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修真小说 - 我与狼人二三事在线阅读 - 第18节

第18节

    我点点头,这些该做的基本项我是一个没落下。

    一家人散步的感觉还是很好的,虽然平常也会催婚,但我回来了,她们并不会一直念叨这个。

    而且我也有和其中一个相亲对象交流,并不是躺平不作为。

    “你们谁牵胖胖试试?”我把狗绳让出来,问道。

    爸爸自告奋勇地过来,胖胖虽然有点不舍,但没有反对。有意思的是,尽管是爸爸牵着它,它依然贴在我的腿边走。

    如果有别家没栓绳的小狗跑出来,我会去逗弄两下小奶狗,胖胖都会不乐意,它会过去驱逐人家。

    也不用恐吓,就是往那里一站,小狗就会夹着尾巴溜了。

    虽然胖胖在威慑别的狗,但它很有分寸,没有去扑去咬,这让爸妈很有好感,觉得它能当一个好保镖。

    这个保镖之前可是扑过我,我脑子里想了想,并没有告状。

    散完步回家,我给胖胖做清洁。

    之后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mama剥了橘子吃,吃不下的还能分给胖胖,来者不拒的胖胖又赢得了mama的好感。

    想着不能因为放假就熬夜,十点多,我带着胖胖进房间,mama愣了下,“等等,它跟你一起睡啊?”

    “嗯,冬天抱着暖和。”

    “狗毛弄得到处都是。”

    “没事的,我自己负责卫生,它很干净。”

    第二天上午,我就带着胖胖去买炸鸡,还在街上买了一些本地的水果和干货寄送给吕医生。

    本来对于我养狗还持观望态度,回家这两天,爸妈见识到胖胖的自律和聪慧后,开始觉得养狗真不错。

    就算我给胖胖吃一整只炸鸡,她们也不会觉得是浪费,还夸它胃口好。

    胖胖能给爸爸叼东西,几乎不会叼错,还能陪着mama去逛街、跳广场舞。

    以前在市里上班,胖胖不是和我黏糊在一起,就是整天被关在家里。现在回了小镇上,能跟着爸妈到处跑,我觉得挺好的,看起来也更自由。

    先前买的大型犬的衣服早就快递到了,我都忘记了这回事,还是mama从杂物间里找到盒子拆封。

    是一件红红绿绿的大花袄子,mama拿着袄子给胖胖套上,虽然不是很喜欢,但胖胖还是配合着穿上了。

    “穿上真喜庆,我再给胖胖打一条围巾。”这么说着,mama又去量它的脖子围度。

    我则是瘫在沙发上玩手机,时不时和相亲对象聊一两句。偶尔瞥一眼胖胖,发现它很配合mama的工作,我倒是放心不少。

    它目前的表现出乎我的意料,很自然地融入家庭了,毕竟以前对待柳眉、林部长她们,它都是爱答不理的。

    放假也要和镇上的朋友聚一聚,今天晚上不在家里吃晚饭,我跟爸爸这么说了后,他问我带不带狗出去。

    胖胖看上去是想跟我出去的,但考虑到去的那家烧烤店不适合带狗,我就说:“带不了,让胖胖和你俩在家吧。吃完饭记得遛它。”

    下午四点多我就挎上包出门,胖胖被我留在家里,它趴在院子的墙上看我,最后是被爸爸拉回去的。

    聚餐到晚上八点多,又有人提议去唱歌,这几乎是每年的传统了。

    这一聚就搞到晚上十一点多,从娱乐厅出来,正好接到mama的电话。

    才和朋友道别,一转头就看到牵着胖胖的家里人。我很惊讶地小跑过去,“你们怎么来这里接我,走过来的?”

    “开车过来的,胖胖一直在院子里等你,叫它进屋都不进,外面可冷了。”爸爸把牵引绳递过来,胖胖已经迫不及待地往我面前凑。

    听得我心头一软,还觉得有点对不住它。弯腰揉揉它的狗头,又亲一口耳朵尖,我们一起走去停车场。

    我驾照倒是拿了很久,但很少开车,在市里面上班也是步行。所以为了锻炼我的车技,回老家后,爸爸一般都会让我来开车。

    我坐上驾驶位,胖胖还想挤旁边的副驾驶,但在我的眼神中,它不太情愿地往后排去了。

    mama坐上副驾驶,爸爸在后面和狗并排。

    “如果胖胖算是狗儿子,那你俩已经提前当外公外婆了。”

    我开玩笑地说出来,胖胖突然不满地汪了一声,金色的眼睛瞪着我,颇有当初扑我的架势。

    “怎么还发脾气的,来来,外公亲一口,给你吃大鸡腿。”

    爸爸笑着去搂狗,这次遭到了胖胖的严肃拒绝,然而大狗并没有猛烈挣脱,最终迫于无奈,被我爸一口亲到头顶。

    回了家,mama就拿出织了一点的围巾往胖胖的身上套,爸爸就用消毒纸巾给它擦爪子。

    可以说是全家都围着它转,有人管它,我倒是乐得轻松。

    第二十五章

    还有两天就过年,镇上回来的人越来越多,年的氛围开始变得浓厚。白天去街上逛一圈,会发现哪里都是人群。

    外出打工的、上学的是逛街的主力军,一回来就呼朋唤友,打打牌逛逛街买买东西。

    我这天又收到一个好友申请,是另一个相亲对象,这样我就把mama推荐的两个男人都加上了。

    开始双线cao作,大家也没确定关系,都是先聊聊看,所以我并没有什么负罪感。

    别人也一样,同时聊着好几个,如果彼此发现真的合适,就会定下来。

    没想到两个相亲对象都对我发出了见面的邀请,想趁着过年前见一次,因为他们也都从外地回来了。

    我还在思考,一道重量压上我半个身体。拿开手机,我看着半趴在我身上的胖胖,它用嘴筒子拱到我脖颈处。

    最近又发现一个关于胖胖的心得,我和相亲对象聊天,它会过来捣乱和撒娇。用mama的话来说,像是在吸引我的注意力。

    我也刷了一些帖子和视频,如果找对象了,家里宠物有的会欢迎,有的可能也不喜欢。

    我揉着在我怀里拱来拱去的狗头,坚定地说道:“你放心,不能接受养你的对象,我不会要的。”

    在我的抚摸下,它又变成飞机耳,不过对于我这么保证,好像还是不满足,占有欲有点过强了。

    不过有件事还得夸夸它,早上爸爸带它去遛弯。

    路上遇到没栓绳的两只大狗,我爸心里都有点发毛,但是胖胖一点没怕,把跃跃欲试的两只狗给吓退了。

    这让我爸威风极了,有种男人开了豪车的爽感。

    能够保护我,保护我的家人,我没道理会因为一个不接受它的对象,而放弃胖胖。

    想是这么想,但相亲的邀请还得去。

    我想了想,给胖胖现场拍了一张照,发给两位相亲对象,先在线上看看能不能接受我带狗过去,也算是提前适应。

    这一发过去,两个相亲对象一个没回复了,一个秒回。

    [好帅的狗狗,你养的嘛?]

    我发现这个信息是那位微胖的先生发的,居然还有语气词,感觉他的聊天都变得可爱了。

    随后,他又发来一张照片,说他家里也养了一只萨摩耶,是一条可爱的母狗。

    忽然有种对上话题的感觉,我一下子来了点兴致。

    我俩因为狗的话题骤然拉进距离,还分享了自家狗的趣事。

    看我兴致勃勃地聊天,胖胖好像觉得自己被忽略了,它用rou垫拍我的大腿,企图从我这里分到注意力。

    我把它爪子拍开,让它去和打围巾的mama玩。

    胖胖发现在我这吸引不了注意,调头去找mama。

    但是mama也忙着织围巾,还给它的脖子比划了一下,她想赶在我带狗回去上班之前完成。

    胖胖扭头看来看去,它跑出大厅,去前院找擦车的爸爸。

    没过一会儿,它叼着爸爸的裤脚,把他老人家请进来。我爸不明就里地被拽到我面前,我们父女俩面面相觑。

    爸爸摸摸狗头:“胖胖,你把我找来干嘛咧。”

    胖胖晃着尾巴,又用嘴筒子点点我,一旁的mama看出点意思,她调侃道。

    “胖胖是让你教育一下阿姿。”

    我无辜地说:“教育我做什么,我可是在做正经事,和相亲对象聊天,刘先生家里也养了一只萨摩耶。”

    一听到这个,爸爸马上把狗牵住,“乖,不要打扰你mama做正经事,以后有没有爸爸,就全看你mama了!”

    胖胖震惊地瞪圆眼睛,尾巴也不晃荡了,十分沮丧地走到角落蜷缩,我叫它,它还不答应了。

    狗子又委屈又生气,好像在这里受了莫大的伤害。

    爸爸用两个大鸡腿哄,都没哄好。还是我亲了它两口,才让它的狗嘴有了一点笑容。

    爸妈觉得有点神奇,一般来讲用吃的哄都能成功,家里的这只比起食物奖励,更喜欢主人的亲亲摸摸。

    虽说看起来挺节省钱的,亲两口就能省两个鸡腿。

    两个相亲对象因为养狗的事情,瘦的那位先生不能接受养狗,他觉得养狗会分心,以后有孩子了也不适合。

    总得来讲就是,瘦先生不能接受养狗,要是我俩进一步发展,我需要把狗送走。

    而我的要求是以后结婚生孩子都要带着狗,于是我俩和平地结束了聊天,谁也不耽误谁。

    至于另一位胖先生,他姓刘,我俩已经约好明天上午见面。

    也不在外面吃饭,就是喝杯奶茶遛遛狗,这样的相亲方式省钱便捷许多。

    晚上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mama说她之前被年轻的同事推荐了一个很好看的魔幻爱情片,她拉着我们一起看。

    爸爸对这些嗤之以鼻,他就拿着手机自己看体育。

    我还以为是什么影片,一看居然是我读书时候就看过的,不过经典的爱情剧是常看常新的,所以我依然陪着mama看。

    胖胖蹲在我两腿间,好像也在认真看。

    这剧情是吸血鬼和狼人与人类女主,mama看得聚精会神,手里打围巾的速度都慢了一些。

    我看我妈那认真的样子,显然是被剧情吸引了,笑着问她,“你要是这女主,你选哪个?”

    “当然选狼人。”mama很肯定地说。

    我倒是有点意外,我以为她会选择更绅士正经的吸血鬼。胖胖对于mama的回答特别满意,还附和着汪了一声。

    “为什么?”我问。

    “狼人不会吸血,本来女人还有经期,和吸血鬼在一起了,少不得要被吸一口,不划算。我去捐血还有捐血证,工作岗位上还有点补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