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言情小说 - 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吴队长一喊镰刀有多,立马有人过来领了。吴队长瞧着来人是个踏实干活的人,登记过后就给他了。

    拿了镰刀的汉子没马上离开,他叫马老三,家里排行第三,“队长,豆苗割完,稻子也要割了 ,咱们啥时候宰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啊?肚子里没油水,干不动啊!”

    年景好了之后,队里几乎每年都会杀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鼓鼓劲。

    今年也一样,队里养了三头猪,杀一头,不愁过年没得分。

    那猪还是黑皮猪,rou质比白猪rou鲜美,如今养得四肢又粗又壮,身上黑胖胖的,两只耳朵又肥又大,半年来好多人馋猪rou吃都会去猪圈那逛一圈。

    可算等到收获的季节了。

    为了能吃口rou,忍太久了。

    低头干活的几人听到这话,随着附和起来,“队长,马老三说得对,我们都半年没吃猪rou了,啥时候给咱们补补啊。”

    活是要干的,但也要鼓励不是,啥也不用说,给口好吃的就行,吃一顿猪rou,他们的干劲能抵半年。

    吴队长背着手,非常爽快 ,“行,明天一早就杀猪。”

    他今早去猪圈看了下,肥了,可以杀了。

    一听队长同意了,马老三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队长,我明天一早过去帮忙!”

    “我也去!”

    难得有口rou吃,他们今天下午鼓足了劲干。

    陆志城刚吃完rou没多久,不至于馋,但原滋原味吃猪草和红薯藤长大的猪,rou应该不会难吃?

    下午的活特别多,往年要割到晚上天黑前的,今天倒是夕阳刚落山就弄完了。

    吴队长顿时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陆志城到家时,天还未彻底黑下,一进院门,映入视线的是屋檐下的几件衣服,女式衣服光明正大地晒在那。

    陆志城洗干净手,过去收了自己的衣服,他低头扫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已经干了,估摸着他中午出门没多久洗的。

    他回来这么久了,屋里也没个动静。

    受刺激了?

    门开着,宋明宝靠床坐着,手里翻着本书,听见声响,头抬都没抬,书翻得哗啦响。

    陆志城微微放松了站姿,忽然道,“今天开始,你来煮饭?”

    是你来煮饭,而不是让你学煮饭。

    “我,”宋明宝张嘴就要拒绝,对上他认真而不是商量的眼神。

    她抿唇,“我煮就我煮!”

    答应怎么快?

    “嗯,现在就去?”

    陆志城带她去杂物间。成功地让宋明宝暂时抛弃烦恼事。

    她皱着眉头跟在他后面,丝毫不知道,在乡下,妇人能自己掌握粮食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

    首先她没婆婆管,就足以让别人羡慕嫉妒了。

    一共两个米缸,一大一小,大的约摸能装四十斤粮食,小的十来二十斤。

    把袋子里粮食倒进去,约摸装不满,不到一半。

    陆志城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主,自然不会吃啥咽都咽不下去的东西。

    “这么少?!”宋明宝对于粮食的记忆太久远了,四年前她见过外婆家的米缸,那是满满的一大缸,还有各种苞米、玉米、花生、红薯。当然那会她不知道那是外婆家一年的粮食,这会更不知道。

    娶了她,陆志城自然不会让她吃不饱,当然也不会让她随便祸害粮食,她一旦意识不到生活的苦,那这样就与他的初衷相违背了。

    “先吃完这个月,若是撑不过一个月,”那就饿着吧,陆志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宋明宝大脑嗡地一声,这么点吃一个月?能吃饱吗?天天喝粥吗?

    各种思绪在她脑中翻滚。

    她未意识到,自她觉得粮食不够吃喊出来的那一刻,她忧虑的是够不够两个人吃,不知不觉将对方也纳入了思考范围。

    “粮食你看着拿,我去烧火。”交代好以后,陆志城就不管她看,有些事,总要慢慢学会的。

    只要她脑子里被其它东西占满了,就不会想东想西,她能通过琐碎的事认识生活,认识踏入另一人生阶段后的生活。慢慢改变她对这个生活团体中的人的偏见。

    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正常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九点哈。

    如果作者有空或者没有把存稿删除重码,能加更就会加更。

    第28章 在这等他呢

    陆志城前脚刚踏进厨房, 她随后跟进来。

    “喂,你盛米的那个碗呢?”

    陆志城指了指橱柜的方向。

    宋明宝拿到碗后, 匆匆忙忙又离开了。

    她在回忆, 昨天乡巴佬盛了多少米来着?

    陆志城完全不知晓,他昨天的一个举动, 竟然让她认为每餐一小碗米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也好,等她煮完了,米不够了, 才知道反省。

    有些脾气倔的人,听不进劝解, 反而要让她亲自去体会, 或许再脱一层皮, 才知道,哦, 我原来这么做是不对的。

    宋明宝的脾气偏喜欢跟人反着来, 尤其是跟他, 陆志城挑了挑眉, 干脆不管她了。让她自行领悟吧。

    锅里的水翻滚了,宋明宝缓缓而来。

    进了厨房,看到在烧火的某人,她下意识就要喊他去淘米洗红薯,张了张嘴巴,后面一想, 算了,自己洗,还能有理由多吃一点,她纯粹是记仇。

    宋明宝的身影在厨房来来回回,锅里的水都滚好几遍了,她才将淘好的米倒进锅里,怕热气烫到,动作略微笨拙。

    陆志城轻轻松松地坐在那,也不怕被热着,低垂着眸,映得面容更加温和。

    宋明宝现在眼睛里只有那锅米饭,倒进去,她又将红薯削皮,切成手指头大小。

    陆志城唇角不自觉勾起,不闹腾的时候,还蛮好的。

    夫妻俩各忙各的,约摸半个时辰后,宋明宝嫁过来的第一顿亲手做的饭,新鲜出炉了。

    乖乖忙活了这么久,不作一回,那是不可能的。

    吃饭时,摆在陆志城面前的只有半碗 ,见陆志城愣住了,她微仰着下巴,“今天我做的,我多吃一点,以后都这样。”

    原来在这等着他呢。

    陆志城视线落在她面前那碗压得结实还溢出来的饭,语气温和,“嗯,”

    你吃吧。

    宋明宝脸上笑容消逝,瞥了他好几眼,结果人家捧着碗吃起饭来了。

    半碗饭,陆志城很快吃完了。

    宋明宝一开始脸上得意洋洋,结果人都吃完了,她扒拉完溢出来的那部分,还剩满满一碗,她今天本来煮的够多,中午饭吃得晚吃得饱,现在当然吃不下了。

    浪费粮食是要天打雷劈的,父母念叨到大的道理,宋明宝自然想都没想过把饭给倒了这个主意。

    城里人也是人,也珍惜粮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