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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都看过我的近照,也记得我的声音。”原来是这样。沈兴没有那么诧异了,但还是奇怪道:“可是你不是在C大读研吗?怎么会出现在Y市?”乔珊道:“周末没课,导师出国了,又有人给我报销机票,所以我就来了。”沈兴抓到了关键词:“报销?”“对呀,北望说了,今年是你进今宵酒醉满十周年,所以想要满足你的心愿。”乔珊笑着说道,“他说,你最大的心愿,就是和我们再次聚在一起。”那一瞬间,沈兴是真的说不出话来了。陆扬他竟然背着他偷偷在搞这些小动作!他自己都差点忘了,已经十年了啊。顿了顿,乔珊又道:“好像你们都不记得了,其实当时在游戏里的时候,我们定过一个十年之约。”狼烟说:“听你这么一说,我似乎有点印象。”“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期待着在现实生活与你们见面的这一天。”乔珊推了推眼镜,“虽然好像距离定下约定的那天还没满十年,但能够提前实现,不是更好吗?虽然还不知道晚晚身在何方,但是今天能见到你、北望、狼叔和筱筱……”沈兴一惊:“等等,你说筱筱?”狼叔勾着沈兴的肩大笑起来:“不妄,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你手上不是拿了份漫展的册子吗?没有翻过?”乔珊善解人意把一进门口就可以免费领取的介绍刊翻到其中一页,展开在沈兴眼前。上面列的是一张时间表,只见今天上午的签售环节一栏里,写了三行字,而其中一行便是“空色蔷薇”。也就是说,梁筱今天会出现在这场漫展上进行签售活动。沈兴颤声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其实是小北先知道了筱筱要来这里办签售,所以决定借这个机会把能聚的都聚在一起,然后他联系了KK那边,又提前预约了我这边的行程。”狼烟解释道,“昨晚他还担心来着,怕你以复习考试为由不肯来,让他不得不把我们都来了的事告诉你,那样就没有惊喜了。”某人竟然擅做主张……就在沈兴觉得自己要忍不住哭出来的时候,他的后背抵上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胸膛。陆扬就像在家里那样,整个人贴着沈兴后背,两只手搭在沈兴肩膀上,懒洋洋地开口道:“我就走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人就来齐了?”乔珊立马捂住眼睛:“我的墨镜呢?光天化日秀恩爱,我都要被闪瞎了!”狼烟拍了拍她的肩,语气沉重:“我已经吃了很久狗粮了,从跨年那天开始。”“已经有老婆快有孩子的人闭嘴!”乔珊丝毫不认同这个队友,“请关爱关爱我这个连初恋都没有的法学直博狗好吗?”看着眼前的KK和狼烟,沈兴只觉得眼眶发热,忍不住低头用手掩上自己的双目。就在这时,陆扬摸了摸他的后脑勺,低头道:“你可千万别哭啊,我没带纸巾。”沈兴抹了把湿润的眼睛,抬头红着眼冲他笑了笑,声音有些哑:“谁要哭了,你以为我还是小孩?”“那就好。”陆扬摸了摸他的脸,又对其他两人说,“梁筱给我发信息了,她已经到休息室了,让我们过去找她。”就听狼烟说:“那快走吧,这里离入口那么近,人多得要死,等下会越来越挤的。”陆扬牵起沈兴的手,与他十指相扣,微笑道:“沈先生,咱们走吧。”沈兴紧紧地握住陆扬的手,同样回以微笑:“嗯。”这是他的十年。在这十年里,他与一群人邂逅,相识,相知,相离。然后又得以重逢。彼时外面阳光正好,Y城的夏天灿烂又放肆,透过四周巨大的落地窗门墙洒进来。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室外苍翠的树木,湛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而室内灯火通明,热闹嘈杂,无论年龄大小,都可以平等地热爱同一样东西,拥抱同样斑斓绮丽的美梦。曾经他们隔着虚幻的网络紧紧相依,如今他们并肩行走在真实的世界。无论分别多少年、在这之后又遇见多少人,都无法忘怀——这个人,这群人,以及有他们相伴的岁月年华。那颗曾被以为消失在时光与成长中的初心,其实一直都在。一直念念,不妄。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本来打算是写一篇简单的中篇的,但没想到还是写了三个月。希望这次不要有人说我烂尾了_(:з」∠)_说来很郁闷啊,无论是还是,都是按自己的大纲收的尾,但两篇都被说烂尾,大概是我笔力不好,有种自带烂尾气质的结局技能?-其实一开始是没想到写这么一篇文的,是年初某次在读者群里和大家聊天,回忆起自己的“网瘾”经历,顺着时间轴回忆到高中时,想起曾和以前一起混贴吧的基友们一起创建广播剧社的事情,颇有感慨,所以心生了想要写一点东西来纪念那段青春的念头。这便是这篇文的“初心”吧。开文期间,一度十分在意收藏量点击量这些数据,差点丢失了这一份“初心”——既然是纪念过去,那其实主要是写给自己看和写给那些和我一同经历过那段岁月的朋友们看的,现如今不仅当事者能看到,还有其他人为这篇文所温暖而感动,这不已经是额外的惊喜了吗?风声跟我说,每篇文都有自己不一样的意义。这句话真的让我恍然大悟。-真的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如我最开始所说,这真的是一段很简单的故事,放在晋江那么多背景宏大设定新颖文笔绮丽的文中,渺小简陋得就像是小学生的日记。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这篇简单的文能代我传达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虽然的故事背景是偏现实向的,但故事里的世界却是有点童话般的理想。作为一只大三狗,这一年深深感受到现实的残酷与无奈,所以想至少在笔下创建一个美好又温暖的世界,借以慰藉,给自己充电。所以这篇文,我真的写得非常开心,也非常轻快。-在某章下我曾说过,其实这篇文中寄托了我的一个心愿。那便是,失散的人总有一天将再相见。这一点,其实也是很理想的。所以那句“该放下的回忆就该潇洒放下,该记住的情谊就应念念不忘。”,与其说是写给沈兴的,不如说是写给我自己的。-基友夸我,说这篇文的名字是我这个取名废的超常发挥。我个人也特别特别特别喜欢这个名字,所以后来被建议改名字的时候内心真的很纠结。最后还是没改。念念不妄,浅层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