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历史小说 - 南国玫瑰[乱世佳人]在线阅读 - 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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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应该告诉你,成为自由民也不一定是好事,”她放下手里的书,“坐。”指了指她面前的单人沙发。

    丹泽尔局促的说:“小姐,我不能坐下。”

    “你已经是自由民啦,”约瑟芬很有趣的看着他,“你要开始习惯自己跟别人是同样的美国公民。”

    丹泽尔紧张的抿了抿薄唇,这一点也很像他的不知名的白奴母亲,或者说像他血统里不知名的白人老爷——黑人多是厚嘴唇。

    “我还没有习惯。”

    他小心的坐在沙发上,拘谨的只坐了半边。

    “外面很多人靠追捕逃奴为生,你不跟着白人出门,他们就会把你抓走,哪怕你身上带着证明文件,他们也可以无视。一个像你这样漂亮又强壮的黑奴能卖2000美元,为了钱,那些家伙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他思考了半天,发现这个问题确实不是他自己就能解决的。

    “我跟莉迪亚和谢尔顿都说过,他们可以选择留在我身边,或是出去找工作,但要是去了不讲良心的人家,可能你会再次被当成奴隶,他们只要不承认你的证明文件就行了,到时候你能找谁呢?你要是在萨凡纳,我还可以去救你,但要是你跟着他们离开了佐治亚,我就没有办法了。你认识字,你读一读这个。”

    她从桌上另外拿了一份文件递给他。

    是臭名昭著的《联邦最高法院判德雷德·司考特自由身份案,1857年3月6日》,前情提要是黑人德雷德·司考特原为奴隶,1834年随同主人前往禁止奴隶制的伊利诺斯州,因此司考特得以获得自由,以自由民的身份在当地居住4年,娶妻生子;1838年,司考特以雇佣制仆人的身份跟随前主人返回密苏里,密苏里州为蓄奴州,司考特又被当成奴隶。司考特在1847年向密苏里州巡回法庭提出申诉,要求承认他的自由身份,初审获胜,但第二年便被密苏里最高法院驳回;

    司考特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于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公然支持密苏里最高法院的判决,决定司考特必须重新为奴。

    “……德雷德·司考特本人及其家属并不因为被带入该区内即取得自由,纵或他的主人携带他们到那里去是有意成为该地永久居民的。……

    ……因为司考特在被其主人带往伊利诺斯州时是一个奴隶,在伊利诺斯州也是当做奴隶,同时也是当做奴隶带回密苏里州的,其身份是自由或是奴隶是依照密苏里州的法律而决定,不是依照伊利诺斯州的法律而决定的。”

    这个案例就是前年的事情,还算得上新鲜热辣。经过报纸传播和黑奴之间的口口相传,也早已传遍佐治亚州。

    丹泽尔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判决书。他的文化程度也就是个读报纸、写简单信件的程度,判决书里一半的单词不认识,可意思还是能看懂的。他按照小姐的吩咐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磕磕巴巴的读了起来。

    丹泽尔心情沉重。

    “白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是什么都能做出来。”

    丹泽尔茫然的点点头。

    “你想过今后要做什么吗?”

    “还没有。”

    “你在塔拉都做些什么?”

    “跟着奥哈拉先生出门,打理他的所有事情。”

    有点像贴身男仆,但杰拉德这个爱尔兰人可不是一个正统的“老爷”。

    “也就是说,你没有外面的谋生技能。”

    他有点着急了,“我认识不少字,会写信,还会一点木匠活。”

    “你结婚了吗?”

    “结了。”

    “孩子呢?”

    “有一个女孩,4岁了,长得非常可爱,小姐,您要是见到了我的米娅,准会喜欢她。”丹泽尔裂开嘴笑了。

    “你的妻子呢?”

    丹泽尔很快收敛笑容,他的视线从小姐的裙子上移到了沙发的花纹扶手上,然后又移到了墙壁上的壁纸。他的眼神变得痛苦、空洞。

    “小姐,我的丽雅很可怜,她死啦,生孩子的时候死的……还有孩子,一个小女孩,生下来就断气了。”他很伤心,但很快就克制住伤感,没有主人喜欢听到这种丧气的事情。

    房间里暂时沉默了一会儿。

    “你可以先住在家里,让莉迪亚给你找个房间。我希望你能来为我办事,你要是为我做事,我给你——谢尔顿的薪水的百分之七十,是因为你没有他懂的单词多,谢尔顿将来会成为我的管家。另外,我会写信给塔拉,让他们把你的孩子送过来。”

    *

    波琳、尤拉莉家的黑奴也渐渐开始自赎,先从室内奴隶开始。波琳家里进展的要快一点,她家的室内奴隶是30多个,略少于塔拉庄园。三姐妹出嫁都从家里带走了20名奴隶,多出来的奴隶都是这几年不断生育的自然增长。

    就像约翰说的,他们这样的家庭,只有买的,没有卖的,不然会被人以为你快要破产了。奴隶也会生老病死,概率跟白人差不多,一场流感往往就会让人送了命。奴隶还可以送人,要是有客人看上家里的黑奴,慷慨的主人为了表示主人风度,有可能将那个奴隶送给你。

    其中以未成年居多。

    心地善良的主人很少让奴隶一家分开,但肯定有奴隶主不在乎黑奴的“人权”:你连人身自由都没有,连个“人”都算不上,谈什么人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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