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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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静谧的夜里,庭院中驶来一辆吉普车,向意南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回了房间,脱掉上衣,镜子中,整齐的肌rou群,伤口横出了一道道沟壑,裂缝处翻出鲜红的rou。 过去的几天里,他一直游走于中缅边境,一大批货物需要他亲自接手。 向意南,那个人人口中传诵着的,缅甸一把枪。 站在他这个位子上,生死好像已经不在是件重要的事,他的下面有着众多兄弟们,他不能倒,一旦他没了,所有的一切就都完了。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不再多想,起身,走到客厅喝水。 嗒嗒嗒,连续且稀碎的声响,引起了向意南的注意。 巨大的落地窗前,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林尽欢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她一个人在这里发呆,没想到竟然会见到向意南。 向意南走到她面前,抬眼看了看墙上的钟,凌晨两点,他用脚踢了踢林尽欢。 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这干嘛? 睡不着,过来抽会儿烟。 向意南这才打眼仔细看了看地上倒的歪七横八的女人,嗯,除了脸色有点难看外,其他还好。 感受到他的视线,林尽欢抓起地上的烟盒,递了过去,来一根? 向意南接了,学着她的样子一屁股坐在地上。 什么时候会抽的? 向意南看着林尽欢,几年前见到这个丫头的时候,她还什么都不会,现在连烟都敢抽了。 林尽欢燃了一支烟,半眯着眼,享受着尼古丁带来的愉悦,吐了一口烟雾,活脱脱的像个尤物。 忘了。 她又吸了一口,神情放松下来,掰着手指头算起自己的年龄。 大概十五岁?我都不记得了,那时候身边的人玩什么的都有,叶子、烟、酒、妞们,都是我见过玩的轻的。 她又有些自嘲的笑了笑,我的那个过去,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但好歹也算衣食无忧,倒是现在,活成了这个鬼样子。 向意南起身,从橱柜里取了两瓶酒,扔给林尽欢一瓶。 林尽欢被砸了个猝不及防,倒让她从刚才回忆的氛围中拉扯了出来。 就着昏黄的灯光,林尽欢这才打量起眼前的男人,宽肩窄腰,不同于健身房里健身教练的雄壮身姿,他的身体精瘦干练,每一块rou都长在了恰到好处的位置,骨感、rou感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他独特的魅力。 她眨巴两下眼睛,学着街上混混的样子,吹了声口哨,语气轻佻道:Nice shape,young man. 向意南抚了抚额角,抬脚踢了过去,林尽欢赶忙侧过身来。 她笑嘻嘻的样子让向意南恼火不已,却又想不到其他能动她的办法,只好用力地捏起她的下巴,逼迫她的视线从他的身体转向他的脑袋。 看够了吗?向意南不耐烦地看着她,语气里压着藏不住的火气,似乎林尽欢再说出其他一个不好听的字,他随时都能一枪崩了她。 林尽欢翻了个白眼,嘴里面嘟囔道:不说就不说,真是不经逗。 她把酒瓶打开,仰头喝了一口,冰凉的液体顺着唇角,划过脖颈,最后落入胸前的缝隙之中。 喝完,她扯了扯衣服的肩带,你最近去哪了? 北缅。 似是要扳回一局,他紧随其后怎么,想我了? 林尽欢看着他身上的伤,嗯。 她的眼神直截了当地对上他的眼睛,想着怎么杀了你。 向意南不大自然地喝了口酒,他知道,她是在为自己给她找来了迪伦和自己骗她而生气。 林尽欢是真的生气了,她很少会一本正经地同人讲话,一旦她露出不满,那个人离死就不远了。 所以她站了起来,双手抱胸,为什么把我关起来? 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这批货,如果只是因为这批货,他大可以将她灭了口,然后将这些东西占为己有,而不是在这里将她关起来,还让她与迪伦见面。 向意南仰头又喝了口酒,他的指腹摁压着瓶口,似乎在想些很遥远的东西。 你知道三年前的缅甸枪击战吗? 三年前?那正是她死里逃生的第一战,她身上的疤提醒着她永远不能忘记那份屈辱。 她垂下眼睑,嗯,怎么了? 三年前,缅北发生暴乱,上一任毒枭连带着他所有的人脉和物力全部被人推翻。 你就是从那时候,拿到现在这些权利的? 算是吧。他转过头,用手捂住了林尽欢的嘴,别再问了,你没那么多脑袋来知道那些秘密。 林尽欢张了张嘴,看见向意南愈发沉闷的脸色,她终究还是没说出一个字。 我从掌权后,一直在国际间进行非法贩卖,你也知道,我们这一行做的生意哪有什么正经玩意。 我这些年下来,树敌太多,不少人都盯上了我手上的金丝楠木的转卖生意,恰好最近境内出了些问题,我不得不想些对策。 所以,你就找了我? 嗯。 为什么是我?她不解道,他为什么不把这些生意交给他的亲信们,而把这么重要的生意交给她。 因为向意南转了转眼球,你是最合适的人选。我的手下们,他们大多还未成长起来,唯一能用的吴羲必须跟着我去处理别的事情。 确实,三年的时间太短了,她自己也是刚刚有了现在的名气,更何况他。 在缅甸取得地位并不容易,他面对的不仅仅是虎视眈眈的各路敌家,还有时刻关注着他们这群亡命人的政府军。 三年的时间,解决叛乱、建立新的组织、培养左膀右臂、守住自己的领地,每一件事情都显得格外艰难,尤其是在那个环境中。 而不同于向意南的是,林尽欢是个天才,准确的来说,她是个经商天才。 但她的志向从来不是去创业或者像个普通人那样进入某家投行进行金融投资。 她生来就带着劣根性,洗钱、贩毒、走私、藏货,她无一不在行。 她做买卖的原则就是,什么刺激、什么来钱,她就做什么。 久而久之,她便在欧美境内出了名,大家都知道,在英国有个疯女人,名字叫Lilith,她酷爱玩钱,是个极其谨慎的商人,在她那里很少会有失误的单子。 这也是向意南找到她的原因,年轻、漂亮、有实力、对这些东西驾轻就熟,再加上她对三年前那场枪击战的了解,他很难找到比她更合适的人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