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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乖张 第54节

    这些话她这段时候听了太多次了。mama,爸爸,奶奶,沈常西.....没有一个人不问她这个问题。

    真的决定订这场婚?

    爸爸这辈子第一次冲她发火,就是问了这个问题。

    “我去找傅家退掉这门亲。退不掉我就去找你赵叔叔,让他给你去退。他还退不掉,我就去求赵老爷子出面。”沈时如面沉如水,神色不像是愤怒,却比愤怒更可怕。

    “爸爸!我都决定了要和傅家订婚,您这是做什么!”沈常乐急忙拦住沈时如,“您这肩膀上的伤都还没好,脚也扭着了,您不在医院好好待着,您瞎跑什么啊!”

    “我沈时如的女儿犯不着用一门婚事来做交换。你若是真心喜欢傅砚泽,一切好说,你......”沈时如气得太阳xue发胀。

    刚回来就听到女儿和傅家订婚的消息,他才知道他去了一趟锦城,弄出这么多风波。

    “好了好了,您也别气了。”沈常乐又心酸又心疼,“联姻怎么了?我们身边的人谁不是联姻?您和mama不是联姻?三叔和三婶不是联姻?舅舅们不是联姻?再说,您一开始不也挑中了傅砚泽给我?现在倒是奇怪了,我真和他谈婚论嫁,您居然还不乐意了。”

    沈时如肩膀袭来一阵剧痛,脸色微微泛白,“时攀这事,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的叔叔伯伯?你赵叔霍叔,随便都能帮到你,再不济也能拖到我回来,用得着你一个女孩在这冲锋陷阵?”

    “......那可以帮我们一辈子吗?”沈常乐拿起一个橘子剥了起来,娓娓说着:

    “咱们家是经商的,上下关系都要打通,等到您和mama累了,老了,很多事力不从心了,我和常西怎么办呢?没有外援,我们拿什么在集团站稳。朋友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辈子,人情这东西,是消耗品。只有姻亲才是最牢固的绳子,我们沈家世世代代都是这么做的,爸爸,您比我更懂这个道理。要么我联姻,要么常西去。总归我们姐弟是要选一个的,那不如选我。”

    沈常乐把橘子递过去,笑着:“您说呢?”

    沈时如接过橘子,拿在手上,那神情形容不出。

    这是他第一次了解到女儿的另一面,不是躲在他怀里撒娇的小女孩儿,不是为了想读导演系而和他耍小脾气的小公主,不是嬉皮笑脸跟他多讨一个零的零花钱的宝贝。

    或许他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的女儿。

    般般已经是一个大人了啊。

    沉默良久,沈时如缓缓开口:“常西以后继承集团,这是他需要背负的责任。我和你妈都没想过要选你。”

    沈常乐不说话,只是笑。

    这是她欠常西的啊。

    她要让常西余生能自由选择所爱,这是她作为jiejie为他做的唯一的事。就算弥补不了他流浪在外十八年所受的苦,好歹能宽慰她自己,得一个释怀。

    所以不论事情导向怎样的结果,路听野都是被牺牲的那一个。

    她对不起他。

    只能对不起他。

    飘远的思绪随着引擎熄灭而沉静下来,车已经到了工作室门口。

    两人下车后,霍甯婉挽上她的胳膊,“礼服买现成的也没什么,反正呢,你一定要戴那顶cartier的钻石珍珠皇冠!再把裴姨那串玛丽王后的项链戴上,噢!还有那只十克拉的粉钻手链也要戴上。”

    沈常乐淡淡的,并不想笑,却只能挤出笑来:“那我不成钻石展列柜了。”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

    霍甯婉不高兴地瞪她一眼:“对了,傅砚泽给你买鸽子蛋没?不会吧.....你俩怎么一个比一个敷衍.....”

    “要不订婚宴上我加一道红烧鸽子蛋,你吃吗?”

    “喂!我认真的啊!”

    “我也认真的啊。”

    -

    老城区的和惠古街是上京有名的文化街,这里开着很多私人艺术馆、收藏馆、书屋、特色咖啡厅等,有着很浓郁的文艺气息,很多游客都慕名而来,人气很旺。

    风禾书屋是这条古街上最有名气的一间文化屋,经营了二十多年,举办过大大小小无数艺术展,还和不少有名的艺术家合作,每年都会推出一系列文创产品,在市场上非常火爆。

    当然,不止这间书屋出名,书屋背后的三位女老板更让人津津乐道,各个都是花容月貌,每一位的背景更是深到令人咋舌。

    沈听野的工作室宣布首次个人画展将在风禾书屋举办,这消息透出来后更是坐实了背后老板的神通广大。

    这次展览收纳了沈听野近几年来所有的作品,有不少是从来没有对外公布的作品,那些已经被买走的作品据说经过和买家的协商后,也会出现在这次展览,包括那幅在苏富比拍出八位数高价的国画。

    画展首日的门票一抢而空,不过抢票这种事,霍大小姐才不会做,她早就打招呼,让母亲给她留了五张vip贵宾票。霍甯婉的母亲姚瑶就是风禾书屋背后的老板之一,另外两位则是沈常乐的母亲和赵千初的母亲。

    霍甯婉来了这么多次和惠街,头一次遇到这么堵,人山人海,她被逼的按了好几下喇叭。沈常乐让她别急,一个画展而已,去晚了又不是见不到。

    “去晚了若是沈听野走了,我就亏大了!”霍甯婉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车子绕进书屋后院的私人停车场。

    听野.....

    沈常乐已经好久没有听到这两个字了,明明知道这个“听野”和那个人毫无关系,可一颗心还是泛出苦涩。

    还记得第一次知道路听野的名字时,她还笑着问过这名字怎么跟那个很出名的沈听野差不多啊。

    霍甯婉停好车,拉着沈常乐进了书屋。书屋很大,一共有ab两个区域上下三层,空气里浮动着一股雅致的木香,像一张巨大的网,包裹着涌动的人潮。

    沈常乐捏着工作人员分发的画展介绍手册,进来之前她随便翻了两页,知道这场画展的主题叫做“白日梦”。

    这个名字来自沈听野从未对外展出过的一组画作,叫做《白日梦》,共六幅。

    霍甯婉一进展厅就带着沈常乐直奔这六幅画的展区。

    在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六幅画一字排开,悬在墙上,鲜明的色彩给观者以极强的视觉震撼,地上摆放许多形态各异的巨型纸艺鸢尾花,让这几幅画像是盛开在一座安静的花园中。

    每幅画都不同,但画的都是同一个女人,那画上的女人很纤瘦,蓄着一头绸缎似的长发,如梦似幻的印象主义风格让人无端沉沦其中。

    沈常乐看着这些画,心里涌起异样的情绪。命名为《白日梦》的画居然是如此写实的场景,和她想象中光怪陆离的画面完全不同。

    最中间的那一幅,女人穿着黑色长裙,侧身站在铺天盖地的鸢尾花海里,远处的月亮是诡异的浆果红色。边上那一幅,女人带着一顶华丽的羽毛帽子,牵着一匹高大健硕的黑马,走在无垠的旷野里。还有最右的那一幅,女人穿着汉服样式的软烟罗裙,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背景是细雨茫茫的江南。

    “.....这完全就是十九世纪印象派的画法,他要是早出生两百年,这些画怕是就该挂进大英博物馆,卢浮宫这些地方了.....”霍甯婉拿出手机拍了几张,余光不经意扫到旁边的沈常乐,她收回目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猛地转过去,视线定在沈常乐的侧颜。

    “乐.....”

    霍甯婉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拿手肘顶了顶沈常乐的胳膊,沈常乐从飘忽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应了声。

    霍甯婉:“你觉不觉得那画上的女人和你很像?”

    “和我像?”沈常乐眼中划过一丝慌乱,也不知道怎么了,头皮一阵发麻,没多想当即反驳,“不像啊,那画上的女人都是侧脸,你这也能看出来像谁?别开玩笑了吧.....”

    霍甯婉眼见着沈常乐脸都涨红了,颇有些玩味的笑了,“我只是随口一说,你怎么还急了?”

    沈常乐惊讶自己失态了,迅速偏过头去,“我去那边看看。”

    路听野和陈燃从三楼的展厅出来,下楼梯时,陈燃拍了拍路听野的肩膀,一副苦尽甘来望子成龙的语气,“祖宗,你早该营业了,男人搞事业才是真理,情情爱爱都是假的。”

    “你看,你办个人画展的消息都被顶上热搜了。”

    陈燃拿着手机在路听野面前晃了晃,颇有几分得意,“若是大小姐知道你就是沈听野,保准后悔的没地哭!什么小明星....哪有我家小野子一半值钱。”

    前几天陈燃在热搜上看到了沈常乐和一个小明星的绯闻,心里不由地为路听野叫屈。那小明星不过是一个戏剧学院的大学生,刚出道,长的也没路听野帅,名气也没有路听野大,大小姐的品味简直是江河日下。

    路听野面无表情,森冷的眸色里辗转而过一丝戾气。

    就算沈常乐知道他不是给人打工的路听野,是能一年赚八位数的路听野,那又怎么样?

    对她这种一台跑车都不止八位数的大小姐来说,有区别吗?不过是蜉蝣和蝼蚁那么丁点大的区别而已。

    “不要在我面前提她。”

    路听野冷冷撂下一句,把陈燃抛在脑后,快步下楼。

    男人的背影郁郁沉沉,像拨不开的连天阴云,看得陈燃连连摇头。

    陈燃比谁都清楚,那六幅画画的是谁,又为何被取名为《白日梦》

    谈这么一场镜花水月的恋爱,不就是白日梦?

    沈常乐和霍甯婉逛完了展览,来到书屋一楼的休闲区点了两杯奶茶,两人站在一排书架前,一边等奶茶一边闲聊。书屋的装潢清雅怡人,很有古韵,四处都能看见葱茏的植物,古色古香的装饰。

    路听野从楼梯上下来,刚想去点一杯甜的补充体力,就看到了两个漂亮的女孩靠着书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笑着。

    沈常乐就这样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美,妖冶的面容化着精致的妆容,一身粉色el套装在绿植的衬托下有花团锦簇的美好。

    唯一有什么不同,那大概是瘦了,更瘦了,尖尖的下巴带着楚楚破碎的质感。

    伶仃得让人心疼。

    可他知道,她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心疼。

    路听野刹那间几乎忘了自己要去做什么,好在他迅速回过神来,咬了下后牙槽,咽下口中腥甜的气味。

    压下帽沿,露出一截凌厉的下颌,左边耳骨上多出一颗银色耳钉,闪动着幽深的雪光。

    路听野接过店员递来的奶茶,转身朝二楼走去,经过那扇书架时,还是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透过书和木架之间的那点空隙,他的余光几乎能看见沈常乐耳朵上晃荡的钻石耳环。

    “早知道沈听野本人不会来,我何必巴巴赶在开展日过来,还不如等晚上书屋关门了,让咱妈们给咱们开后门,想看多久就看多久,说不定还可以摸。”

    “你啊你,看个画展还要开后门。”

    “对了,乐,我看到有一款耳环特别适合你选的那款礼服,我给你定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赶在你订婚那天做出来。”

    订婚。

    路听野眸色跌入谷底,手捏紧了奶茶。

    “啊,乐,你怎么了?”女孩忽然语气紧张。

    “......没事,胃有点疼....”

    “唉,你怎么又胃疼了,之前都没见你喊胃疼了。你快喝点我的热奶茶,还点冰的,你不疼谁疼。”

    路听野喉咙发干发苦,就在听见沈常乐说微疼的那一刻,他差点没忍住。

    他在心底冷嘲,还上去做什么?上去丢人吗?

    她就是活该。

    霍甯婉叹了口气:“以后你嫁给傅砚泽了,得让他专门给你安排一个保姆团才是,你这娇贵的小身板.........”

    沈常乐心里空落落的,漫不经心接话:“好啊…我让他给我多找几个保姆,分你一个做菜好吃的……”

    女孩们说着私密话,后面说了什么路听野一概听不见了,他感觉身体被人割了一刀极深的口子,灵魂飞到了上空,第三人称视角看着自己被一点点放血,痛苦地缓慢地接近死亡。

    沈常乐的订婚对象是傅砚泽。

    她要跟傅砚泽结婚了。

    她要和傅家人结婚了。

    她居然那么亲昵的说着自己未来的另一半。

    路听野几乎快把喝下去的那半杯奶茶呕出来,身体发冷,迅速枯萎,不小心撞到了书架,惊动了那两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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