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8
象,而自己还真是不知死活。虽然老子向来识时务,但,最恨人家赤裸裸的威胁,何况已经不止是威胁的程度,都已经上升到行动级别,只不过那次老子命大而已。出了洗手间,走廊上意外看到了李拓遥,见他双手插裤袋靠在墙上,脖子上吊著一个身穿医生白袍的年轻女郎。“拓少这麽长时间没来找我了,是不是又看上哪家小美眉,忙著追人家呢!”李拓遥掀开眼帘,目光穿过女人的肩膀,遥遥地落在我身上,嘴角噙著一抹风流邪气的笑容,“苏姐,我看上的人来了。你可别害我被人家误会。”“那我倒要看看,她有多漂亮,是不是比我还美,居然把你从我这里给抢走。”女人说著,终於放开李拓遥,转过身,目光向走廊两头搜寻,“在哪呢,我怎没看到?”目光最後怀疑地盯著我:“你在开玩笑吧,不会是……”“苏姐最近没看新闻吗,挺热闹的,现在很多女孩子都支持BL。”李拓遥伸手揽过我的肩膀,附过脸在我唇角啄吻。我眼角余光瞄到女人一张如花似玉的漂亮脸蛋变成了绿色,顿觉有趣,坏心眼地拽过少年衣领,用力吻了回去。而这举动正中了少年下怀,立马缠住我的舌头不放,灵蛇一样在口腔里翻腾,高超的吻技很快让我忘记了旁边的女人。直到被“暗器”袭击,回过神来,发现女人已经气跑了,现场留下两只高跟鞋,原来就是刚才砸到我们的“暗器”。李拓遥紧紧抱住我,下巴靠在肩膀上,难得不带一丝阴沈地大笑起来。我盯著俊美若画的侧脸失了失神,很快从男色中脱神,试图想要推开他,被李拓遥迅雷不及掩耳地顶在了墙上,紧跟著脖子一阵吃痛,他已经埋在我肩窝迅速且凶狠地咬住了我。靠!丫个疯子!我只能腹诽,声带受压迫根本发不出声音。在我以为他已经变身吸血鬼打算咬死我的时候,李拓遥终於松开牙齿,用舌头温柔地舔舐著伤口。我用膝盖撞开他,伸手捂住脖子,掌心湿漉漉的。靠!果然见血了。少年舔了舔猩红的唇,表情邪恶却又性感得一塌糊涂。“这是老师属於我的标记。在记号消退以前,老师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他笃定道。我见不得他得意,立马回嘴:“哼哼,待会儿老子让宵白照著印子咬一口,这就变成他的记号。”说完不再看他气冲冲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再阻拦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子有的是耐心。──叶礼当然,让宵白重新标记的话不过说说而已,虚张声势,纯属为刺激李拓遥,谁让他那麽嚣张,老子灭不了丫也不能让丫太得意了。相反,要真给宵白瞧见身上的牙印,那才叫自讨苦吃。我可不想被又一头狼崽子咬得满身血坑。因此,我很没胆──不,是很明智的从另一个门溜了。离开医院前没忘记找个小护士给宵白传话,就说老子有要事去办,过不了几天会乖乖回去找他。这个几天,自然是要等上牙印消褪。虽然老子决定一门心思喜欢宵白,但并不代表老子就愿意给他虐。再说,眼下也确实有件事情比较棘手,那就是该怎麽想法子揪出周老狐狸的尾巴,再痛快的踩上他几脚。我在心里计算来计算去,始终觉得,一介平民和一市之长斗法,最後一定跟唐诘诃德大战风车差不多结局。这个时候,老子终於想起一个人来──前阵子挨了枪弹的云帮老大苏灿,自从那天在酒吧被宵白下药带走以後就没见过他,後来找回去却被小护士告知他转院了,再後来就发生了周琰的人绑架我并用直升机给抛到沙漠里的事。眼下苏灿生死不知下落不明,但老子更愿意相信苏祸害没那麽容易被人做掉。云帮是周琰培植用以替代青木组的S市新一轮黑道势力,真正控制云帮的人必定是幕後的市长大人。而手中既然握著这样一支黑社会军团,那违法犯罪的事想少干也不成了。如此一来,我只要先找到苏灿,利用他打入云帮内部,设法揪出市长的小辫子就可以报仇了。想法虽简单,过程却少不得凶险。我唯一有把握的,便是像苏灿这种有心机、有胆色、有能力、有野心的青年(简称四有青年),是绝对不会甘心给人做提线玩偶。他迟早也会反了幕後掌控的那个傀儡师。我不过是说服他把计划提前,并且参入一脚而已。考虑到苏灿的中枪位置以及伤重程度,应该还在医院疗养中。我用公用电话查询了S市各大医院的病房部,然而一个下午电话打下来始终没有一点收获。我不是没想过一些特殊人物会设法藏匿起来,没有权势的介入是无法从中得到关於他们的消息。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拥有这种力量的唯有宵白和李拓遥,偏偏又不能借助他们任何一个人。我想不用想就先排除宵白,笑话,一旦知道苏灿还活著,他不马上杀了他才怪──若不是苏灿的心脏位置长得比普通人偏左几分,他早已经死在了宵白的枪下。至於李拓遥,难道要我马上验了他刚说过的那句话──“在记号消退以前,老师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这简直就跟跑去求他上我差不多,想想我就一阵恶寒。所以到最後,我不得不泄气地拖著空瘪的肚子,回到学校宿舍,跟宿管员拿了备份钥匙开门,在房间里煮泡面吃。於事无补的沮丧不是我的风格,填饱肚子以後,我很快就想开了,既然找不到苏灿,那就等他主动来找我好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子有的是耐心。晚上把自己好好拾掇了一番,带了钱上酒吧找乐子去。难得来了心情,特意让司机穿过大半个城区,来到大学毕业後就没再去过的“百无禁忌”。内部装修丝毫没有变化,我熟门熟路地走到吧台的高脚椅上坐下,点了杯火鸟。调酒师还是原来的面瘫帅哥JK。JK不苟言笑,只调酒,从不搭理客人的搭讪。好在他长相俊秀,调酒技术十分不错,久而久之,在客人中得了个“冰王子”的雅号。我啜了一口酒,入口微辣清甜,入喉香醇热烈,我愉快地微眯起眼睛。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喝彩,我随声音望去,在距离吧台有些距离的舞台上有人在跳脱衣舞。豔舞是“百无禁忌”的惯常性表演,算得上是酒吧一绝。“百无禁忌”有三绝,其二是这里的调酒,其三是这里的自由之风。只不过自由,往往会给人造成错觉,以为真的什麽都可以干,从而打破禁忌变得乱来。比如现在,我又在厕所见到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按住侵犯。真相惊悚我宁愿永远当个瞎子永远看不见也不要这样的一双眼,它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