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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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的夜晚露浓雾涨,空气的湿度比白天更盛些,晚风婆娑树叶的轻响加上小飞虫啃食草地露水的声音,让人不自觉地精神紧张。叶沛元紧挨着陆旭秋,他不冷就是害怕,声音哆哆嗦嗦的,连乌鸦划过树林的振翅都能吓得一震。 “你确定晚上露宿在这儿没问题吗?我可是在山上看到蛇了欸!” “有蛇也是无毒的草蛇,没什么事情。” “胡说八道!那蛇明明会攻击人!” “你不用球鞋砸他就屁事没有,你非招惹他,他不还击反倒奇怪好吗?”陆旭秋觉得好笑,不过没忘记把自个儿外套盖在对方光秃秃的左脚,“与其担心蛇,不如担心野外的虫子,要是蜱虫咬了你,保准你又痛又痒。把衣服拉拉紧,小心别露出rou。” 这个贴心的动作,让叶沛元心神荡漾了一会儿,当然他知道陆旭秋就是顺手那么做,只是对他来说,很久没被人这么温柔对待过。 这些年习惯性把疼痛作为甜蜜的奖赏,却忘了真正的甜是什么滋味。 “你怎么会懂这些?” “之前和你说过的那次夏令营嘛,还是学了些野外求生知识。” “哦,对哦,那岂不是得感谢陆维倾了?”话一出口,叶沛元立马后悔了,好端端的提他做什么,明明气氛挺好的,“哎,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的。” 陆旭秋没生气,道理是这个道理,要不是被陆维倾强行送去夏令营,他也不会学到这些,更不会在今时今日派上用处,凡事有利有弊,早早学会独立,比同龄人早熟得多,看事情长远些,也是一种自我成长。 “其实昨天……我也是一时失言。”叶沛元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垂下脑袋,他有时候也挺鄙视自己锱铢必较的个性,左不过就是一小孩的几句屁话,可他心里就是容易膈应,做惯M的人,在主人面前身段太低了,遇到旁人恨不能处处把自尊心抬得很高,本来就是两个圈子的事情,不理解是常有的事情,可他学不会隐忍,一时的解气畅快比憋屈隐忍重要得多,所以生气时,他知道陆旭秋听不得什么,就非说什么,哪怕快三十了仍是明知故犯着地讨嫌着。 “哈哈哈哈没事啊。”陆旭秋呵呵笑了一声,叶沛元紧挨着他,能感觉到身体传来的微小拂动,笑声明明很尴尬,又让他觉得心疼。 “我保证以后肯定不提他了。” “那不行,你不提,谁跟我说他坏话啊。”陆旭秋敲了敲叶沛元的脑袋,“你别想那么多,其实我没那么在意,何况你说的也没错。” 就像皇帝的新装里讨嫌的小孩,你只能说他毫无礼貌,可你不能说他有眼无珠。 “我确实挺在乎陆维倾的,方叔叔也这么说过,没你那么直接。只是恋父这两字我有点接受不能,听起来倒胃口。” 以前方剑和陆维倾提过要多关心关心他,没当着他面,话口指向的是教育问题,譬如“你啊多少关注小秋,小孩子会跟着有样学样的。”“有空你也参加一次家长会吧,满足他一下也不难,这不是考了第一……”“生日会我给他办,你就过来吃个饭就好了,什么也不用做,毕竟十周岁了是个大日子。” 然而,无论是方剑的努力,还是他的期待,男人从来都不以为意,一意孤行的陆维倾比谁都要固执,连陆旭秋都笃定地认为,他是故意的.难道举手之劳的关心都怕麻烦吗?只不过是刻意而为吧。一直竭力地拉远两人的距离,他再傻也看得出来。 面对陆旭秋的自嘲,叶沛元欲言又止,他心里早就有了一份答案,他从主动结识陆维倾的那天,到费尽心思与他交好,又格外爽快地接受了陆旭秋的到来……有些是巧合,但更多是私心,如同这些日子,他就是为了这份答案不断刺探他们父子的关系。 夜风习习,头顶上的月亮如镜面般清澈,纯粹的光明透不过这层层叠叠的茂密森林,落在脸庞上只有那么狭窄的一方光亮。 叶沛元凝视着年轻的男孩略带忧愁的眉眼,他还是心软了,比心动更糟糕的一份情绪,“你想过陆维倾是gay吗?” 乍然听到这话,陆旭秋一愣,他以为叶沛元开了个无聊的笑话,空口鉴基实属离谱,呵呵一笑,“你可别忽然恶心我,难不成你喜欢他那型?” “那不会。”叶沛元笑了笑,“喜欢他的不是我,是我的前主人。” 手电筒的光落在了地上,他看不见男生震惊的表情,自己若无其事地耸耸肩,好像并不在意这个早就消化无数遍的事实。 “可能这么说有点武断,但他们的关系,一定不简单。” 那是一张照片,他在主人的书柜里发现的,上面是一位年轻的男人,衣着十分朴素,但五官却俊美飘逸,让人挪不开眼,他一只手伸出画面外似乎在阻挡什么,另一只手遮掩着牙齿,眼睛眯成好看的弧度,他正在对着拍照人笑,既是腼腆又是开怀。身后的背景很模糊,像是在剧院,舞台是发黄的橘红色,但空无一物,只有梁顶高处依稀能看见条横幅写着欢庆元旦四个大字。 照片的背面是两行黑墨写的字。 【这张小陆笑得像个傻子。】第一排是龙飞凤舞的字迹,潦草非凡。 【那还是没有你傻。】第二排是修长凌厉的笔锋,不失工整。 就是这样的一张照片,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心情,他偷偷藏了起来,然后被发现的时候,这个从来都是奖罚有度的男人,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 “所以那天被打到屁股开花的时候,我就特别讨厌照片上的这个男人。”叶沛元眨了眨眼睛,毫不掩饰他语气里的妒忌,只是回想仍然记得屈辱的那天。 他并没有挨顿鞭子就此罢休,他是喜欢疼痛,但他从不软弱,一个真正的偏执狂追根究底的欲望是极度恐怖的,所以他很快从那张照片找到了来源,又从来源寻到了“陆维倾”这个名字。 再之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参与一场东市的土拍局,不经意泄露自己在建筑行业的成就,轻描淡写地聊聊装修,一拍即合之下,再顺理成章地加个好友。 只不过,当他与陆维倾攀谈后,困顿了许久。男人的记忆一片空白,仿佛生命里没有出现过那个名字。 “康明科技最近上市了,有听说吗?”故意提及那家公司,甚至还带着一本印着男人封面的杂志来到酒局,然而现场,却是旁人颇为熟络地点评起来。 “那创始人我见过,C轮融资的时候,老刘你不在场嘛。“ “我记得叫闻若康,能力挺强的,也有远见,三十多岁还从美国回来创业,一般人没那么个魄力。” “他搞得那软件有挣头伐,我看老刘你心情蛮好的嘛。” 他们聊天的时候,叶沛元全程都牢牢地盯着陆维倾,然而男人只知道在旁边连声附和,陪笑的眼睛一刻都没离开过夸夸其谈的业内大佬,眼睛透着精明的光,不忘谄媚地奉承着,“刘总对投资的敏锐度是真是没话说,怪不得是圈里的风向标呢。” “庸俗。”叶沛元鄙夷地腹诽,没了半点好印象。若说他原先还带着一些“潜在对手”的介意,这一刻立马烟消云散。 他对自家主人的品味一向很清楚,这种徒有其表的人,怎么可能让男人记在心里?所以就算是大学同窗又怎样?不过是一张泛黄的照片罢了,说不好那天只是碰巧赶上心情差罢了。 所以本来答应帮陆维倾的新宅装修设计,后来故意抬高了报价避开了档期,他不屑把自己的精力留给这种不入流的情敌,没删微信好友,维持一下表面关系已经算是他的体面了。 也正是这份不删好友的成年人体面,让他不久后发现,陆维倾的生日是十月十日。 “1010”,两个数字构成四个字符,因为太简单了,他从没想过会和生日挂钩。他和闻若康认识十年了,从他们认识的那年,伊萨卡公寓的门锁,再到这些年换了好几部手机的锁屏密码,这么简单的一串数字,一直没有变过。 当然,这不能代表什么,也许只是巧合罢了。 可第六感隐隐约约提醒着他,他不想追究都不行,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偷偷拿出男人的银行卡,深吸口气对着屏幕输入“781010”这串数字,结果系统竟一秒停顿都没有,提示他成功进入账户。 “然后呢?”听到这里,陆旭秋忍不住揽过叶沛元的肩膀,他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酸楚的情绪。 “你觉得我的个性忍得了吗?”叶沛元笑了一声,“我当然是二话不说,直接冲过去质问他,你是不是心里一直有别人所以没办法和我在一起!” 然后,他的好主人淡淡地告诉他,“我从一开始就说过,我和你只会是主奴的关系,没有其他,时间久了,不代表那道界限就模糊了。” “那陆维倾呢?那他呢?他做你的狗你乐意吗?!”叶沛元失态地大喊。 当这个名字蹦出来的时候,男人的脸立刻变得僵硬冷淡,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目光阴寒,“你找过他?” “找过见过还聊过,怎么样?!你还想打我一顿不成?!”叶沛元抬着下巴,他个头比男人矮了大半截,可这会儿他挺着胸口气势一点也不弱。 他不是一个真正的M,至少一开始不是。这么多年,之所以心甘情愿地叫他主人,是因为闻若康的身边从未有过其他人,他愿意配合男人的喜好,在他身边,温顺听话地做他的一条狗,享受他给的疼痛与温柔。 可现在真相是男人身边是一直有个位子,一个名正言顺的恋人身份,他心有所属,而且一往情深! “闻若康……”陆旭秋皱着眉头呢喃着,他搜刮了一圈回忆,确信自小到大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也没有在家里的相册看过任何陆维倾与大学好友亲昵的合影。 当然他相信叶沛元说的全是真的,无论是激动的颤抖,还是失落的耸肩,这些情绪都太真实了,真实地令人心疼。 但是,他心里实在忍不住嘲笑这个叫闻若康的家伙,对谁深情不好,对陆维倾?要知道千里冰封终有一日瓦解消融,死水废土亦能等待焕发生机地那天,但面对一个没有爱的男人,任何付出都是徒劳无功的。 甚至名字都不会被他提及,那样的微不足道,仿佛未曾来过。 当然,也许不久之后,待他离开这个家,他的存在也会被男人干干净净地删除,不会留下任何一回忆。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不会和闻若康一样被圈在陆维倾这三个字里这么久,都无法解脱。 他会比男人更干脆地离开,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