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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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露亦如电啊……如今她的孩儿已经九岁,再不会无故哭泣,她的丈夫则在近几年的闲居生涯中变得愈发沉默,除了必要的应酬,几乎只有在面对为数几个友人时,他才会隐约回到十年前华贵爽朗的状态。然而她知道他的眉间有了细纹,她曾见他拔掉鬓边的白发。那时他们在淇水边住,生计艰难却过得自在。她带他去东都看她的旧居,也曾和他一起徐行天津桥上,望着厚重巍然的端门,往来的马声人声直扬云外,震动桥下依依绿波。 她迎着河上的晨风,大声笑道:“我十一二岁时也曾听人传唱《洛阳女儿行》,那时只当作诗人乃是耄耋老者,才对笔下的洛阳女儿有如此揶揄,却又有如此怜惜。”他笑了一声,道:“忽忽十载已过,尘灰满面,当年作诗的王郎,洛城想已无人识得。此身未老而此心已老,你所言却也不谬。”她掏出袖中的菱花镜递与他:“哪里有尘灰,你尽胡吣。”他宽容地笑了,看向镜子的目光却忽然一凝,手指小心翼翼地比上了鬓角。那是一根白发。 当天晚上他对镜用小镊子把白发拔掉,并仔细检查其余的头发。她看着镜中他严肃的脸,有意缓和气氛:“亏得你平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我还道你真不在意这些。”他怔忡数息,随即笑道:“阿母尚在,我安敢先老。拔了白发,也是不教她伤心之意。” 她愣了一会,点头道:“你说得是。”过了片刻,她又没头没尾地说:“生男原比生女更好。”女儿总是要归于别家的,到时她就有自己的夫婿和儿女要照看,分不出来什么心思惦念母亲;而生个儿子,她便可以如阿家一样,不须忍受与爱子的分离,即使他娶了妻,仍旧可以长长地、久久地照顾他人生的点滴,像洛城晚春的温暖气息,不动声色地渗入肌理,像淇水的采莲少女踏着暮色归家时的歌声,绵长轻柔,弥漫在山野和田园之间…… 然而那是否就是她此心所求? 她没来由地累。她不曾唤过任何人阿母,她不敢认为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瑶姊……”忽地一个清脆又带点迟疑的声音,在似远似近处响起。 她轻吁了一口气。哪怕在身体越来越沉重,精神越来越疲软的此刻,她还是能够在一息之间,从回忆中的暮春洛城回到初秋的长安。她似乎也变成了阿家那样永远妥帖的人——即使在丈夫面前。 她招呼如梦煮茶,自己则取了一颗鸡舌香,衔在口中,细细地咀嚼,掩住呼吸间的铁锈味:“阿妍来了?你整日劳碌,终于有暇踏入我这俗尘贱地。” “若你家也是俗尘贱地,那……上一千年,下一千年,这世间再没不俗鄙的人了。”阿妍红了脸笑道,“我听说你阿家回来有几日了。不曾搅扰你罢?”不自觉地摆弄淡蓝短襦的袖子。 “阿家和十三郎携阿琤去荐福寺了,你且宽坐。” 崔瑶发现,她说了王维不在之后,阿妍的身体姿态就放松了些。 这女孩儿明显心不在焉。说了几句话,就呆呆望着窗外,细瓷耳坠微微晃动,在她白皙的脖颈上投下点点阴影——那般娇好,真当得一个“妍”字。她也有十八了罢?可未嫁的女郎,就是要比同龄女子显得年轻。 即使如此,阿妍也是异数。累经摧折,还能保有这一份烂漫的女孩儿,崔瑶几乎从未见过。这种特质,若以两京贵妇的眼光来看,纵有诗书之气调和,也未免有几分卑陋的;但崔瑶不然,她甚至有些微妙的向往,想要坚壁筑室,保护这一份烂漫,她没能拥有过的烂漫。 崔颢虽然爱妹如命,又精细机敏,但看他的眼神,分明待她有情。这女孩儿则显然心属他人,只怕早晚要与崔颢别居。 到底什么样的男子,才能保她一生平安喜乐? “阿姊,你家院里的文杏,果子落了。”阿妍忽道,“是你喜欢文杏树吗?” “不是我,是阿家喜欢。阿家爱它长寿。阿琤不爱树,倒是爱树上结的果实。我记得,她四岁时第一次拣了白果,还问我能不能吃。” 阿妍拍手道:“小儿女家,看到什么总是要拿来吃。裴家六哥还说,他小时拣槐树叶来吃,发觉味道不差,还叫仆婢们一起吃。瑶姊想必知道,槐叶虽然常见,未免寒凉,幼儿若无病恙,不宜食用的。仆婢惊惶,连忙禀报裴公。他自谓裴公必要责罚,谁知裴公只道:‘君子处世,贵能有益于物。五龄稚子便有志学神农试百草,来日或可造福黎庶。’他似懂非懂,总之听着像是好话,以为就此免了责骂。不料过了几日,裴公带他从长安走马到蓝田——那时裴公还是长安令——教他将田间的稗草苗禾、蚊虫鸟雀全数认了一遍。蚊虫咬得他满身红肿,他又受了风寒,回家就大病一场。” 她口中讲着裴耀卿带裴皋到田间的事,手上比划,简直比高僧讲变还动听,崔瑶笑个不住,却听她又道:“是以……咳咳,是以有人取笑,他识得的鸟雀鸡鸭,可比他识得的女郎还要多,去插秧施肥,恐怕也要比写诗著文更出色。” “这笑他的人是你罢!”崔瑶笑道。 女孩儿眨眨眼:“不不,我怎会如此诽谤六哥。裴家六哥可是与了我典客署差事的恩人。” 想到在宣城做刺史的裴耀卿,崔瑶道:“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谢朓谢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