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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招惹 第61节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吧。我不想陆景沉为了我和她们有瓜葛,或者说是,起争执。”

    她回想了下昨晚的场景。

    陆景沉大概是出门走得急,只套了件黑色t恤,外加卡其色衬衫。但哪怕是穿的不怎么正式的他,忽然带着人出现在那十几平米的小超市里,看起来都很违和。

    他自带矜贵气场,廉价的白炽灯照过去,都显得他整个人在发光。

    相反,看看正在咆哮的于静慧。她只会觉得,别人在打破陆景沉的美好。

    “陆学长也不是那种人,他向来待人很绅士很温柔。昨晚对初雪丢下那句话,估计已经是极限了。我相信,就算要帮我解决以前的事,也不该是用这种方式。他这个人就是很磊落,所以更擅长光明正大。”

    初意刚说完,恰好收到了陆景沉发来的消息。

    “公司有会议,晚点回。晚饭我会叫人提前做好,别等我,你自己先吃。”

    初意捂着手机,一脸“我即将沉浸在这温柔中”的表情。

    “他真的超级温柔的!”

    -

    另一边。

    说要召开会议的陆景沉,出现在了初意曾经的家——十几平米的小超市里。

    虽然昨晚经历了这样那样的事,但于静慧和初雪还是非常热情。一左一右地将人围住,好像见到的是亲到不能更亲的祖宗。

    果汁饮料备好,超市提前“打烊”。于静慧看着时间,正想着要不要留人吃个午饭,陆景沉率先开了口。

    他只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麻烦叫你女儿回避一下,有件事想和你单独说。”

    等初雪不情不愿上了楼之后,陆景沉说了第二句话。

    非常直白,非常开门见山——

    “告诉你个好消息。”他语气不像一开始那么严肃,反倒带了些轻松,像是真的要宣布什么大好消息一样。

    “你丈夫出轨了。”

    第45章 招惹

    初铭是干工程的, 常年在外,和于静慧分居两地。一年之中大概只有休年假的一两个月才会回家。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但于静慧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倒也放心。因为她觉得初铭这个男人很稳。他稳就稳在按月按时打钱, 而且每次回家那一两个月都会对妻子格外体贴。首饰和包包是少不了的, 鲜花也常有,始终浪漫,体贴入微。

    他们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但有个这样的老公, 于静慧在与她一起打牌的众多小姐妹里, 生活算幸福的。

    毕竟初铭在时间上亏待了她,却没在金钱上亏待过她。

    但, 以上统统为假象。只要两人分居异地,那就是天高皇帝远。在于静慧什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初铭做任何事都可以瞒天过海。

    早在四年前, 初铭就已经在z城定居了。

    不仅如此,还有了个比他小八岁的女朋友。两个人在z城你侬我侬, 初铭在小女友身上砸了不少钱。名表名包, 只要小女友开了口,他连夜开车带人到隔壁商场里疯狂刷卡。

    初铭为她买车,还在市中心买了个三室两厅的房子。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拿出来给于静慧的生活费, 也只不过是十头牛上的一根毛罢了。

    要问他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我们查到五年前, 初铭的个人账户上,多了四百万。如果没猜错的话, 就是初意小姐父母的那笔赔偿款,不是没到账,而是到账了,他一直没有同你说过。他就是拿这些钱去养小三的。”

    陆景沉这边的律师这样说道, 为了证实自己说话的真实性,还摆出了消费凭证,收款记录,以及三室两厅房本复印件。上面明晃晃地写着两个名字,初铭,和林小美。

    “哦,忘了说。这次初铭回来是不是送了您一款ysl的包?据说是买错了颜色,林小美不想要了,他才带回来送给您的。”

    于静慧这个人,缺点毛病一大堆。唯一的优点就是还保留那么点对爱情的信仰。和初铭结婚二十年,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倒也不算腻。小别胜新婚很完美地贴合两个人当下的情感状态,于静慧天真地以为,感情里的背叛,大概永远轮不到她。

    初铭是个老实人,他向来很爱她,也根本没有那个胆子。

    要用什么来摧毁一个在姐妹面前洋洋得意,对自己老公无比信任的人?答案就是,把对方对她撒过的谎一一揭露。

    于静慧双手抵着桌子,陆景沉垂着眼扫过去,桌上摆着的果汁,rou眼可见的正在震颤。

    她用自己仅存的理智问,“这些,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怎么会晓得你们是不是在骗我?”

    陆景沉面对她的提问,也没开口。与她的紧绷形成鲜明对比,他情绪很松弛。似乎对方表现得越痛苦,他就越轻松。

    他理了理袖口,向后靠坐。

    身边的人代替他回应,“是林小美自己和我们说的,她巴不得你们早点离婚。如果你不信,可以自己打电话去问初铭。证据都给你摆在台面上,你完全可以自己判断。”

    他们所说的每一件事都有相应的证据,从房本,到打款记录,再到某些时间线。就连初铭和林小美的合照以及日常秀恩爱的微博都给找了出来。

    一月份去三亚,住的亚特兰蒂斯。

    三月份去爱琴海,还是初铭驾车。

    林小美人还年轻,满满的胶原蛋白。贴在初铭身边笑得一脸灿烂。

    于静慧抖着手翻了翻这些,情绪到底还是没绷住,一把捡起桌面上的资料朝旁边一扬。再抬头,双眼通红,“所以,和我说这些,又有什么目的呢?”

    一直沉默的陆景沉终于开了口。

    “遭遇丈夫出轨的女人,一般都有两个选择。第一个,忍气吞声,为了维护所谓的家庭。第二个,报复,为自己留足够多的退路。”

    律师接着他的话说道,“在你们结婚后,初铭赚的每一笔钱都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是你,我不可能选择忍。”

    初铭带给于静慧的打击,到底有多残酷,多打脸,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选择哪一个,听从你自己的内心。如果你要寻求帮助,随时可以联络我的助理。我可以叫我的律师帮你多拿到些财产,作为交换,我的要求只有一个。”

    陆景沉看向她,一双狭长的眼明明什么情绪都没有,却像是黑色漩涡。引导你,控制你,让人无法抗拒,“我要知道真相。”

    -

    大四最后一学期,初意工作之余忙里偷闲,提前交上了开题报告。导师对她的思路圈圈画画了几点,总体来说算是满意。

    接下来就可以照着修改过的提纲继续写了,那几十篇文献总算没白看。

    初意难得心情好,恰好夏白萱上周赶的脚本过稿,被主编夸奖了。项目推进指日可待,月底发了笔奖金下来。

    两个人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当时就一拍即合。

    初意说,“我们去吃炸鸡,庆祝一下。”

    夏白萱说,“我们去蹦迪,庆祝一些。”

    “怎么又蹦迪?”

    “吃什么炸鸡?”

    夏白萱神神秘秘地凑到初意耳边嘀咕了两句话。

    第一句,“我知道一家酒吧的炸鸡堪称一绝,绝对比你吃的那家好吃。”

    第二句,“我约了个超帅的男孩子,有好感!你帮我看看。”

    夏白萱是什么人?梦幻爱情制造者,因为对爱情和另一半的要求达到了言情小说的高度,导致她二十多年来一直保持单身,纹丝不动。

    她有过好感的男生不少,但都止步于好感。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帮她脱单当然义不容辞。初意就算不为炸鸡,也为夏白萱的爱情。

    “说好了,我不喝酒。”

    “嗯嗯,喝你的果汁去吧。”

    夏白萱真的替她点了杯苹果雪梨汁,两人到的时间尚早,酒吧里没什么人,放着缓慢的轻音乐,灯光慵懒。

    初意乖巧地坐在位置上吃炸鸡薯条,眼看着夏白萱对着电脑一顿乱敲。

    老职业病,她见怪不怪了。

    过了半小时,初意问了句,“你约的男孩呢?”

    迟到可不是什么好行为,况且还迟到了快一小时。

    夏白萱闻言,抬头扫了一眼四周,又看了眼手表,“还早,大概九点吧。”

    “到底行不行啊?你们怎么约的,男生赴约迟到,我觉得不行啊。”

    夏白萱挤眉弄眼,“行不行你看了就知道了。”

    半小时后,初意终于见到了夏白萱口中的男孩子了。

    是酒吧驻唱。

    九点一到,拎着吉他上台试麦。嗓音低沉性感,在五颜六色的打光下仍能看得出皮肤白皙,五官立体。一身黑,话少,表情更少。乍一看,是那种阴郁挂的。

    从长相到身材比例再到嗓音,都是上等。只不过……

    “这就是您所谓的,有好感的男孩子?”

    “对啊对啊。”

    “单方面的有好感?”

    “对啊对啊,据说这主唱小哥可高冷了,极其不好勾搭。”说到这,夏白萱眼睛亮晶晶的,“咋样,我下本小说男主角想照着这个写,你帮我看看,外形够不够吸引人?”

    “……”

    初意好想把手上的半个鸡腿甩她脸上。

    恰好这时候收到了陆景沉的消息,有了上次的事,初意很自觉地把自己的定位发给他,主动报备,“我吃完炸鸡就回去了。”

    陆景沉:“我恰好路过,一个小时后接你一起回家?”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陆景沉对她说,回家,我们回家,回我们家,这几个字样的时候,初意心里总是有一股难以名状的感觉。有点温暖,又有点……害羞。当然,这害羞是在脑补之后产生的情绪。

    就好比现在,她抱着手机旁若无人地咧嘴笑,被夏白萱瞥见了。对方十分不屑,扔给初意一句话,“你光笑,光在这意.yin,没意思。我要是你我就假装喝醉,回家就把他扑倒。早点把关系确定下来,也省的打暧昧拍,不明不白的。”

    “你不懂。”初意把手机倒扣,郑重其事地和她说明,“太俗了你,快写点高大上的作品吧。满脑子的黄色。”

    “这不俗,这才叫艺术。不跟你这个外行人扯,我要继续观察帅哥了。”

    夏白萱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看,和她一起盯着看的还有另一桌的某人。

    本月第五次来这座酒吧里。

    这对顾思思来说很不正常,她这种享乐主义,发誓要尝遍天下美味,在同一家店打卡的次数绝不会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