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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宴一样是不欢而散,因为那时人人都知道锋山府的大小姐要嫁给一个内地来的年轻人,于是人人都好奇。关霄的狐朋狗友们趁着锋山伉俪还没到,都排队来跟曹尔明握手,转头就腹诽,“大小姐留洋读书才刚毕业,而且不是说要开公司吗?怎么会愿意嫁人了?” 颜nongnong听庞希尔说过了不少内情,于是小声说:“曹老太太很厉害的,你们别说了。” 众人顿时懂了,“逼下梁山啊?大小姐都能服软,这手段厉害。可就算大小姐服软,三少难道能咽得下这口气?这个姓曹的,他还穿长衫呢。” 曹尔明人在异乡,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轻视,当即就后退了一步,“她愿意嫁,我还未必愿意娶呢,当我稀罕她吗?” 颜nongnong立刻就要回嘴,庞希尔连忙拉住她,说:“曹少爷千万别这样想,过得久了您就知道了,大小姐很好的,喜欢她的人有很多。” 曹尔明似乎是冷笑了一声,“不都二十三了么,还当自己豆蔻梢头二月初?有谁喜欢她?哪个戏班子里的?说出来啊,给我见识见识。” 林积的身世当然是提都提不得,当时场中就一片寂静,大厅里的水晶灯照耀得所有龌龊都无所遁形。隔着几张长桌,林积垂头放下了手中的香槟杯,正待开口,只听一把清越嚣张的少年声音响了起来,“我啊。我就喜欢她。还想见识什么?” 林积一下子抬起头来,关霄却看都没看她一眼,攥紧的拳头闪电般冲着曹尔明的鼻梁砸了下去。 关霄是从小一身纨绔匪气,可曹尔明也是曹祯戎亲手摔打出来的练家子,两人在场中打得不可开交,一群人都拉不开,最后还是颜nongnong慌里慌张跑上去找她四哥帮忙。颜泗郁那时是军校的高级教官,来大阳台上扫了一眼,毫不犹豫抬手“砰”地放了一枪。 关霄已经打得红了眼,这才醒过神来,环视一圈找不到林积,手里一顿。曹尔明趁势一把将他掀到地上,又是一拳砸下,关霄被打得偏过头去,唇角顿时渗出血色,却看都没看,一脚踹开曹尔明就跑了出去。 颜家府邸的位置其实很偏,在摄山北麓的半山腰上,上下左右都是山道。关霄只在门口犹豫了一瞬,拔脚就往山顶的方向追去。好在盘山公路没有分叉,林积穿着高跟鞋也走不远,他追了没多久就停下了脚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前面那个人影,一句“阿七”怎么都叫不出口。 “阿七”是他小时候在被窝里偷偷叨念出来的名字,但最后人人都开始叫,弄得好像林积受很多人宠爱似的,他本来因为这个很高兴,现在才发现其实并没有。 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把两手放在膝盖上弯腰喘气,白气一团团晕在深秋的夜晚里。可能是有所感,林积停住了脚,转回身来,很平静地叫了他一声:“阿霄。” “阿霄”这个名字一向只有林积用,关霄不让她在外头说,其实是因为她一说这两个字他就会傻掉一半,现在就是这样。 这两个字落地,关霄反倒不怕了,冒着傻气大步走上前去,跟她一起上山,边走边说:“你别生气,我揍他了。” 一连走了两个山弯,林积才解释道:“曹尔明说的没有错,我没有生气。” 关霄额头上挂着血,神情却很轻蔑,“放屁。他没错是放屁,你没生气也是放屁,全都是放屁。” “你爸爸对我很好,刘妈对我很好,碧初对我很好,这些都不是我应得的,所以不管有多少,都该举轻若重,知道不值得,就让自己值得。我应得的应该是你隋姨和我父亲的好,但这两样我都没有,我连父亲都没有,所以今天才会这样。可既然生来没有,生气又有什么用?我强求来的东西很多,样样都可以拿来争气,可强求不来的呢?谁看重就去说好了,反正我也没有办法。” 关霄停下脚步,蹲身握住她凉冰冰的脚腕,把高跟鞋脱下来,让她穿上自己的鞋子,这才提着她的高跟鞋继续往前走。林积任由他摆弄,最后说:“你看,你对我也很好。”那语气像是很遗憾似的。 关霄照例走在她前面,又走了很久,终于停步回头,见她慢吞吞的,已经落在了后面,又走了回去,站在她面前,“你说得不对。” “嗯?” “我跟他们不一样。爸爸他们待你好,是因为你值得。我待你好,是因为,”大概是随了隋南屏的含情目,林积的眼睛里总像蒙着一层泪,虽然没有太多表情,但书里也说过“任是无情亦动人”,每次被这双眼睛看着,关霄都觉得很紧张,喉结迟疑着动了一下,继续说道:“是因为我喜欢你。不管你值不值得,我都喜欢你,我不要你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 【注】{任是无情亦动人}:罗隐: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 ☆、呼吸的化石 那三个字其实在关霄胸中酝酿了好多年,他想过自己总有一天会说出口,但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他说完之后好久,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样似乎很像他只是在驳斥曹尔明似的。林积定定看了他一阵,也不知道是不相信还是无所谓,转身就继续上山,边走边说:“别闹了,我是你jiejie。” 关霄站在原地,手指贴着裤缝,像站军姿,声音也很大,有些许僵硬,像喊口号,“你不是。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不是。” 林积继续趿拉着大好几码的皮鞋走了半天,终于慢慢地停了下来,大概想起了“认识”的时间远在十年之前。 那天革命军里有个军官带着一个发烧的男孩子来春明班求宿,因为军队驻地虽然不远,但是毕竟照顾孩子不方便。本来这种事是隋南屏很讨厌的,但隋南屏的眼睛很毒,只瞄了那个军官一眼,就笑盈盈地把那孩子接了过来。 那个军官非常文雅,很歉疚地告诉她过几天就来带孩子走,又留下地址和姓名,“关倦弓”三个字个个挟带风雷气,每一个笔划都没有让她失望,她隔天就踩着绣花鞋去找关倦弓了。 当时林碧初唱昆山腔还不出名,不出名就得一人分饰好几个角色,忙得团团转,照顾小孩的事当然落到林积头上,不过她和隋南屏有一点类似,只做分内,分外的事一概不问,堪称冷漠,让关霄有点讨厌。 关霄只记得自己很快就退了烧,第二天又跟她去集市上买戏班子要用的绒线和胭脂。林积大概不爱做这种活,走几步就回头看一眼,最后翻过山头也就不看了,只是默默低头走路,也不理关霄。 原本关霄对女孩子是很好的,但是林积对他不好,他就十倍百倍地还回去,一会往她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