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0

    透明的了。”

    “?”这话什么意思,阮素一时之间也没听懂。

    “来吧,给我。”他说,“我不在就算了,我在就我来。”

    阮素怀疑的看他,“你会吗?”

    季明崇严肃地看着她,“我读书的时候,物理全年级第一。”

    物理成绩好……难道换灯泡就好吗?

    阮素一下子还没弄清楚这个逻辑思维。他接过她手里的灯泡,站在了那个凳子上,他没告诉她,这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换灯泡。

    当然这对他来说并不难。他取下那个蒙上了灰尘的灯泡。

    阮素仰着头看着他,屋子里的电闸被她关了,她高高的举着手机手电筒给他照着。

    在这恍惚间,她好像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站在凳子上,很费力的换着灯泡,她够不着,只好又在凳子上加了一个小板凳,其实那是很危险的举动,可那个时候已经没人关心她,也没人告诉她不可以那样了。她怕黑,跟养母的哥嫂说了灯泡坏了,可没人搭理,她就只好自己去买了灯泡,想起了自己曾经答应过mama,以后一个人也可以很好的照顾自己。

    她换了灯泡,还来不及高兴,就从凳子上摔了下来。

    好在她摔得并不重,但小腿也被蹭破皮,冒出了血珠,她不敢哭出声,忍着,眼泪大颗大颗的掉下来。那个时候,她多想有个人能帮她换灯泡。

    后来的那么多年里,她换灯泡就再也没有受过伤。

    ……

    “换好了。”

    季明崇扭过头看她,语气竟然有些得意。

    阮素的手机手电筒还照着他。

    她怔怔的看着他,黑暗之中,他是这屋子里唯一的光明所在。

    ☆、第83章 083.

    等阮素把电闸打开, 换过的电灯泡照得屋子里更是明亮。

    此时此刻,阮素已经收敛好了脸上的表情, 不过她忘记关手机的手电筒了。

    季明崇背着她在池子里洗手,转过头来,见她握着的手机还是亮的,便笑道:“忘记关了。”

    阮素低下头,果然,这会儿的她, 就像是握着了萤火虫。

    她深吸一口气,点亮屏幕。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明明是想关掉手电筒的, 但点到了旁边的蓝牙上, 一阵手忙脚乱,她终于关掉了手电筒。其实这个过程也不过就几秒钟,但在她的心里, 这个几秒钟被延长成了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

    季明崇并没有察觉到阮素的不对劲。

    有时候就是这样阴差阳错了, 他想要给她从天而降的惊喜, 出现在她老家的车站, 给她打伞,她的心里并没有太大的触动, 因为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人做过的。

    他不经意地给她换了灯泡,可能在他自己看来, 这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却在她心间投下了一颗石子, 平静的湖面激起了阵阵涟漪。

    大概是, 已经很久很久没人给她换灯泡了。

    这些都是她自己也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情。突然有一天, 有个人帮她做了……也许在她心里,轰轰烈烈的,感天动地的,只会让她忍不住后退一步,她本人并不喜欢那样的热情,甚至是害怕的,可是如此生活化细节化的一件事,就轻易地敲响了她的心门。

    阮素心里是怎么想的,这天地间,除了她以外,没有人知道。

    她悄悄地藏好自己的心情,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跟他一起打扫卫生。

    可是,那些细节的东西,那些变化,还是发生了。

    她从抽屉里找了报纸,像当年mama教她的那样叠成帽子,踮起脚尖给他戴上。

    他拖过的地板,洗去了那些灰尘,最后变得又亮又干净,像是镜子一样,照出的是二十年前的光景。

    二十年前,她跟mama也是这样,她帮mama擦桌子,mama正在费力勤快的拖地,哼唱着好听的歌曲。

    ……

    就像季明崇说的那样,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很快地,他们就将屋子打扫好了,阮素每年都会回来,之前就买了新的被子被套过了水后放在防尘袋里,这会儿将床铺好,竟然真的给人一种家的气息了。

    两人之前在车站附近的面馆吃了面,这会儿过了好久,季明崇也饿了。

    阮素从厨房的柜子里将锅碗瓢盆重新刷洗干净,又去楼下的小卖部买了挂面还有佐料。

    简单对付一顿还是可以的,两人坐在小板凳上,电磁炉上的锅里水已经烧开,季明崇看着阮素很熟练很细致地,将挂面放了进去。

    接着,她又打了两个鸡蛋,依次又放了佐料。

    很清淡的两碗面条就做好了。

    热气盎然,季明崇跟阮素围着那个小桌子坐着,阮素还好,季明崇个子高,这样窝着,有种别样的喜感。

    “条件有限。”阮素抿唇笑了笑,“这边有些偏了,我看很多外卖都不送这里。”

    季明崇挑了一筷子面条尝了一口。

    他满足地说道:“就是这个味道,挺好的。”

    阮素以为他说的是客套话,不过就算这样,她听了也跟高兴。

    季明崇说的却是实话。快穿以前,他是个对吃食很讲究的人,生活上也是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可那五年里,不说别的,就是他呆过的末世,吃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已经是人生的极致享受了。那时候吃得最多的就是罐头、压缩饼干,记得有一次,他们找到了暂时安全的地方,有个四五十岁的阿姨给他们煮了一锅面条,就是最普通的挂面,也只放了盐,但那一锅被他们抢得汤都没剩。

    印象中,那应该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

    当然,现在那次要被排在他人生中的第二名了。

    第一名自然不用说,是他手中的这一碗。

    吃完了面,刷完了碗,季明崇饶是脸皮再厚,也知道自己该走了。

    阮素送他到楼下,她上次回来也没住酒店,对这里已经不是很了解了,便道:“你可以打个车去南街,南街是我们这里最热闹的地方,稍微好一点的酒店也在那边。”

    季明崇顿了顿,“好。”

    阮素目送着他离开后,又在楼道口站了一会儿。

    楼梯间有些窄,这里民风淳朴,很少会有入室抢劫盗窃的事,这里的邻居也都是她当年熟悉的,所以就算这里相对于中心地段偏了一些,她每次回来也都是会选择住在家里。

    家,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季明崇并没有打车,而是在附近溜达了一圈,最后锁定了离阮素只有几百米远的一家宾馆。其实连宾馆都算不上,就是这一块的人自己建的独栋房子,除了自己家住以外,别的改成简单的房间作为宾馆。卫生条件自然比不上酒店,价格也便宜得离谱,一个晚上居然只要六十块……

    他一脸平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