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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琰冲杯瓜片来,装作毫不经意道:“既然他们已生了嫌隙,玄玉何不干脆再派人去钱府安抚一番。” 宋琰顿时明白他的意思,他此时去钱府,等若火上浇些油,就算金宗留不怀疑钱绍光,怕也不敢百分百信任他了。 他眼睛一亮站起身来,整整衣衫:“那茶先欠着,我现在就去钱府,再顺便去忠顺侯府上慰问慰问他的失子之痛。” 待他走远,宋珩才向进门来的小双低声问:“有消息了吗?” “拿到了!爷请!”小双往里间躬身一伸手。 “你们守好房门。”宋珩一面说一面匆匆往里走去。 里间床榻旁的高案上,一盏青瓷宝鼎香炉,旁边放着盘花纹繁复至极的篆香。 宋珩亲自拨了拨香炉下头的温炭,放上云母隔片,再将篆香放了上去。 早早躺下的灵芝还未睡踏实,半梦半醒间,一阵熟悉的清香味飘进鼻尖,又是小时候无迹哥哥身上常有的那种味道。 这也是她曾在许振身上闻到过的那种香味,许振告诉过她,这是福寿斋连珠合璧篆香的味道。 灵芝睁大了眼,靖安王,他也用连珠合璧篆香?到哈密这么远的地方还用京师的篆香? ☆、第214章 知己知彼 忠顺侯府内。 金宗留送走宋琰,窝着一肚子火回到后院厢房花厅,向坐在榻几旁的许振一拱手:“让许监军久侯了!” 许振一身浅苍色直裰,低头把玩着案几旁墙上取下的一张装饰精美的牛皮折叠弓,见金宗留进来,将那弓放到案上,嘴角挂着丝若隐若现的浅笑:“王爷辛苦,刚刚经历这么大的事,还忙着cao持军务,还请节哀。” 金宗留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平日凶厉的面色满是哀痛,坐到许振对面:“老夫也没想到,竟然遭此横祸,取我子性命之人,老夫必要他血债血偿!” 说到最后,咬牙切齿,嘴角那道伤疤在烛火中显得格外狰狞。 “哦?”许振抬眼看向他:“王爷可知道是何人所为?” 金宗留冷哼一声:“私仇当放在一边,如今还有更重要的事摆在眼前。许大人,请恕金某交浅言深。你在朝中,当能看得更清更透才是。如今这平远王狼子野心,将东宫步步紧逼,到这西疆来,明为剿灭楼鄯,实则处处与我作对,他想吃的不是楼鄯,怕是这西营三省的兵力罢!” 他知道许振是东宫的人,可有了宋珩那个先例,他也不敢贸贸然说得直白。 许振面色丝毫不改,依旧波澜不惊,放下那折叠弓,正色道:“王爷与总兵大人的恩怨,许某不管,也管不着。许某只知听令行事,殿下让我来助王爷一臂之力,王爷不必绕圈子,有事直说就行。” 金宗留见他主动挑明,倒是心头一松,表明了立场就好办多了,当下缓下脸笑笑,开门见山:“老夫有办法让平远王在追击楼鄯骑兵的路上再回不来,只不过,想找监军大人借东西一用。” “王爷请说。”许振目光幽幽。 “火雷。”金宗留咬着牙吐出两个字。 许振黑黝黝的瞳仁顿时一缩。 宋琰从都督府回去后,径直去了宋珩所在的院子。 “……金老头已经沉不住气了,看我的眼神都不再掩饰,恨不得立时命府中护卫将我拿下,呵。” 宋琰心情极好,一面说一面坐下,发出一声轻笑:“他们应该连夜筹划如何对付你我呢!” 不知不觉,他已将宋珩完全看成自己这边的人。 宋珩刚要睡下,披了件程子衣就出来见他,端起茶盏抿了口浓茶醒醒神,打着哈欠:“玄玉亏你还笑得出来,鬼知道这次他们耍什么把戏,会不会趁我们落单时直接埋伏下五百刀斧手……” “哈哈!”宋琰听他说得可怕,反而开怀大笑起来:“我倒真希望他有那么蠢。” 他精神奕奕,指尖轻叩桌案:“当务之急,是想办法弄清楚他到底要如何对付我们?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怎么才能弄清楚呢?”宋珩皱皱眉。 宋琰自得一笑,不直接说出宣德帝的密旨安排,反而转了话题。 “方才我去忠顺侯府的时候,发现他府上还有客人。” “客人?”宋珩迎上他的目光,听他继续把话说完。 “有婢女端了煮茶的器皿往里去,金宗留一家子可都是在哈密呆了几十年的,早喝惯了奶茶,谁还大半夜的煮茶呢?” 宋珩一愣:“除了我们几个京师来的,当不会有别人,你是说,许振?” 宋琰意味深长看向宋珩,“你说若是金宗留在这个时候见许振,他们会聊什么呢?” “玄玉的意思?”宋珩拧了眉:“金老头想和许监军联手?” 宋琰半眯起眼,见火候差不多了,方对宋珩开口道:“所以我得及早将许振争取过来。” 宋珩果如他所料,没有反对,而是锁紧了眉头:“许振可是太子的人,如何争取?” 宋琰哈哈一笑:“这你就不用cao心了,小弟自有办法。不过,眼下得找个能与他说上话的机会。” 他沉吟着:“不如明日查看军备的时候,我找个机会单独与他说几句。” “玄玉。”宋珩皱了皱眉,往前欠起身子:“你就这么找他说话,信不信金老头转头就知道了。” 宋琰蹙起眉头,没错,在忠顺侯的地盘,要瞒着他和许振打上交道,实在是太难了,这也是他一直以来在考虑的问题。 “那如何是好?王兄可有办法?” 宋珩歪头挑起一侧嘴角轻笑:“我倒是有个主意。不过,这人立场不明,玄玉若是劝服不下又当如何?” 宋琰好整以暇一笑:“那就将他交给王兄你报仇如何?” 送走许振之后,已近子时。 金宗留躺在床上,脑中思绪仍然纷呈混乱,这次必须一击即中! 许振这人到底可不可靠? 看东宫的意思,宋珩也是自己人,可那就是个混子、搅屎棍! 整日里带着个女人跟在宋琰身后跑动跑西,一点儿忙指望不上。 他越想越不放心,对于看人,混迹草原沙场三十多年的忠顺侯,对风吹草动都格外警惕。 许振这人,看起来淡泊得很,他最怕这样的人。 他喜欢有欲望的人,爱财,爱名,爱酒,爱赌,或是爱女人。 男人很少有不喜欢这些东西的,只要知道对方喜欢什么,他就有办法对症下药。 可这人,他有些看不透,关键是他还聪明。 一个让人看不透的聪明人,敢用吗? 可如今不用他又能怎么办呢? 火雷他有现成的,他的人也不在宋琰的监视范围内,这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他坐起身来,披上外袍出了寝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