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耽美小说 - 重生之小狼崽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的陈之初已经隐约有了成熟男子的气质,不过见过四十岁的陈之初后,慕玖只觉得眼前的陈之初还是有着大男孩的青涩。

陈之初好看的眉眼微微上挑,“我听说过你。”这句话里面的听说可不是听慕帅说。

慕玖听得出陈之初话里的意思,没有否认,“我也听说过陈哥,”顿了顿,慕玖嘴边挂起戏谑的笑,“一中的校草,还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会会长。”慕玖话里的听说同样复杂的多,可以是听慕帅说,也可以是听慕玲玲说。

慕帅听不懂两人暗藏的话语,这会热得背后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一块,他抬手挡在额前遮住太阳,“我们进屋再说,这么晒的太阳,要热死哥了。”

“进去再说吧。”慕玖注意到朗朗的脑门也冒出汗水,拿出纸巾给朗朗擦了汗,一边跟在慕帅后面进了书店,里面空调的冷风朝几人扑来,慕帅没忍住发出舒爽的呻|吟。

随后几人朝着高中资料书那边走去,慕玖跟慕帅下学期都是上高一,两人挑的参考书都一样,而陈之初走到另一边的书架挑选高考复习资料,明年夏天陈之初就要高考,慕玲玲跟陈之初是同一届的,如没意外应该会像前世一样考上首都那边的学校。

挑完参考书后,慕玖给朗朗挑选儿童书籍,能识字用的。已经八岁的朗朗还没上过学,识字不多。

慕龙已经着手为朗朗选学校了,只是慕玖还担心着朗朗会抗拒去学校,要是朗朗不愿意,慕玖也不会勉强,先在家教朗朗识字,等朗朗再长大一点,应该会愿意跟人交流。而且他觉得朗朗不是不会说话,而是不愿意开口说话。

朗朗一只手拉着慕玖衬衣的下摆,眼睛好奇的四处张望。慕玖注意到朗朗心情似乎非常好,问朗朗,“朗朗喜欢什么书?”

朗朗的视线在一排书上掠过,随即心情又低落下去,慕玖摸摸朗朗的脑袋,“不识字没关系,哥哥会教你的。”

“对啊,小帅哥哥也会教你的。朗朗想不想上学读书?”

朗朗难得的抬眼看了下慕帅,指着慕帅身后的一本书,慕帅激动的简直想手舞足蹈,朗朗终于肯理他了。

慕帅拿出朗朗指着的那本书,“朗朗喜欢这本吗?哥哥给你买。”

几人挑挑选选,到了午饭时间才意犹未尽地抱着书本到前台结账。

陈之初是自己开着摩托车过来的,几人结账时正好看到陈之初长腿一跨,坐上摩托车,对慕玖两人挥了一下手就发动摩托车,蹭的一下飞远了。

陈之初走后,慕帅低声跟慕玖说:“你可别在我姐面前提起我们今天见过陈之初,陈之初是她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了。”

慕玖心知肚明陈之初跟慕玲玲有过的往事,不过脸上还装出不解的神色,“玲玲姐跟陈哥不是同学吗?”

慕帅也挺不理解的,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说道:“以前还听她经常提起陈之初,说他有多帅成绩多好,可是后来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好久没提过陈之初了,然后她发了好大脾气,可把我吓着了。”

”嗯,我知道了。”慕玖没再问下去,毕竟这时候陈之初跟慕玲玲还没开始交往,慕帅知道的也不多。

前世慕玖从来没有在陈之初面前提起过慕玲玲,自然不知道陈之初跟慕玲玲有过一段感情,直到十年后慕玲玲结婚时,慕玖才知道陈之初心心念念的那人就是慕玲玲。

慕玖很难想象,陈之初那样的人也会有求而不得的人,而且那人还是他的堂姐。只可惜一夜醉酒后,陈之初对慕玲玲的事绝口不提,慕玖也不好意思挖人家伤心事,于是就没再过问。

前世慕玲玲跟陈之初之间孰是孰非慕玖不了解,所以这辈子他也不会刻意帮陈之初,两人的缘分是非常奇妙的,这辈子陈之初能不能争取到慕玲玲,就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第10章股票

前世慕玖学得是金融,毕业后直接进了m国金融投资企业,而陈之初是刚崭露头角的cao盘手,与慕玖的沉稳冷静不同,陈之初喜欢刺激,追求冒险性格的注定了他不会平庸,慕玖回国后几年后,陈之初便在m国证券市场上打下一片天地。

00年股市大崩溃后,几年时间股市持续低迷,在今年股市就开始上涨,煤炭形势已经大幅好转,尤其钢铁股暴涨了几番,机会只有一次,从重生那天慕玖就开始盘算着几只股票。

国内规定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才可以开立证券帐户,慕玖也想过借别人身份证开户,只是在利益面前任何人的不值得信任,慕玖可以相信的只有慕龙一家,以及陈之初。

要是慕玖老实交代要买股票,慕龙肯定是不会答应的,慕玲玲还不满十八岁,慕玖只能找陈之初帮忙,陈之初比慕玲玲要大两岁,他生日在六月份,已经满了十八周岁,前世十数年好友,慕玖相信陈之初的为人。

晚上慕玖想一个人去找陈之初,可是朗朗一步不离慕玖,慕玖想甩开朗朗一个人去是不可能的了,牵着朗朗借口说回自己那边睡,然后打车去了盛安街。

盛安街在老城区那边,是a市最繁华的地带,直到05年后新城区兴建大型商业广场、文化公园、拉动不少人流过去,盛安街才渐渐落寞下来。

陈之初的酒吧就在盛安街,前世慕玖的钱都被许家那些人讹去后,手上已经没有多少钱,再加上他跟卫嘉苼联系的事被发现,慕龙则直接断了他零用钱,手头拮据的他只能找兼职做。

但慕玖还没满十八岁,白天又要上课,找来找去都找不到适合的兼职,后来偶然发现这间酒吧,陈之初看到他带着朗朗找工作,还以为他们是孤儿,于是答应让他晚上6点到11点在酒吧兼职,一个月一千。

慕玖就是这样跟陈之初认识的,当时陈之初还不知道他跟慕玲玲是亲戚,半年后陈之初上了大学,酒吧也被他盘了出去,两人就此断了联系,直到几年后在m国重逢。

陈之初的酒吧位置有点偏,不过生意很好,门口挂着一个木制的招牌,上面围了一圈红红绿绿的霓虹灯,清楚可见“歆暮”二字。

酒吧内没有喧嚣吵闹的重音乐,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顾客在小声闲谈,现在才6点左右,酒吧刚店不久,里面的客人不多。酒吧大约一百平米大小,分隔成几块,正对着大门的是一个小小的舞台,一个头发染成栗色的青年正在摆弄着麦克风,而舞台左边是吧台,吧台前放置一排的高脚凳,一个身穿制服的男子两手抛着摇酒器,动作熟练单调没有多余的花式。

慕玖刚进酒吧就引起旁人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