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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开始准备起来吧,我这段时间不会出宫,若是我出来,到何处寻你们,还到这里?” 龙一想了想道:“属下等会先开一家名为”白露“的胭脂馆,主子也正好有理由来逛。” “白露?”谨欢好奇地瞪大了双眼,惊呼出声,一脸的难以置信,“这些东西的方子也留下来了?” 龙一点头应是,“是。” 谨欢缓缓吐出一口气,冷静了一会儿道:“行吧,开吧,直接就打我的名号就是了,也省得有不长眼的来捣乱,到时候我回去跟皇帝说一声就行了。” 处理完了暗卫的事情,谨欢抱着复杂的情绪回了宫。 才进昭阳殿,就看到了大喇喇躺在那儿打瞌睡的二哈一只。 “咳咳!”谨欢特意咳嗽了两声,哪知道刘彻睡得熟得很,这般都没闹醒,还是小黄门胆战心惊地跪在一旁,轻声唤了几声,才叫醒了皇帝。 “阿姐,你回来啦。”刘彻接过帕子擦了擦脸,笑着和谨欢打招呼,丝毫没有身为“恶客”的自觉。 也是,他怎么说也是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嘛,哪哪儿都是他的,他要个屁的自觉性啊。 “劳累陛下久等了。”其实谨欢早在一个时辰之前就该回宫了,只是没想到今天居然遇上了暗卫,这才在宫外多呆了这么久。 “无妨,无妨,”刘彻打了个哈欠,将宫婢呈上来的清茶饮了一口,感叹道:“留其本味,清朴自然,倒是比加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味道要好多了。”时人喝茶喜欢加一些盐,茱萸,薄荷之类的东西,说是茶,实际上都能叫做汤了,这也是为什么称之为茶汤的原因之一。 可是谨欢压根喝不惯这种“茶汤”啊,好好的茶,要加那些东西作甚,泉水烧开冲泡,最好了呀。 刘彻来喝了一两次之后就彻底迷上了这样的喝法,反正现在未央宫那儿是彻底不用茶汤了,至于外头,所谓上有锁所好,下必甚焉,估摸着离改变饮茶方式也不远了。 “陛下来我这儿,总不会是为了一杯茶吧。”谨欢笑着开玩笑道。 刘彻嘿嘿笑了两声,“这不后儿就是据儿移宫的日子,朕来看看嘛。” “看了这么多回,日日都要来,陛下爱子,可还真是计深远呐!”谨欢拉长了声音刻意说道。 呸,蹭饭就蹭饭好嘛,说这些个狗屁倒灶的话给谁听啊! 要说从前吧,谨欢训练大厨,除了她自己享受,那基本是阖宫上下,甚至于再往外,基本也都受益的状态,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至于说嬴政和扶苏为什么还是日日坚持不懈到她这儿来报道,当然是因为公主殿下的手艺比起大厨来高明好多啊,有更好吃的,当然要选择更好吃的,吃货的心就是这么执着。 所以谨欢吃一堑长一智,这一回只教大厨,自己压根就不动手了。 原本呢,教了大厨之后顺便再让大厨指导一下其他厨子,那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可谁让王太后和平阳惹毛了谨欢呢? 但凡这厨子培训了,哪怕就是为了名义上的孝道,谨欢都得捏着鼻子给王太后送一个过去,她能忍?她死都忍不了! 刘彻也知道她心里的心结,所以也没说什么培训其他厨子之类的话。再加上外人也压根不知道朝阳宫里每天都吃啥菜色,这事也就自然而然地压了下来。 谨欢心里爽快是爽快了,但是刘彻宝宝心里苦啊! 尝过了朝阳宫大厨的手艺,谁还能吃得下御膳房那些“猪食”呢? 没办法,皇帝陛下只能发挥自己不要脸不要皮的精神,每天定时定点来蹭饭了。 不怕苦,不怕难,蹭到一顿是一顿嘛! 第177章 大汉长青 朝阳宫今日的菜色依旧丰富, 谨欢嘴上嫌弃归嘴上嫌弃, 可只要瞧见桌上那盘蜜汁蹄髈就能猜到,这根本就是早有准备啊。 这蹄髈早就炖得酥烂, 筷子轻轻一拨,rou就像颤巍巍的果冻一般散了开来,甜而不腻,瘦rou劲道, 肥rou香甜,刘彻可谓是百吃不腻。 谨欢看着只觉得眼睛疼, 埋头大吃就差上手去啃,这架势, 哪还像个一国之君! “对了,阿姐,你上回带回来的马匹我给安排在上林苑那儿了, 这马可真好啊, 听说是大宛的?”一人干完了一碗蜜汁蹄髈, 心满意足地瘫软在一旁的刘彻这才和谨欢提起了正事。 “起开!”谨欢毫不客气地踢了刘彻一脚, “吃了这么多还敢躺着,怎么着, 你是准备养肥膘呢?给我到外面晃悠去。” 刘彻嘿嘿笑了两声,这才麻溜儿地爬起来。 要说这一幕最近几乎是天天都上演, 可是刘彻偏偏就“记吃不记打”,每天吃完了都得被谨欢踢上一脚才肯起来动弹。天知道头一回谨欢踢刘彻的时候,一旁伺候的宫人们险些没给吓个半死, 刷溜溜跪了一地,就差抱着谨欢的大腿哭,殿下,你这是犯上啊! 不过到了现在嘛,他们早就是八风不动,见怪不怪了。 要按他们主子,公主殿下的话说,就是贱的,讨打。 至于说皇帝陛下这是贱得慌,还是就想这么干,谁知道呢? 任何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都有一个开疆拓土的心,刘彻自然也不例外。再加上前头几代皇帝对上匈奴都是采取“以和为贵”政策,刘彻早就憋了一肚子火,就等着开战了。 只是一开战,粮食军备倒还能往后放一放,有没有能征善战的精兵强将,是不是兵强马壮,这才是最主要的。 匈奴人为什么年年敢来打谷草,仗着不就是马上工夫好嘛,不然正儿八经的地上步兵拼杀看看,谁比谁差差啊! 此番谨欢带回来的几匹大宛马,算是又给了刘彻不少希望,他正琢磨着怎么才能让马匹更好呢。只是这术业有专攻,就算是皇帝,对上这些个专业知识,也不好使啊! “大宛马虽好,可是骨架到底细了些,只怕负重能力不够,最好能结合两者之长,既有大宛马的速度,又能增加负重,这样训练出来的一支骑兵,当可同匈奴抗衡。” 要说当年为了她那三千骑兵,谨欢真是使了老鼻子劲儿了,她那些骑兵的马儿是从哪儿来的,那真的是到处筛选搜罗得来的啊。就这样,一开始那马的质量也还不够呢,若不是后来铠甲又改良变轻,马匹是真的负重不了。 幸而学宫里也有专司畜牧的人才,一代又一代选种,专挑好的杂交,后来又慢慢稳定,总算是得到了合用的军马。不过这件事属于长期才能见效的事情,短时间内必然是无用的。 想也知道啊,不说马mama怀孕生子,就是小马长成到可以配种,那也至少得要个三四年的时间呢。不过这也算是利在千秋的事情,现在开始做的话,要是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