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其他小说 - 炽殖之地在线阅读 - (结局章)

(结局章)

    

炽殖之地 (结局章)



    冷枪还在持续,子弹飞来飞去,看不清是几帮人在打,人们却继续抱头逃窜,不小心被击中的颓然倒下,暗红的鲜血铺满人民广场,浸了一地的白色面具。

    九娣则像发了疯一样去掀人们的面具,掀开一张再一张,陌生惊恐的脸在手枪的威胁下露出本来面目。

    不,他们都不是法蓝,只是另一群不明状况的人民。

    但又不知道为什么,九娣总觉得有些脸是那么熟悉,他们也在混乱中辨认出她,大叫九娣!九娣!

    有葛丽思的脸,有万淇的脸,还有那个叫不上名字的志愿青年,牛棚里的老二,荒墓村的老头,医生和管家以及那些匆匆过客,是学校里的同学,是交配场的女人,是西区委员会的,还有光临过她鞋铺的客人,她的仇人,还有她的恩人

    罗治大夫一把拦住九娣,用力摇了摇她:九娣!九娣!

    九娣睁着迷茫的眼睛,怔怔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个人她也认识!

    枪给我,好,别怕,别怕,我带你走!

    罗治大夫把九娣圈在自己风衣里,护着头,一手提枪,一手拨开人群,奋力寻出一条出路。

    他们刚逃出广场外围,那边警车和支援的军队就来了,尖锐的警报声循环广场,车子往里冲,机枪也向那片戴面具的人群中扫射,一面面倒,一面面场地光秃。

    罗治动作快,把九娣塞进车厢,自己跳上车就一个急冲,迎着火力冲出包围圈,枪声还在车子后面响,偶尔几下击中车体铁皮,发出蹦蹦跳响,罗治不顾一切横冲直闯,把车子开成一条S型,终是甩掉了枪的狙击,也远离了一片狼藉的街区,直往无人区的郊外开。

    你没事吧?等开到平坦的大路上,罗治才去看九娣,九娣靠在后座里,还在微微发抖,但神情平静许多,眼睛瞪着窗外,半天不语。

    你吓着了吧?幸亏我们逃得快,要不然我们也难说哎,他们肯定是要镇压的。   罗治大夫恢复以前说话温吞的样子,

    他显然不知道九娣都经历了什么,还沉浸在巧遇她的庆幸里。

    九娣默然,脸映在血色残阳的红光里,冷寂又绚丽,很快,天蓦然变了,从金粉烧到青蓝,太阳也给烧沉了,巨轮没底,墨灰的天空蓝沉沉,绿阴阴,直至月的芽边子冒出头。

    我杀了人。

    久久,九娣才说出这几个字,她已经不在乎大夫怎么反应,又怎么看她了。

    一命抵一命,她要是被枪毙也算值了。

    罗治果然沉默,不知是不是被惊到。

    哦是吗   罗治仍然开车,看向前方,他的家是肯定回不去了,医院里的事情也不能再管了,可是在这个巨大孤独的岛上,他又能开到哪里?

    沿海行驶,深蓝之后还是深蓝,他们就往那个深深里去。

    卢琳和阿淇把尚恩从担架上费力扶起,看他脑袋上开洞后留下的创伤血口,还有那双黑洞梦幻一样眼,像抽空了灵魂,身体僵冷,肌rou萎缩,像是从海底打捞上来的生物。

    他一定还在梦里。阿淇看卢琳一勺勺给他喂水,忍不住安慰:那个世界,一定比这里好你别哭,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他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卢琳啜泣道:可是在我看来那里更黑更冷

    也许他看我们也一样。阿淇侧过头,看着一团篝火,炽热的火焰扑扑地在瞳孔深处烧。

    明天,我们就要去广场参加游行了,可是不瞒你说,阿淇,我真的害怕,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大家想要干什么卢琳把头埋进两膝间,听不到哭声,但阿淇知道她哭了。

    别怕,别怕,说不定我们死不了,经历了那么多我们都没死成说明我们都有大难不死的运气。

    死了也就死了,就怕死得不明不白,被谁杀了,为什么杀,杀完了又怎么样,我们一无所知。

    死亡就是终点,无计身后事。   阿淇如是说。

    车子终还是在海岸的尽头停下,那里泊了一艘破旧的船,像是被遗弃很久的打渔船。九娣和罗治牵着手,顶着海风,一步步往前走,风兜起九娣的长发,鼓起她宽大不合身的红色长袍,泡在积云后的那朵月影,飘飘坠坠,逐渐清晰,浸在暮色里湿绿树枝里,乌鸦拍拍翅膀飞远,在暗光流动的的沙地上留下浅浅一抓。

    人的脸被风吹皱了,皮肤融在海潮的咸里,月如巨大的眼泪悬在帆杆上,夜与海连成一片,在一大团贲张的黑和白里,孤独瘦高的人影从船上撑灯而出,光影摇曳,隔得远,看不清。

    罗治大夫说:那是我以前救过的人,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他没有,我们可以去他那里先避避风头或许几年以后,大家觉得我们也是死了。

    以前瓜娲国的人出海探险,总期望能发现点什么,后来发现海完了还是海,于是都绝望了,但我总觉得,不是那样的,海的另一边一定有什么吧你看,那个人,他就想再试一次,说实话,我都有点心动了我也想到外面看看了。

    九娣虚着眼睛看,忽然表情变了,那个人影并不陌生,她知道,那就是她找的人。

    虽然触不到,但她要朝他奔过去,就像在梦里,她曾多少次挣脱束缚,迈开大步,朝那个少年跑去,不停地跑

    多年以后,有个叫亚瑟的男孩以优秀的基因和杰出成绩从军校毕业了,现在他即将要奔赴剿灭自由党叛军的卫国战场上,为国效力。

    他穿上崭新的绿军装,套上军靴,一把短刀插入靴内,再配一把他心爱的手枪,向镜中的自己敬礼!

    那个在漫长岁月里根植的英雄梦逐渐发芽,成长,他要杀敌!他要交配!他要立功!

    似乎唯有如此,他才能对得起养育他成人的祖国以及洗清自己血液里流淌的原罪他从没有故意打听,但却知道他们,从人们默默嘀咕里,甚至是偶尔见报的只言片语里很小的时候他就记住了这两个名字多明克,九娣。

    亚瑟感觉自己好像戴着一副沉重的枷锁在行走,虽然无人在意为自己提供精血的人是谁,但亚瑟总隐隐有种羞耻,羞耻到他总担心有人当众会指认他

    那个人的DNA有毒!他是个混进来的在脏东西!

    自由党的后代哎!真恶心!

    从娘胎里带着反社会基因!

    都去死吧!混蛋们!

    他对着镜子做了个凶狠冷酷的表情,摆出一个击枪的动作。

    瞄准发射!

    与此同时,楼下正有一批准备大考的学生还在走廊背书,sao动闹事的学生们却在校外拉起横幅,正放一首古老的歌,大家各摆姿势,摇头晃脑,跟着节奏摆手点脚,浩浩荡荡组成了一支队伍。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