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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毛病。 “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这是事实。” “你还喜欢我吗。”她呛了一下,没想到他突然这么问,杯中水撒了大半,有的不小心撒到姚旭的衣袖上。 “啊对不起。”她手忙脚乱的从包包里拿出纸巾,却被人擒住,“你还喜欢我。”用的却是肯定句,像当年一样自恋。 “先生您的菜好了。”服务员适时来解围叫她松了口气。 “叶子。” “先吃饭。”被她就此搪塞过去。 姚旭从不吃胡萝卜香菇青椒,盘子里只剩下红黑绿三种颜色叫她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 “没什么。”她擦去眼角的泪珠轻道,“不爱吃胡萝卜这点,倒是跟我的男朋友一样。” 她记起那一年的冬天,与姚旭彻底断绝后的第一个冬天,她带着姚旭的答案与考试落败后的心灰意冷,渡过了那个比过去寒冷几倍的冬天,北京的雨夹雪下的很大,一滴一滴毫不留情的打在身上,那一年是北京数十年来下过最大的一场雪,晚上的时候公交停运,她走了好长的路才走到地铁入口,却看到等在那里的人撑着一把足以容纳四个人的大伞,不断地揉搓被冻的通红的手指,一旁就放着他的车子,车顶已堆满了积雪,车子还启动着,玻璃上起了一层白雾,开着暖风空调却还要在外面,等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走过来的人。 明明在车里等着就好了,明明自己也可以回去,明明从不需要这样温暖的怀抱。 “小珂。”她喊了一声,却看到那个人欣喜的回过头,转身就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顺便遮住冬日里所有的严寒。 不是很宽厚的肩膀,比她还要单薄的身体,却撑起了她的整个冬天。 ☆、11、成双(完) 她收回遐想,回报一笑,终于肯回答他的提问。 “毕业后的第一年,我在市郊的图书馆学习,在那里遇见一个人,跟你长得很像很帅,也喜欢躲在墙角靠窗的位置看书,可是我却从不觉得喜爱。后来渐渐地我再也记不起来当初那样勇敢的理由,或许我真的曾很喜欢很喜欢你,甚至将你视做生命,因为求而不得而伤心,因为无可奈何而留恋,可姚旭,我已经长大了。” 我已长大,不再是当年那个一无所知的小女孩,单纯因为皮相喜欢,单纯因为温柔便要去爱,伤害自己独忍苦楚,无数个夜里流着无数的泪,却换不回同等的对待。 “姚旭,现在我很喜欢我男朋友,我很喜欢他哦,再见。” 她站起来,拿起贝壳包,抱着自己的大衣,不知不觉大雪继续纷飞,还带着不大的小雨,她一开门就看到那个男人站在车子旁,手中撑着那把大伞,手指与耳朵都被冻的通红,伞顶落了一层薄薄的积雪,皮鞋上满是泥泞,裤脚被雨水打湿,却依旧委屈巴巴的站在原地不敢走过来,一如当年,或是之前无数次的等待。 “你来做什么,不是说不合适要分手吗。”她装出一副无所畏的冷酷样子。 “叶子。”那人肩膀微微颤抖,像是快要哭出来,想要像过去一样抱住她,却不敢再上前一步。 “我忘了告诉你,那个图书馆,正数第三排靠走廊的位置,我一直看着你,我也在看你。” 她挑了挑眉问:“哦?那又怎么了?” “我知道你的眼里只有姚旭。”他的鼻尖渐渐也红了起来。 “可是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忘了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叶凉,叶子的叶,凉风的凉。’ ‘叶凉?很美的名字,那你可以跟我在一起吗。’ ‘理由。’ ‘我喜欢你,我很喜欢你。’ 他在她最痛苦无助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于是他便理所当然的撑起了她那终于坍塌的一片天。 “别哭了,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丢不丢人。” 她走上前拥他入怀,轻笑道:“乖,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喜欢一词终于不再那么虚幻。 “戒指呢。”她问,姚珂抽噎着,手忙脚乱的从大衣兜里取出那枚曾被归还的婚戒,像是对 待什么稀世珍宝一样郑重的执起她的手轻轻为她戴上,他的手很凉,一如那个冬天的雪夜,在她迟到后仍在寒风中等了一晚时一样。 “姚珂,我是你的。”她说,用从未对任何人说过的爱言,“我爱你。” 男人的泪吧嗒吧嗒落了下来,她还未见过哭成这样的男人,真不知道将自己的未来托付给他到底是否正确。 “好了,哭什么。”分明她是这么说,眼眶子却也通红。 身后说过已经戒烟的男人叼着一只烟卷走了过来。 “你赢了小珂。” 那人赶忙将人护在身后,一脸警惕的盯着姚旭说:“是我赢了,哥。” 只可惜那张哭的乱七八糟的脸却没有任何说服力。 “啊?”叶凉站在原地,有些头疼的扶额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雪终于不下了,太阳普照,照在人身上暖暖的。 她的目光逐渐变得柔和,看着面前这个算不上宽厚的背影想,算了以后再算账吧。 ‘初恋无果,青春苦楚,可是如果能在最终得我所爱,我愿等待’ 全文完 祝你所爱之人,永远爱你。 ☆、番外一(姚旭篇) 上海三环以内的别墅里住着一户姓姚的人家,姚父的生意做得很大,四十岁那年拥有了自己的公司,姚母是一所大学的教授,最喜爱行走于各地做讲谈,他们育有两个儿子,相差三岁却一同毕业。 大儿子的名叫姚旭,毕业后进入父亲的公司,学习经营与建造,小儿子姚珂无拘无束,在自家公司做销售,公司很少有人知道他是董事长的儿子,总经理的弟弟。 姚旭有个女友,死在十九岁那年的冬天,此后再无一人能走入他心底,直到遇见那个女孩,姚旭作息严谨,几年写满一个日记本。2012年至2015年的那个本日记本却被锁进了抽屉里,没人能拿出来。 多年后他打开那个锁,拿出那个笔记本,甚是怀念的看着每一个被时光吹散的字眼。 2012年九月十一号,恢复入学捡到一本书,金瓶梅。 2012年十月十七号加入学生会,晚,于图书新馆开会,会后还书,途经文学阅览室遇见一个女孩,素颜,不会打扮,挺可爱的。 2013年一月,被辅导员喊去谈心,期中试考三门不合格,进入新馆学习,途经文学阅览室,再遇那个女孩。 2013年四月,来自图书馆的视线,让人不察觉到都难。 2013年五月,她开始学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