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言情小说 - 带着城市穿七零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视下,汤块儿渐渐的舒展开来,慢慢的变成了一碗看得见实在鸡蛋的好东西。

    徐婆子:“!!!”

    古大梅:“!!!”

    徐山:“这也太神奇了吧?”

    他们是完全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的,又想到油辘辘的手抓饼,徐山觉得,这当真是开了眼了。

    他赶紧说:“我来尝尝味道。”

    徐婆子啪嗒一下拍在他的爪上,说:“抢什么抢,一人一碗。”

    照徐莎来说,这五个人至少要放五块啊,可是这想都不要想,他们是万万舍不得的。所以,也只能喝这清汤寡水的汤啦。可是虽然徐莎觉得清汤寡水,家里其他人却不这么想,都觉得真是顶顶好了。

    “虎妞儿,往后你有啥事儿,尽管使唤舅舅。你让我打东,我绝不搞西。”

    他低头喝着汤,满足的碎碎念。

    徐莎:“一碗汤就给你收买了?”

    徐山严肃认真:“那咋是一碗汤?还有一张饼,一碗面,一块rou,还有好多好多好东西呢。自从你回来,我都觉得咱家要步入地主老财的行列了。”

    话音刚落,他就遭到了他老娘的无情暴打,徐婆子:“你个混小子,什么话都敢说,这是你能说的吗?还地主老财,你知道什么是地主老财吗?你知道外面闹得多凶吗?人家都紧赶慢赶要撇清关系,你还像是个二傻子似的自己往上窜,我看你是作死。”

    这个话,是万万不能提的。

    一旁的古大梅也心有戚戚焉的点头:“说得对,出门可不得口无遮拦。”

    徐山苦哈哈:“我就是随口,我出门绝对不胡说,我保证,我保证别到了嗷嗷。”

    “你说习惯了,出门也能随口,你给我记住了,这个话,不能说!”徐婆子格外的严肃。

    徐山:“知道知道。”

    都挨打了,还能不记住吗?

    徐莎说:“咱们多少还是小心点更好。”

    她在许多的里都看过描写这段岁月,虽然他们家成分很好,绝对是贫农,但是也确实不好惹麻烦。这个时候,人被煽动的,都没有自我了。

    轰隆隆。

    雷声阵阵。

    徐莎转头看向窗外,见雨水更大,哀怨:“咱家只有我还要去大队部上工。”

    徐山嗫嚅了一下嘴角,没言语。

    徐莎倒是看见了:“怎么了?”

    徐山迟疑了一下,说:“你可能不仅要上工,还要满村走。”

    徐莎一下子瞪大了眼:“为啥!”

    徐山:“检查咱们村里的情况啊。靠近山边儿的人家有没有遇到山体滑坡;河套儿的水位上涨到哪里;田地的粮食能不能被打掉或者是涝了;还有一些泥土房的人家能不能塌了。这些还不是都得忙?”

    大队部平日里不干什么体力活儿,但是这些事儿,可都要做到心里有数儿,了然于心的。

    徐莎哀嚎一声:“………………我可太难了。”

    古大梅看着徐莎,说:“我觉得,你跟你舅舅挺像的。”

    徐莎:“?”

    徐山:“?”

    古大梅很是真诚:“都一样的懒。”

    这一点点事儿,算个啥?

    徐莎:“……舅妈,你这是想找茬儿打架哦。”

    古大梅立刻:“那咋可能呢。谁不知道你是婆婆的心肝宝,我干啥要找茬儿打架?再说,我讨好你,还能有好处呢,我又不傻。”

    徐莎:“……你是不傻,但是你有必要这么直白吗?”

    她哀怨的叹息,整个人靠在徐婆子的肩膀,说:“这种天气,还是在家最好啊。”

    徐婆子笑了出来,拍着徐莎的手,说:“该偷懒就偷懒,我琢磨着,大队未必能让你下去,你一个小姑娘,下去能顶什么用?”

    徐莎一想,好像也有点道理。

    她抿着小嘴儿,说:“有道理。”

    她说:“不过,我得做点准备。”

    徐婆子:“做啥准备?”

    徐莎笑嘻嘻:“这个你们就别管了,反正,我得为自己偷懒做点准备。”

    徐莎匆匆放下筷子进屋,立刻钻进了屋里。

    徐家人面面相觑,不过很快的,徐婆子说:“咱们忙咱们的。今天……”

    虽然是下雨天,但是农家的活儿,还是一星半点?那是时时刻刻都能找到很多的,徐婆子开始分配工作……

    而此时,村卫生所里,江枫坐在小炕上,也颇为呆滞。

    他醒了有一会儿了,但是还在回忆昨晚的一切。

    昨晚的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

    虽然他上次就知道那里有人,但是却没有想到,竟然是自己认识的人。就如同徐莎因为有个伙伴而多了几分高兴之后,江枫其实心里也高兴。

    有人与自己一样特殊,江枫非但不害怕,还打从心眼儿里欢喜。

    其实,他没有说实话。

    他跟徐莎,还不算完全一样。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特殊,倒不是有什么神奇的能力,而是他比较招凶恶的动物,对于那些动物来说,他好像就是唐僧rou,只要他上山,就会引得那些老虎野猪恶狼毒蛇的觊觎。恨不能咬死他吃rou。

    不说这些,就连寻常,只要在屋子里,好像蚊子都比较爱叮他,正因此,他当年才念了医大。他就想搞清楚,是自己的什么吸引这些家伙。

    血液?气味儿?还是真的他这个人。

    因为他比较容易招惹野兽,一路逃荒来的时候,曾经遇到过很多次麻烦,家里人也都陆续过世了。不管是不是因为他,他爷爷觉得是他扫把星害了大家。

    所以他爷爷虽然养着他,但其实心里又恨着他。

    大概,老头子真的很矛盾。毕竟,这是他家唯一的独苗了,既想他出息,又矛盾着,控制不住的觉得他是一个会害人的扫把星。也许真的是临死的时候不矛盾了,老爷子才会留下那样的遗言。

    正因为知道他的“毛病”,他爷爷要他上山守三年,为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三年,他对那些野兽来说是珍馐美味,那么根本没有命在,然而谁曾想,他就是命硬。

    三年到了,他终于可以下山,但是下山四个月,又添了新的毛病,他能进入一座未来城。

    这在旁人看来或许就是一个梦,但是江枫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不是。

    毕竟,他都“唐僧rou”了,自然不会把这当做寻常的地方,甚至于,他的东西能带进去,这对别人来说或许是一个机遇,可是他只能苦笑。

    谁让,他从小到大最希望的就是,寻常呢。

    他只希望,自己是一个寻常的人。

    他想做一个寻常人,所以其实对这座城市有些敌视,即便是分毫也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内心不是不厌恶的。因为这个恰恰可以证明他的不寻常。

    可是,从昨天开始,好像突然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