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刺杀舍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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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而过,转眼已经到了星期三的晚上。 在贝朗佛特公园附近的草地栖息着许多白色的鸥鸟,它们时而在空中自由地飞翔,时而落在草坪上悠闲地踱着步。 在贝朗佛特的公园里,有各个年龄段的情侣或者是爱人在林荫小路上闲适地散着步。偶尔,他们也会停下来,或是玩一会儿方格游戏,或是坐在长椅上欣赏远处的海景。在蔚蓝的天空下,深碧的海洋上漂浮着点点白帆。 我迎着习习的暖风在公园里走着,小心地让过一根几乎难以觉察的细线。在这个幽谧的森林公园里,你一不小心就可能撞上这种线。从东弗莱格勒山脚到海湾的所有林荫路上都有着这样的细线,这使得成行的松篱、棕榈树显得格外齐整。在花团锦簇的草地旁边还设有许多供游人休息的长椅。看着那些漫步在林荫路上,诉说着喁喁情语的恋人们,我不由想起了独立而又迷人的玛丽安比姆,不知道她此刻在做些什么。我很想知道在我留在佛罗里达保护舍迈克的这段日子里,她是否会时常想起我。 除了那些隐秘的细线以外,贝朗佛特公园处处可能潜伏着危机。我差不多走遍了占地四十英亩的整个公园。这个公园是在几年前建成的,佛罗里达州政府花大气力抽干一个狭小海湾里的海水,将它改建成了热带植物园。 在我走过的那些地方,没有发现“金发碧眼”的踪迹。我把自己那把自动手枪放在了枪套里,而那支警察专用枪正别在我的腰间。如果“金发碧眼”提前到这里来勘察地形的话,我就能在他开始行刺之前了结他和我之间的“旧仇新恨”了。 明媚的阳光透过层层树叶洒落在我的身上。我抬头看了一下,一架小型的海岸巡逻机和几架隆隆作响的客机正从海岸线方向飞来。我踱步走到露天圆型剧场附近,四处打量了一下。在面向音乐台的巨大半圆型看台上有着绿色的长椅,大约能容纳八千名观众。中央的拱顶舞台上洋溢着浓郁的热带气息,到处都画满了鲜艳夺目的红色、橙色、黄色和绿色的图案,在舞台的两侧各有两个橡木拱顶的高楼,在高楼的每个边上都镶有银色、绿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的彩条。整体的设计风格很像是斯威纳眼中的埃及,因为在黄色的单层平台上还有另一层蓝色的平台。在舞台的上方悬垂着镶有红边的棕色幕布,在两侧的边幕附近挂着绘有开罗大街景象的油画。在舞台上搭了一个临时木制看台,木制看台的基座很高,一共只有六排位置,这主要是为二十五至三十名重要人物准备的特殊座位。今天晚上,舍迈克将在第一排就坐。 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幸好台下的观众都不可能接近中心舞台,除非是使用用于远距离射击的长步枪,不然的话没有可能伤害到市长大人。而且,在剧场的前面也没有一株棕榈树可供攀缘,所以尽管舍迈克坐在第一排,他也是相当安全的。舍迈克的座位位置很好,正好在音乐台的前面,新当选的罗斯福总统将坐在轮椅上在那里发表演说。 我正站在那里仔细研究着地形,后面突然传来了嘈杂的谈话声。我转过头看了一下,虽然只有五点钟,可是坐在大看台上的普通群众已经陆陆续续地占好了座位。我又四处走动了一下,还是没有发现“金发碧眼” 我看了看表,时针已经指到五点三十分了。如果我不想站着听演讲的话,就得赶快去给自己找一个座位。 刚过六点钟,六名特工人员就开始四处巡查了。我告诉其中的一名特工我是舍迈克市长的保镖,并给他看了我的身份证明。另一名特工在他们的一张名单上找到了我的名字,点了点头,让我继续呆在那里。 当暮色缓缓降临的时候,所有的椅子都有了主人,尽管罗斯福总统的演讲在九点三十分的时候才会开始。 看过报纸的迈阿密居民和游客都知道在八点半以后商业区就停止通车了,所以他们大多提前赶到会场。在广场上散步的那些人群已经悄悄散去了,警察开始在码头附近巡逻。大约在九点左右,罗斯福一行人所乘坐的快艇将在这里靠岸。到了那时,将会有大批的警察严密控制住整个码头一带,以确保罗斯福总统及其亲随,以及一些地方政要能从比斯坎港口安全地到达音乐台。当然,也会有鼓乐队充作总统一行人的先导,大批闻信而来的新闻记者紧随其后。 虽然我认为合迈克出现在这样的公众场合是十分危险的,却也相信“金发碧眼”绝不会轻举妄动,因为他是一名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所以一定很清楚自己出现在这里要冒很大的风险。富兰克林罗斯福——新当选的美国总统将会出现在这里,周围一定有大批的地方警察、职业特工和私人保镖,他们分散在各个角落里,时刻准备缉拿任何可疑分子。“金发碧眼”稍微出一点纰漏,就很可能当场毙命。 现在已经到了七点,看台上早已是座无虚席了。“金发碧眼”会不会混在这六千名观众中呢?如果他这样做的话,那么他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小,不过他要想接近舍迈克也相当困难。当然,如果他使用无声手枪,在舍迈克倒地之前是不会有人发现他的,他可以轻轻松松地隐藏在人群中,然后再借机逃走,因为街道上人山人海。但是他这样行动的成功可能性极低。 我的紧张情绪稍微缓和下来,我开始猜想卡朋的消息可能是错误的“金发碧眼”根本就没来,或是我劝舍迈克不要抛头露面的建议起了作用。 在过去的几天里,舍迈克只在法利的晚宴上露了一次面。我戴着黑色的领结,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出席了那次盛大的晚宴。当然我的两把手枪也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 在那天晚上,我先是站在贝尔莫尔俱乐部的门口,仔细观察着参加宴会的每一位来宾,没有发现一个与“金发碧眼”相像的人,也没有人帮助他装扮成俱乐部的服务生混进来。在晚宴开始以后,我坐在前排,正好面向着主餐桌。我将舍迈克的四名私人保镖分派到各处,在举行晚宴的大厅两侧各一名,另外的两名一个守住前楼,一个守住后楼。在那之前,我已经向他们详细描述了“金发碧眼”的外貌特征,如果他想闯进来的话,我想其中的任何一名保镖都能逮住他。 可是他没有出现。我虽然穿了一身挺括帅气的黑色礼服,结果却受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折磨——除了呛人的雪茄烟味,枯燥催眠的演说辞和难以下咽的硬牛rou以外,我一无所获。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舍迈克一直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我呢,则坐在花四十美元买来的福特车里整日整夜地在外面守卫着,每天还要向市长大人汇报几次。 虽然舍迈克呆在家中闭门不出,他却不是无事可做。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他接待了形形色色的政界要人,其中包括芝加哥市的高级市政官詹姆斯布勒,以及许多在迈阿密拥有私家别墅的芝加哥百万富翁们。 经过核实,我获知舍迈克的女婿为了给市长准备一个舒适的住处,确实事先雇用了一名临时园丁,所以那个驼背的家伙虽然不是他的近邻,却也不是“金发碧眼”的帮凶。 碧绿色的棕榈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可是天气还是十分闷热,似乎在孕育着一场暴风雨。我很希望晚上能凉快一些,因为我一直带着枪,所以不能轻易把上衣脱下来。 到了八点左右,在演讲区聚集了至少两倍于剧场容量的观众,许多闻讯赶来的人不得不坐在周围的草坪上。 正在这时,米勒和舍迈克的另一名私人保镖马拉里向我走了过来。 米勒说:“人可真不少啊。” 我点点头“这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 “只有疯子才会在这儿动手呢。” “是的,我完全同意你的高见,不过还是警觉点儿好。” “我知道怎么工作,黑勒。” “我知道。” 米勒仔细地看了看我,以为会在我脸上找到任何嘲弄的表情,不过他没能找到。于是他明白我的提醒是善意的,就到左侧的观众席上去巡视了。 在中央舞台附近,有几名着装的警察拦阻着接近舞台的好奇群众,他们只对那些蹦蹦跳跳的小孩子比较宽容。小商贩们在拥挤的观众席上穿来穿去,大声叫卖着花生和柠檬水。我买了一杯柠檬水。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红、白、蓝三色的映射灯照射在环形剧场外边的棕榈树上,为环形剧场增添了几分神秘气氛。来自美国军团的鼓乐队已经列好了队伍,正准备到码头去迎接富兰克林罗斯福。戴着银色帽盔的军乐团成员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我想他们一定不会知道我的身上带着枪。 中央舞台的侧廊上也坐满了人,尽管我没有回头,我还可以想象得出四周拥挤热闹的景象。在音乐台附近为重要人物们准备的贵宾席上也已经坐满了人。尽管这是一个十分暖和的夜晚,男士们还是穿着长袖衬衫,规规矩矩系着领带;女士们穿着样式各异的紧身夏装。 这是少有的欢乐夜晚,男人们的白衬衫和女人们的花裙子汇成了一片花的海洋,一片欢腾的海洋。在这位即将走马上任的美利坚共和国第三十二届总统刚一出现的时候,全场一定会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这位勇气十足的残疾总统曾经向我们许诺,他一定会带领我们度过困难重重的危机时期,重振美国雄风。当时,我也投了他一票,虽然并没有人付钱要我那么做。 在欢迎总统的队伍刚刚离开以后,重要人物们所乘坐的小汽车就浩浩荡荡地开了过来。热烈的群众向他们兴奋地挥着手,他们也向四周的群众挥手致意。看台上热闹非凡,情绪激昂的人们时而鼓掌,时而热烈欢呼,只有我冷静地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那些浩浩荡荡的轿车队伍一直开到了音乐台的后面,重要人物们纷纷下了车。他们三三两两地走到了中央舞台上,在临时看台的前排落座。舍迈克由兰格和探长的儿子保护着,最后一个走上了中央舞台,在临时看台的第一排坐了下来。 兰格朝我这边走了过来,问道:“周围的情况怎么样?” 我回答道:“一切正常。” 他自信地说道:“什么事也不会发生的。” 我耸了耸肩:“可能吧。不过还是小心一点儿好。” 他冲我微笑了一下,算是对我的回答。随后,他朝米勒那边走了过去。 探长的儿子叫贝尔,我们以前就认识。 贝尔问我:“你觉得今天晚上会有事情发生吗?” 我迟疑着说:“我也不知道。我还是有些担心,虽然舍迈克市长坐在第一排,观众席的人不可能使用左轮手枪射伤他,但我觉得还是呆在后排更安全一些。” 贝尔摇摇头“他不可能这么做的。如果市长坐在第一排,那么罗斯福总统一到,他就可以迅速地接近他。” 我皱了皱眉“什么意思呢?” “我们得到了可靠消息,罗斯福总统不会在此地停留,他在演讲结束后乘十点一刻的火车离开。” “那就是说市长打算一直跟在罗斯福总统的后面?” “是的。” 我有些担心地摇了摇头,说:“他这么做分明是想让自己成为醒目的靶子。” 贝尔耸耸肩,看起来也有些担心和焦虑,我很高兴还有人相信我的话。在中央舞台的左边,米勒和兰格正一边说笑一边吸着烟。这两个蠢货! 我继续观察着四周的人群,努力找寻着“金发碧眼”那张让我在杰克林格尔遇刺的那天下午曾经见到过的面孔,那张让我终生难忘的面孔。不过我没有找到,在这里大约有两万到两万五千张不同的面孔,很可能我漏过了我的那位“老朋友” 正在这时,观众席上开始sao动起来,喧杂的声音又渐渐响了起来。不过,还是能够听到远处传来的约翰菲利普索萨谱写的一支进行曲,显然前往欢迎总统的先导队已经在返回的途中了。随着进行曲的声音越来越大,看台上观众的欢呼声也越来越响亮。戴着银色头盔的鼓乐队已经经过了前台,在音乐台的前面停了下来。刚刚当选的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即将露面了。 乐队整整齐齐地排列在音乐台的后面。在乐队的后面,一列穿着整齐的地方警察的摩托车队也开了过来。在摩托车队的中问,是一辆亮着绿色顶灯的旅行小汽车。小汽车在通向中央舞台的台阶前停了下来。在汽车的前排座位上,坐着一个穿着警服的司机和一名便衣保镖。等在中央舞台旁边的六名特工人员立刻跑了过去,把小汽车严密地保护起来。在小汽车的后排上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秃头男人是迈阿密的市长,另一个人穿着黑色西装,打着蝴蝶形的黑色领结,没有戴帽子。他就是富兰克林罗斯福。 这时候,看台上下所有的人都兴奋地站了起来,欢呼着、鼓着掌。在一片欢声雷动中,罗斯福总统坐到了轮椅上,向四周的人们挥手致意。罗斯福总统的笑容极富感染力,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周围的欢呼声如春雷滚过,人们的兴奋情绪达到了顶点。 这时,那些坐在临时看台上的重要人物也纷纷站起身,鼓掌欢迎罗斯福总统。我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舍迈克身上,他正在迫不及待地捕捉着罗斯福总统的目光。当罗斯福总统把目光投向他们的时候,他立刻就注意到了站在最前排、大腹便便的舍迈克,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正像舍迈克说过的那样,其他的主要政客全都离开了,不管是去了哈瓦那还是到了纽约的家中,他们的这一行为无异是对罗斯福总统莅临的无声抗议。在这样的情势下,舍迈克的这一举动的确给罗斯福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罗斯福向舍迈克挥挥手,然后又大声喊了一些什么。周围群众的欢呼声实在过于震耳,我根本无法听出罗斯福喊了些什么。不过我估计他可能是邀请舍迈克到他的身边去,舍迈克出人意外地笑着摇头拒绝了,然后也大声地向罗斯福总统喊了些什么。同样地,我也无法听到他的声音。我猜他可能是在说:“先生,还是等你演说结束之后吧。” 护卫着罗斯福总统轮椅的那几名特工人员不停地变换着位置。停在音乐台附近的那几辆新闻采访车上已经空无一人了,各家报社和电台的新闻记者们举着照相机在罗斯福总统附近紧张地工作着。在此间的早些时候,这些记者们在“阿斯特”快艇上参加了一个新闻会议,所以没有时间提前到环形剧场进行预先的准备。现在他们乘罗斯福总统发表演说前的空隙匆忙准备着。 迈阿密市长正站在车旁,手里拿着一个话筒。他首先宣读了一份简短的贺辞:“迈阿密人民真诚欢迎罗斯福的到来,同时热情的迈阿密人民也希望他的华盛顿之行成功!迈阿密人民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他、帮助他!祝他成功!祝他一路平安!” 热情的群众又一次热烈地鼓掌欢呼。当罗斯福用双臂抵住轮椅的扶手艰难地站起来的时候,群众雷鸣般的掌声海浪般地一浪高过一浪。经过十二天的巡游,这位即将上任的残疾总统晒黑了许多,不过他的情绪仍然十分饱满,神采飞扬。 这时,有人递给他一个麦克风,挂在树上的许多扬声器里传出了他宏亮的声音。 他说道:“市长先生,朋友们,”说到这里,他微微笑了笑,又加了一句“还有敌人们” 罗斯福停顿了一下,留给群众足够长的哄笑时间。在群众们的笑声渐渐平息之后,他又继续说道:“我非常感激迈阿密的朋友对我的盛情接待。不过对于美丽的迈阿密来说,我并不是一个陌生人。” 罗斯福站在那里,简直是一个再理想不过的靶子了,我真高兴自己要保护的是舍迈克,而不是罗斯福。 兴奋的人群一点一点向前移动,记者们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手里的照相机“喀嚓”、“喀嚓”地响个不停。所有的人都争先恐后地向前挤去,都想离他更近一些,都想更清楚地看到他。而罗斯福还在侃侃而谈,丝毫没有被干扰的烦躁感。 “我休息得好极了,还钓到了好多条大鱼。不过,在这样的一个晚上,我可不想讲鱼的故事” 就在这时,我发现了他。 他不再是满头金发了,这也是我一直没有发现他的原因。他就在我的左侧,也就是中央舞台的左侧,恰好位于临时看台和绿色长椅中间。他一定是刚刚从一群人的后面挤到最前面的。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没有戴帽子,那头金发被染成了褐色。不过他的脸色出卖了他,在那些晒足了太阳的迈阿密人和游客中间,他那苍白的脸色格外惹眼。 “我身上装了十美元。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把它们处理掉” 我从长椅上站了起来,快速地朝前排移动着。 蜂涌而上的记者们和保护罗斯福的特工人员之间发生了争吵,所以没有注意到我。守在中央舞台左侧的兰格和米勒比我离那名杀手更近,可是他们都直瞪瞪地看着罗斯福,被他的领袖风采迷住了。 “我希望明年冬天还能再一次到迈阿密来享受这里的阳光和沙滩,希望到那时还能再见到你们大家。我是多么渴望能在佛罗里达碧蓝的海水里泡上十天或两个星期啊!”罗斯福声情并茂的演说就此结束了,随后,他又一次笑容满面地向群众挥手致意。人群再一次欢呼起来,剧场内外变成了欢腾的快乐海洋,此情此景与林肯当年在葛底斯堡的演说场景不相上下。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其中的一些人还兴奋地跳了起来,把手中的帽子疯狂地抛向了半空。挤到前面的那些人簇拥着罗斯福向前移动,这一次,警察和特工人员没有上前阻挡,因为他们根本不可能挡住潮水一样涌动着的欢乐人群。 我牢牢地盯住“金发碧眼”不,现在他变成了“褐发碧眼”他也随着人群向前移动着。他的手悄悄地伸向衣服下面,不过他的眼睛没有盯着正在向人群挥手致意的罗斯福,而是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中央舞台上的临时看台上。 新闻记者们将罗斯福乘坐的那辆旅行小汽车围得水泄不通,其中有几名记者还扒住车门高喊着要罗斯福再做一次演讲,因为他们刚才的准备工作太仓促了,漏过了不少的精彩镜头。 罗斯福一边向记者们说着“对不起”一边坐到了汽车的后座上。然后,他又向临时看台上的舍迈克做了一个手势。 正当我奋力挤过涌动着的人潮时,舍迈克笑吟吟地走下中央舞台的台阶,朝罗斯福这边走了过来。 罗斯福大声向舍迈克招呼道:“你好,托尼?” 这时舍迈克离开人群,来到了车的一侧,同罗斯福亲切地握了握手,开始小声地交谈着,此刻,他的位置恰巧就在舞台的一侧。 那名杀手的手又一次伸进了上衣里。就在这时,我已经挤到了他的面前,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这使他没有机会摸到他的枪。不过在他衣襟掀动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他胳膊下的一支手枪。他惊慌失措地看着我,我又朝他的小腹上狠狠地砸了一拳,立时他疼得弯下了腰。周围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我们两个之间的争斗,还在继续向前面涌动着。 我用一只胳膊牢牢地抓紧他,然后把肩上挎的手枪拔了出来,对准了他那张苍白的脸。他没有看枪,反而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认出了我。 “是你?!” 我以前从未设想过他可能认识我,他只匆匆忙忙地见过我一次,又是在大街上不过我也只见过他那么一次,然后我就牢牢地记住了他,不是吗?我想他肯定非常关注林格尔事件的进展,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照片出现在许多大大小小的报纸上。我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正如他也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一样,所以,我的形象也一定深深地刻印在他的脑海之中。 “这一次我可抓住你了,混蛋!” 就在这时传来几声清脆的声音,那是枪声。 我迅速地转过身张望着,不过手里始终紧紧地抓着他。舍迈克已经远离了罗斯福,他弯着腰。 耳边还在陆续地传来枪声。 我环顾一下四周,寻找枪声传出的地方。在中央舞台的左侧大约在第五排有一个头发浓密的家伙,他高出周围的人许多。我马上意识到这个杀手一定是站在长椅上开的枪,他手中的长简左轮手枪还在不停地向前面的人群扫射着。 更多的人倒下了。 我手中的“猎物”拼命地挣扎着,妄想从我的掌握中逃出。我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朝他的脸上击了下去。他一声未吭地倒了下去,看样子是晕过去了。 接着,我死命地推开前面的人流,飞速奔到舍迈克的身边。 米勒和兰格正蹲在他的身旁,满头白发的布勒正跪在舍迈克的身旁,他的样子就像在祈祷着上帝的庇佑。 舍迈克茫然地看着蹲在他面前的米勒和兰格,小声抱怨:“该死的保镖都到哪儿去了?”他的眼镜已经在混乱中弄丢了,以致于他都没认出自己这两名忠实却很无能的手下。 我挤到布勒的前面,俯身对着舍迈克说:“市长先生,我抓住了那名金发碧眼的杀手,不是他开的枪。” 舍迈克的笑容十分惨淡,浑身抽搐着说:“该死的!那些混蛋打中了我,黑勒。” 罗斯福的车还停在那里,四下里回响着男人和女人惊恐的尖叫声。在枪声传出的那个地方,那些没有被打中的群众狂怒地呼喊着“绞死他!杀死他!” 至于罗斯福,他的那些保镖很快就用身体将他围得严严实实。一大群特工人员向他做着手势,要他赶快离开这个地方。可是罗斯福不断地说:“不!不!”他又从车后座上站了起来,一边笑着向人群挥手,一边大声喊道:“我没事!” 其中的一名特工朝罗斯福的司机大声喊道:“离开这儿!马上让总统离开这儿!”这位司机马上发动了车子,汽车缓缓地向前行驶着。几位骑摩托车的警察也在罗斯福汽车的周围护卫着,向前驶去。 我朝着正在缓缓离开的汽车大声喊道:“舍迈克受伤了!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他吧,把他带走!” 罗斯福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呼喊声,因为我看见他回头朝这边看了看,然后又前倾着身子同司机说了些什么。随后,汽车停了下来。 子弹是从舍迈克的前方射过来的,他的伤口在右腋窝下的两条肋骨中间,鲜血不断地向外涌出,洇红了他的外衣。不过他还能勉强站起来。在布勒和另外两名迈阿密政府官员的帮助下,我把合迈克弄上了车,把他放到了后排座位上,同罗斯福坐在一起。罗斯福和蔼地看着我,笑着向我点了点头。在舍迈克勉强坐好之后,他看了一眼罗斯福,苍白无力地笑了一下。他终于有机会同这位即将走马上任的总统单独呆在一起了。然后,舍迈克就昏了过去。汽车开走了。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捂着头,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将他的白发染成了红色。音乐台那边的台阶上有一位穿晚礼服的年轻妇女痛得蹲在地上,捂在肚子上的手上满是鲜血,一位刚刚送走罗斯福的特工人员呆呆地望着眼前的惨象发着愣,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另一位被吓得失魂落魄的年轻警察也呆呆地坐在警车里。 我向那名坐在车里的警察走了过去,说:“再去找个人,把那些受伤的人抬上车,送到医院去。” 他愣愣地说:“我得呆在车里。” 我一把抓住他的制服,几个明晃晃的钮扣掉了下来。我提高了声音,命令道:“马上下车!” 他咽了一口唾沫,小声答道:“是的,先生。”然后他就下了车,开始动手帮助那些受伤的人。 左边趴倒的人特别多,一个压住一个,就像是正要开始拿球的橄榄球队。一些警察和特工人员正在忙着把他们从地上拉起来,送到其他的地方去。 上面的扬声器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同样的内容:“请离开公园!请马上离开!” 我也开始动手帮助拉起那些倒在一起的人,其中的一名警察很明智地用上了他的夜用警棍,最后,我们把肇事者从最下面拽了起来。他长得十分矮小,身高不足五英尺,在他的身上只剩下了几条丝丝缕缕的衣服丝,这显然是那些愤怒群众的“杰作” 那名年轻警察已经帮忙把那三名受伤的人抬上了车。我指了指那辆车,这时两名警察已经一边一个紧紧地夹住了那名罪犯,另外一名警察拿着他的凶器。他们朝我点点头,于是我们一齐向车那边走过去。这几名警察狠狠地把这名罪犯推cao到汽车尾部的后车厢里,然后又坐在了他的身上。 在汽车开动的一刹那,这个瘦弱的罪犯勉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微微笑了一下,脱口说了句什么,结果这使得那几名坐在他身上的警察更加用力地压住了他。这样对待犯人的方法也许太野蛮了一些,不过也很可能救了他的小命,要不然那些疯狂的群众一定会杀了他的。 在罗斯福的轿车停留过的前台上到处是斑斑血痕,那刺眼的色彩很像是玛丽安比姆塔城公寓里的一幅油画。在看台四周还有许多人,不过人群已经开始渐渐向四面八方分散开了。 我坐到音乐台的台阶上,旁边就是一滩那名腹部受伤的女人留下的血痕。 米勒和兰格向我这边走了过来。在我的面前,他们两个停了下来,呆呆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耸耸肩。 兰格问道:“现在该干什么?” “如果你们不想砸掉自己饭碗的话,就赶快去查清楚舍迈克被送进了哪家医院,然后随时待命。” 这两个蠢家伙面面相觑,脸上还是一副茫然无知的神情。不过最后还是听从了我的劝告,又耸耸肩离开了。 贝尔可能是听到了我们之间的对话,他慢慢地走到我的身边,脸色看上去十分苍白憔悴。 “我们本该阻止它的。”贝尔忧郁地低声说道。 “是的。”我疲惫地点点头。 “你认为这是一场意外吗?” “什么?”我有些迷惑不解。 “也许他要杀的人是罗斯福,根本不是舍迈克。” 我低声吼道:“滚开!” 他无声无息地走开了。 “金发碧眼”早已逃得无影无踪。我这一次抓住了他,可是又让他逃掉了。 舍迈克还是中了弹,虽然不是“金发碧眼”开的枪,不过舍迈克还是可能死去,开枪的人是一个矮个子。 他就是我在舍迈克女婿家的门前见过的那名园丁。 我知道那些警察会把他送到镇法院去的,那里有所监狱。我也要去那里,我要去和那个古巴人谈谈,看看他究竟是干什么的,那些自以为是的傻瓜还以为罗斯福是行刺的靶子呢! 那三名警察虽然坐在他的身上,却还是没有听到他对我说的话。 他费力地抬起头,用他那双明亮的褐色眼睛盯住我,一字一顿地向我说:“我干掉了舍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