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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第114节

    温书梨站定原地,脚步没动,叫他:“阿厌。”

    整件事情,她了解的还不够透彻,但心底有声音告诉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说吧,说出来吧,不要害怕。

    勇气哪来的?温书梨不知道。

    只听到她对男人说:“沈先生,希望您以后不要打扰阿厌的生活。”

    作者有话说:

    女鹅的英语不错嘻嘻

    第89章

    音消, 一瞬间的静默。

    温书梨暗暗攥了攥手心,兴许用的力气大了些许,细嫩的骨节白皙更甚, 又隐约溢出瑰色的绯。她尽量在男人面前表现淡定,毕竟, 威严这方面, 后者更胜一筹。

    想到那天出校外找沈厌, 他帮她系鞋带的时候,男人现在的表情与当时七八分类似。

    眉眼凌厉、蓦然,如同不知情感的冷血动物,随后勾唇, 哼笑声不轻不重, 却能听出其中包含的不以为意。

    无言之中在表达:小姑娘, 你有什么理由管得住我?

    像沈埕这样的人,好像除了自认为重要的,其他的什么也不放在眼里, 典型的利己主义。

    沈埕表情明里, 温书梨全然收入眼中。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构建的抵御城仿佛溃烂了一角,碎石落下,高墙坍塌,筑起的坚硬悉数瓦解, 转成飘扬的尘土粉末。

    没办法, 男人的气场太强大了。

    她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抗。

    沈厌收紧温书梨的手,力度把控很好, 没有让她疼, 也给了她包裹全身的归属与安心。

    遇到沈埕就是个错误, 这次是,上次也是。

    但沈厌没有选择后退离开,带着温书梨向前走,他经过沈埕旁边之时,脚步顿了下。

    父子俩正面交锋,谁也没有低头,虽距离拉得近,但后者的视线并未在前者身上。

    少年的墨瞳愈发黯淡,开口无温,嗓音似冰般冷淡:“管好你自己。”

    如果五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他们之间定不会僵持到这种地步。

    说是仇人,将近;说是亲人,已是过往。

    当沈厌与沈埕擦肩而过的刹那,那根维系两者关系的紧弦,彻底断了。

    -

    液未输完,温书梨和沈厌回到大厅的原位置。

    晚上九点半,挂号看病的行人渐渐减少,但晚间的医院仍旧忙碌,医生之间谈到病情的讨论声、小孩子害怕打针的哭闹声、以及老夫妻携手相伴安慰彼此的轻言轻语……

    明明很吵,静不下来心,温书梨却不一样。她的心很静,心率也随之放缓。

    心中的谜题没有答案,难免产生疑问,温书梨是想知道的。可他们父子俩闹得不愉快,这时候追问,不可以。如果沈厌不想说就不说,她相信阿厌,永远相信。

    “阿厌,我让你在原地等我。”温书梨倾斜着身子,伸出指尖抵在沈厌的唇角,微微挑起,主动找话题,“你怎么不听话?”

    像哄小孩子。

    沈厌知道温书梨的用意,与蒂拉英文对峙、对沈埕阐述态度,把自己护身后,他的女孩也在无一不刻照顾他的感受。

    他稍地低眸,在思考什么,“梨梨,我……”

    “想好了再回答。”温书梨轻笑了下,“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不是问你其他问题。”

    言外之意,沈厌会明白的。

    情侣之间相处得久了,对方一记眼神、说话的音调、哪怕一个细微容易被忽略的小动作,都能看得出对方在想什么。

    就像别林斯基所言: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

    以沈厌的智商,又怎能不懂?

    他变乖,老老实实交代:“你今天戴了琉璃耳坠,我看到你耳垂泛了红,想的是应该过敏,就想着去药房找你。”

    闻言,温书梨下意识摸了摸的耳垂,借着手机的反光,她来回偏转脑袋,发觉并无异样后,给出答案:“阿厌,这不是过敏。你想一下,哪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喜欢的男生说‘我只会跟你求婚’这句话之后,还能不红耳朵?”

    单凭“求婚”二字,带给她的冲击力已经足够大了。

    温书梨双手捧着他的脸,指腹轻轻地按,“阿厌,你怎么这么细心啊?”

    假若周遭剩下他们两个人,她不能保证只碰他的脸,或者,抱一下,亲一下,才能满足她发痒的心脏。

    可爱的人,往往做什么都可爱。沈厌的左手不便,右手揽住温书梨的腰肢带向自己,他的下颌与她的肩膀相贴,这个角度和姿势,蜜糖般的暧昧疯长、绵延。

    沈厌的声线低且温柔:“梨梨,输完液我们去散步,好不好?”

    散步的时候可以说好多话,他应该有好多好多话对她说吧。

    温书梨手指皙白而纤细,拂在沈厌的后颈,动坏心思地向上移,倏然蜷缩又收了回去。前不久,他的头发剪短了些,有点扎手,但还是让人想摸。

    点头回应他的请求,再想开口之时,不远处的护士小jiejie手握半拳,咳了几声:“咳咳咳,还好我赶来看了,再晚来一分钟拔针指定回血。”

    大脑反应迅速,温书梨“咻”地一下后退,提高视线看输液袋,小小的透明管里仅有三分之一的药物。

    女朋友的突然撤离,沈厌没反应过来,险些趔趄,好在后者及时撑住了椅背,这才没酿成“事故”。

    “不好意思,阿厌。”她立马僵住身子,眼含歉意。

    奇怪,情侣拥抱再正常不过了吧。

    到底经不住他人凝视,温书梨败,抿唇浅笑缓解气氛。

    护士递给温书梨单独包装的酒精棉球与白色胶带,一副看透了的样子,“小美女,交给你吧。”

    温书梨接下,只见护士手拿电子测温计,在沈厌额间停顿了下,仪器显示:36.5度。

    “别担心,体温正常。”护士收好测温计,缓声叮嘱:“睡觉前半个小时吃点药,明天就会好了。”

    “好的。”温书梨轻声道谢。

    护士看两人的衣着,便明白了什么,“像你们这代年轻人,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等到老了有你们后悔的那一天。”

    “行,那我走了。”护士转身离开。

    终归是善意的提醒,温书梨笑笑,“谢谢护士。”

    现在,要拔针了吧。

    人的一生,相似的情景总会上演。有的画面觉得似曾相识,想不起来在哪里发生过;有的则记忆清晰,刻入血与骨。

    温书梨属于后者,到现在,她还记得沈厌为她起针的一举一动。那时候他们“不熟”,尽管他的“目标”是她,但也没有借此机会发生肢体接触。

    她边撕下白色胶带,边抬眸看向他,“阿厌,我突然觉得拔针好像也是一件浪漫的事情。”

    下一刻,话音一转:“虽然这件事情没有绝对,但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生病。”

    “哦对。”温书梨笑了笑,月牙眸子弯弯,“说实话,我喜欢你脸红的样子。”

    是脸红,不是发烧的脸红。

    啧啧,虎狼之词,一语双关的意味。

    小姑娘的挑逗,得回应,沈厌凑近亲她的脸颊,而后退开,“同理,我也是。”

    温书梨怔住,心想:完蛋,脸又要红了。

    ……

    深夜的京城,静谧又喧嚣。

    如脉络网状的深巷子是静谧的,但灯火澄澈、车流飞速的沥青马路是喧嚣的。

    骤雨初歇,路面坑洼不平,里头盛有雨后未蒸发、明明亮的水痕,残月如弓,映出白而凉的倒影。

    秋季温差大,昼温陡升,可以高达十几二十度;但夜温降落,下至六七度。

    所以,为了保暖,沈厌先带温书梨去商场买些厚衣服。

    平常这个时间点,大多数商场都关了门,可能限于云夏。快节奏的京城不一样,城中央的街道越到晚上越热闹。

    沈厌用手机导航到某家商场,两人一行上去。

    进了店面,导购脸上挂有标准职业性微笑,“欢迎光临。”

    他们今天来,恰巧秋冬装换新,外套大衣各式各样,多种颜色,不由得让人眼花缭乱。

    作为导购,嘴皮子是要溜的,夸就对了,“美女,看看我们这边新上季的外套,价格中规中矩料子还好,零下十度出去穿都行。”

    温书梨稍愣,美女,为什么都叫美女啊?

    她只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而已,还不至于那么成熟,也不至于逢人就被人夸漂亮。

    “不好意思,您叫我同学吧。”温书梨莞尔,“这个称呼比上个称呼好一点。”

    导购应该是东辽人,大大咧咧的很是热情,“害,你别害羞嘛,搁我们那嘎达美女美女的常叫。再说了,小姑娘长这么漂亮不叫岂不是亏了。”

    说罢,她朝着沈厌递了个眼色,“运气不错小伙子,你们俩俊男靓女,以后的小孩子啊,那眼睛肯定忽闪忽闪的……”

    “啊啊啊……阿姨,”温书梨随便从架子上拿了件衣服,有点慌不择路,“我挑好了,我先去试试。”

    怎么还扯到小孩子了。

    最后,温书梨选了件棒球服外套,中性风,男生女生都能穿。沈厌的棒球服外套被雨水打湿,未来得及换,她也为他挑了一件,正好组成情侣款,也能换着穿。

    临走时,导购阿姨站在店面门口挥手说:“祝你们天长地久啊,一定要好好的。”

    阿姨嗓门大,这一喊,整个商场周围行人的视线都定格他们。也许是心理暗示,温书梨总感觉灼灼目光仿佛藤蔓缠绕她身上。

    温书梨转过身,对阿姨轻笑了下,而后加快脚步,两只脚像小猫倒腾似的。

    沈厌也转过身,向那位阿姨弯了弯腰,以示回应。

    “漂亮美女配帅哥,多好哇。”阿姨感慨完,店面内又来了位新的客人,不忘礼仪招待,“欢迎光临哈,请进请进。”

    ……

    纯情、时而脸皮薄、又菜又爱撩,这是温书梨的“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