下的河水,因为夏季雨水多正湍流不息,卷起了几个漩涡,要真的跳下去,肯定连人都找不着。

    她往前一步走,只听见后面喊了一声:“站着,不许动!”她回头看,竟然是余倾城,为什么她最后见到的,要是余倾城呢?

    这辈子,都没有见过他这副样子,很严肃。余倾子站在码头上,脚下便是水,狠狠地撞在木桩上,让余倾子看着还是有些胆怯的。她回头,说:

    “余倾城,对不起,我不会再抢走你的东西了!”

    “你胡说什么!”他走上前,被余倾子喝止。风吹着她的衣襟向前飘起,好冰冷,比她的身体还要冷,比她的心还要冷。

    “不要过来!”

    他只好停在原地。

    “向可真的有那么重要么?真的重要到你失去了他就会死?”

    余倾子看着他身后,看到了杜花信和安柠檬,还看到了向可,想着他对自己所做过的一切,他怎样变成她的信仰,然后再把这个信仰从她的心底摔碎,碎得一干二净。她笑了笑,说:“我喜欢他喜欢了四年。”

    “四年算什么……”他后面本来是有话的,却停在了嘴边,我却不关心他要说什么。

    “是啊!四年算什么……”四年的单恋,在向可心里根本算不上什么,所以余倾子才会那么累呢。她失落地往码头的边缘走,望着脚下的喝水,似乎都能闻到死亡的气息了。

    “你站住,听到没有。”他想向前,却又不敢向前。

    余倾子走到他旁边,海风把她的长卷发吹得很凌乱,却很美丽。因为她很安静,她安静的时候一点也不像一个疯子,可是她的确是疯过的,就在她mama死的那一年,她把她mama的骨灰撒在了海里,陪她一辈子,余倾子这么个死法,不过是一个妄想罢了,妄想她能够陪着她,变成她很坚固的信仰。

    余倾子说:“酸柠檬,我一直很想跟你去法国看雪。你说过,葬在海里能够陪你一辈子。”

    安柠檬说:“鱼,我带你走,远离这个不爱我们的世界。”

    “谁说我不爱你的!”余倾城忽然说:“你一直都不知道,因为你的眼里心里都是向可,所以你不知道,我爱了你七年,只要你一转身,就能看得到的!可是你偏偏不转身。”

    七年,不过是一个岁月,这七年,过得太离谱了。其实,他不过是想说:四年算什么?我守护了你七年。余倾子思考着这七年,难道她真的一直都没有注意过?余倾城,你是一个怎么样的面貌出现在我面前的呢?

    也许他说的是对的。

    余倾子想的那一刻,余倾城上前去,拽着她的手就把她拉过来,拢在了怀里,久久的激动不能自已,听着他的哽咽,余倾子静静地问了心底一句:余倾城,他真的爱了我七年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呢?

    大概是风太冷了,冷得让人有些抖擞,却能独立地思考,这七年的种种,怎么那么变态,为什么她一点也感受不到?她得一点一点跟余倾城算账。

    正想着,一手被人从余倾城怀里拽了出去,她还没意识到是谁的,便又被拢进了另一个怀抱。

    这个味道,是杜花信的。

    余倾子的鼻子,真是越来越灵了。

    四年前。

    车子驶进了别墅区,把余倾子带到了其中的一栋。

    因为生气,她什么都没有带,背包里只有些很零碎的东西。

    在房子外面等待着一对夫妻,一个是老余同志,另一个是她的后妈,余倾城的亲妈。她依旧记得我走之前她对自己的母亲咆哮的那句话:“如果我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她固然盼望她回头的。

    她头也不回,那自己就活得好一些,活给她看。

    “爸!”余倾子对着眼前的男人闷了一声。这是她的爸爸,她以前只能偷偷见的爸爸。只她记事开始,她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倒是来学校看过自己几回。他偶尔会问:要不要来跟爸爸住在一起?

    余倾子那时候还很天真,说:mama也会来吗?

    当然是不会了,他不说话的时候余倾子格外懂事,就不再说下去了。她是个私生女。

    他有自己的妻子,有自己的儿子,比她年长些,她怎么还盼望着这个不切实际的一家三口呢?

    走进屋子,一个少年站在客厅,惊讶看着她。

    老余同志对着少年唤:“倾城,来认识一下meimei。”

    那时候,余倾城就在屋子里跟一个高大的男人学拉琴,他的肩膀上夹着酒红色的小提琴,把他的肤色衬得很白。余倾城想,这个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少年。格尼特说过,这么美丽的人是不可能出现在这个枯燥的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