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页
他林墨别的什么都能忍,饿肚子绝不能忍。 季朝云也道:“那走吧。” 一行人便依言启程,陆不洵拉着季宁乐走到了前头,钟灵也在后头亦步亦趋;而林墨与季朝云却落在后面,老神在在,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前行。 林墨见那陆不洵与季宁乐的亲密样子,心里发酸,便顶着他那二八皮相,老气横秋地对季朝云:“年轻真好。” 季朝云却答:“你也不错。” 自从林墨复归,就觉得季朝云不对劲,此刻终于想明白了症结何在:他觉得这一次相会,季朝云对他的评价似乎高了些许,也不动辄喊打喊杀了。 这倒是一桩奇事。 季朝云是什么样的人物呢?恰与他林墨相反。林墨是个不正经的;季朝云却正经极了,可说得上一句洁身自好,心与云平。 方才林墨还正与他抱怨呢,睡他膝头十分不好,不舒服、脖子疼也就罢了,还做了一夜的梦;又说那梦中往事里,季朝云当真讨厌,成日将那“体统”二字挂在心头与口头。 但季朝云好像一点都不生气,如果是他们小时候,这人早就请剑出鞘了吧? 夜深忽梦少年事,连林墨都要唏嘘。 那昨夜梦中,尽是林墨少年时作客平阳的情景,正可谓日夜眠花醉柳,好不自在。 恰逢酒酣兴浓,有那章台女儿唱曲作乐,知他来自安宁林府,是位擅琴的贵客,即央告他取琴来和;而林墨兴致高昂,便当真取了他的爱琴曜灵。 先作《阳春》,这一曲和风澹荡,倒也罢了,复又作《酒狂》与《风雷引》,一群人竟醉舞放歌,那琴声激荡,歌声高亢,夹挟内力,扰了半条街住客清梦,最后竟把季朝云引来。 林墨也实在记不清那醉中如何拌嘴,只记得季朝云当着他的面,一剑挑断曜灵琴上七弦。 那曜灵乃为林惠所赠之物,林墨从来爱惜非常,当下急怒攻心,气得酒都醒了大半,与季朝云大打出手。 最后胜负不分,林墨抱着他的琴负气而去,道是季朝云在一日,他此生绝不踏入平阳半步。 不过后来季朝云倒也心诚,寻了顶好的琴弦,派人送至他处算作赔罪;林墨这没心没肺的,立刻毫无节cao地原谅了他,并修书一封,道是你我多年至交,正可谓情如手足;还表示平阳城的酒真好,我下次还要来;我们安宁城也好,繁花似锦,四季如春;我们安宁城的姑娘更好,艳若桃李,人比花娇,你季朝云若来,咱们喝上三天三夜去,不醉不归。 季朝云也便修书答言,信上端正楷书,写就二字。 「不来。」 作者有话说 这一个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季朝云。以前写文的时候,总会觉得偏爱受/女主更多,因为我是个刁钻刻薄自我中心的毒妇(x)……但是季朝云是不一样的,我非常喜欢这样的对象,所以配给了我最喜欢的砚之。不过总觉得这个故事里其实妙人不少,且再看看吧hhhhhhh 第21章 章之六 虞城(下) 一行人沿着小路一路向前,已行入大道,道旁细小溪流亦汇入大河;那陆不洵与季宁乐、钟灵走在前头,却突然停了下来。 季宁乐回头对季朝云喊:“师叔,前面有亭所。” 此间多河流,景色秀丽,路设亭所。都不需要季宁乐再多言,林墨与季朝云已知身处之地多半便是虞城。 八仙都中,唯有陆氏于虞城的县乡之下又设亭所,或五里一亭,或十里一亭,供止宿,便邮驿;又设亭吏等职,定分止争、司jian捉盗,以佑一方百姓安宁。 这幽独城,他们从平阳进入,结果却从虞城出来;偏林墨又与陆氏有血海深仇,这下也是哭笑不得,便问:“现如今陆氏是谁当家?” 季朝云道:“是陆怀瑛。” 林墨“哦”了一声,不作一言。 季朝云知道他想到了林惠,也不便多说什么,只道:“去前面稍作休息,请他们暂借我们车马可好?” 林墨点头,五人走近一座典雅清逸的黛瓦顶木亭,只见那柱子上贴着一对破旧的对联。 上联曰:“亭中悠然观碧水”,下联曰:“人前无意逐虚名。” 林墨先取笑一回,嘲道:“像极我那姐夫的口吻。” 陆怀瑛此人,身怀仙骨却从不张扬,暗怀一身文韬武略,正所谓藏器于身,待时而发……倒也不能说不是君子,只是不对他的胃口罢了,竟不知林惠为何偏对他青眼。 这情爱二字,害人不浅,林墨唏嘘不已。 “倒也未必是他之手笔。”季朝云道。 林墨不屑道:“没说是他的手笔,只不过他们陆氏嘛,那攀附之风,你也懂得,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季朝云道:“也不独陆氏如此。” 林墨展颜一笑,觉得季朝云说的很是。 这木亭之旁又有一座小楼,并马厩等建筑。马厩中正有几匹枣红又或苍白杂毛的骏马在休憩吃草,楼外亦停着几辆马车。 此除了季朝云与林墨一行,暂无别人路过;那亭所内,也不过数人而已,各自聚在一处,小声交谈。其中有一个衣着略华丽的,看他们走过来,这季朝云器宇轩昂,又见季宁乐与陆不洵青衫玉带,便过来,拱手笑问:“请问诸位贵人可是来自平阳季氏仙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