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言情小说 - 他家丫头爱爬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5

    提着箱子走进电梯,没关系,下一次她一定会更加勇敢,想问什么,想说什么,毫不犹豫。

    顾氏集团。

    顾恒到公司召集紧急会议,会议很短,不到一小时就结束了。各层领导按要求分配工作,他这个最高指挥官一下子轻松下来,坐在办公室里发呆。

    嗓子有点疼,这几天东奔西走,饮食也不太习惯,再加上那天晚上淋雨,有点感冒的症状,起身去接水,弯腰的时候,有一个东西在衬衫内晃动了一下,等他站起来,又安静的贴在他的胸前。

    是那块刻着XX的玉,她不辞辛苦一个人爬山买回来的,后来还因此冻感冒发烧输液。

    隔着衣服,顾恒轻轻的摸了摸那块玉,忍不住扬起嘴角,他不习惯佩戴格外的东西,总觉得麻烦或者说幼稚,但是却不知为何偏偏将这块玉带在身上,甚至还找人将它用红线穿起来,偷偷的挂在脖子上。

    好傻有没有?三十岁的大男人戴这小玩意出去谈生意,被人看到不嫌丢人?可他就那样戴上了,也确实被人发现了,只是却从未觉得丢人。

    反而,一看到这小小的玉,想到乖巧懂事的她,知道有她在,一定会替他好好照顾爷爷,心里很轻松踏实。

    XX,小小……

    顾恒喟叹一声,忽然想起什么似得,突然起身,拿起车钥匙快速下楼。

    地下停车场,顾恒坐在车里,手里拿着一只盒子,盒子是淡淡的红色,方形,不大,但看上去很精致。

    他打开来,从里面取出一串白色手链,不禁想起那天犯傻冒雨的情景。

    那是准备返程的前一晚,他吃过饭一个人出来闲逛,听人说,附近有一个大学,大学旁边有一条古巷,古巷里有许多动人的故事,爱恨情仇,每天都在那一条古巷里上演。

    一个人在酒店挺无聊,他溜达着走进了那条古巷,到处都是年轻人的欢声笑语,偶尔有吵架拌嘴的,男的拉手一亲,便又和好如初。

    年轻,真好。

    他笑笑,继续往里走,觉得自己好像也年轻了起来。

    走到一家饰品店附近,人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长长的队伍延伸到马路上,一时之间竟然挤不过去。

    顾恒看着那一长队的人,清一色的毛头小子,不禁皱眉:“麻烦,借过!”

    “大哥,想买手链,后面排队,加塞的话可不同意。”

    “就是啊,我们都排了快一小时了,后面排队去!”

    顾恒微微一愣:“我不是买……”

    “不买东西,你一个大男人来这干嘛,往前都没路了!”

    顾恒这才发现,他已经走到了古巷的尽头,前面除了一棵树,就是一堵墙,他歉意一笑,转身要走。

    “我女朋友就喜欢这家的,没办法啊!马上就到她的生日了,怎么也得让她满意!”

    “行行行,我陪你陪你!谁让咱是好兄弟!”

    “对了,上次你不是也买了一条送你女朋友,她什么反应?”

    “哎哟,别提了,小样一听说我给她买到了这家的手链,穿着拖鞋就跑下楼来,上来搂着我脖子就亲,当时我的那个心哟,心想就算再等上一天一夜,也值!”

    “我俩连手都没拉上呢,照你这么一说,我这心里还挺激动!”

    “今晚肯定能亲上,排队,咱排队,暴风雨来了也得排!”

    顾恒的步子越来越慢,最后又转身折了回来,默默走到队伍最后,他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晚上七点。一个小时应该差不多了吧,人虽然多,但买个手链而已,分分钟的事。

    “大哥,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前面几个小伙子一直回头看顾恒,最后终于有人忍不住搭讪,顾恒摇摇头,浅笑一下,没有搭腔。

    “我就说这家手链是出了名的吧,你看人家都专门慕名而来了!”

    “看来,这老板可真是要发大财咯!”

    几个小伙子开始替老板算账,顾恒听了几句,不禁暗笑,一串手链最低五十,最高上千,差距竟然这么大,看来还挺会做生意。

    队伍慢慢动了起来,顾恒看到自己身后又多了四五个男孩,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半,等待的时间尤其难熬,顾恒又不想像那些大学生一样低头抱着手机玩游戏,所以这一分一秒都觉得很慢。

    又过了十几分钟,天空突然飘起了小雨,有人连忙掏出手机看天气预报:“靠,这气象局太坑人了吧,不是说今天没雨,怎么又变成中到大雨了?”

    一阵大风忽起,许多人开始急躁起来,有些人开始脱离队伍往回跑。

    “下星期再来吧,赶紧回学校!”

    顾恒站着没动,等前面空出来一片后,催促排在他前头的一个矮个男生朝前走,男生抹了一把脸,朝顾恒一笑,诧异的多看了他两眼。

    顾恒报之一笑,挺直身子继续站在雨中,目视前方,距离饰品店门口的位置越来越短,雨却越来越大,最后,排在门外的只剩下矮个男生和顾恒两人,老板探出脑袋看了一眼,招呼他们两人赶紧进屋。

    店里的空间很小,也没地方坐,顾恒站在一个角落里,环视这家饰品店,普普通通,真心没觉得哪里值得这么多人趋之若鹜。

    前面的矮个男生已经在挑选做手链的材料,花花绿绿的假珍珠,古木古香的假佛珠,顾恒看了一眼,突然觉得自己挺傻。

    男生挑好材料放到一个碟子上,老板随手拿起一根红线,麻利的穿起来,打结,顾恒注意到那个男生挑的都是大红色,他瞥了一眼装大红色材料的筐子,上面有一个小标签:爱情红似火。

    一一看过去,顾恒不禁摇头笑,这年轻小老板还真是块做生意的料,普普通通的假货,被人以爱情的名义重新包装,摇身一变,成了珍品。

    “先生,你这一身行头价格不菲啊,有钱人,来串千把块的!”

    店里只剩顾恒一个人,老板做生意很多年,自然一眼看出他跟前头那群毛头小子不一样,逮住机会极力推销。

    “我就要那个,麻烦给我一根红线。”

    老板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白色的珠子,只有十颗,是他花高价买来的镇店之宝。

    “那个……不卖,除非……”

    顾恒抬眸扫了他一眼:“拿来就是,啰嗦什么!”

    老板心里一喜,看来不差钱,有戏,殷勤的拿下来,要帮顾恒穿线,被他一口拒绝。

    人生第一次做这种精细活,没想到还挺得心应手。

    外面的雨还在下,不大不小,随风倾斜,顾恒将手链盒子装进口袋,快步冲进雨里,狂奔起来。

    那一刻,好像突然找到了恋爱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岁的男人头一次谈恋爱会不会如狼似虎?

    ☆、二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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