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羚文学 - 耽美小说 - 我完全不爱我的儿子在线阅读 - 第四十一章 夏日的晚风

第四十一章 夏日的晚风

    “我和你一样?”陆旭秋抬高音量,扯住了他的胳膊,大有一言不合要干架的气场,表情轻蔑又好笑,仿佛听到这世界上最好笑最愚蠢透顶的笑话。

    可他的反应落在叶沛元的眼中,更像是心虚的姿态。

    “嗓门这么大有什么必要?嚷嚷给谁听?”他毒舌地一口反驳,眼睛尖锐得像只豹子,“甭说恋父了,恋父都是抬举你,你就是张着嘴喝不到奶的小屁孩吧!”

    话音刚落,他的双颊被陆旭秋的手一把向内捏住,年轻的男生终究沉不住气,简单粗暴地堵住对方喋喋不休的嘴巴,练过跆拳道的手劲本就极强,叶沛元那腮帮子紧贴着牙壁,痛得面颊发酸。

    然而,他的气势没有任何慌乱,额头冒着汗的同时,眉头皱出了深深的嘲讽,亢奋显露在他眼色中,“你有这个力气,为什么不敢对陆维倾做?”

    “你闭嘴!”陆旭秋加重了力气,眼睛冒着愤怒的火花。他年轻气盛,尽管比同龄人早熟些,遇到这种事还是耐不住性子,声音高了八度不止。

    叶沛元饶是身形矮小,然而年岁在上,阅历丰富,就算是这种情况,他也毫无半分胆怯。于是乎,抬起一丝不挂的左腿,勾上陆旭秋的膝盖,然后缠在他的大腿上。原先还在愤怒中的年轻人被这一招给吓到,等他一低头,竟见到叶沛元的roubang因疼痛感而兴奋勃起,神情也变得轻佻勾引。

    疼痛,只对害怕疼痛的人有效。

    陆旭秋一想到刚刚男人在阁楼中做的yin秽事,立马甩开手,如同挨到什么脏东西似的,往后大退一步,就在他慌乱阵脚之时,抓到机会的叶沛元狠狠抬腿踢中他的膝盖,趁着他吃痛弯腰的时候,这个瘦弱但极度机敏的男人用力地从后面一把将高大的青年从阁楼上推了下去。

    阁楼到二层的台阶并不高,将近三米半的高度,对陆旭秋这种人高马大,身强体健的年轻人不会有什么大碍,本能作用下,陆旭秋从楼梯滚落时紧紧抱着双臂护住关节,可重心不稳滚落台阶多少会擦破皮肤,磕青肌rou,等他捂着膝盖暗暗隐痛眉头紧锁的时候,叶沛元亦步亦趋地,慢悠悠从台阶上晃下来,他浑身赤裸,身体带着大面积的纹身和性虐的痕迹,脸色泛着红润的光泽,因作弄陆旭秋成功,神情写满得意。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的性器始终勃起着,无论是因为先前的被暴力还是此刻的反暴力,他都为此而高兴不已。

    像是心情转好,叶沛元弯下腰伸出手,主动问道,“没伤着吧?能起来吗?”

    陆旭秋甩开他的手,瞪着眼睛看他,胸中憋着一团火。

    叶沛元嘻嘻一笑,不顾反对抱住了他的左边胳膊,并且用赤裸的胸口在那只手臂上蹭啊蹭的,rutou摩擦在大臂肌肤的触觉立马让陆旭秋起了鸡皮疙瘩。

    “你别这样!很恶心啊!"

    陆旭秋大喊一声,用力推开叶沛元,没了任何风度。

    叶沛元被猛然推到在地,他没有生气,表情也不难看,反倒眯着眼,狡黠而精明,上上下下打量着陆旭秋,嘴唇抿了抿,随而微微上扬。如果说之前对这个年轻人只是觉得有趣的话,这一回他心里倒是端了不少别的心思。

    他抬起一只脚,顶入了陆旭秋的大腿间,勾引意味十足,“如果我是陆维倾,你还推得开吗?”

    再度听到这家伙提到这名字,陆旭秋再也无法忍耐,身手矫健的他,反手迅速将叶沛元重重按倒在地,怒不可遏地狠狠揍了他右脸一拳。他眼神狠厉,瞳孔聚成一团,这拳没有半点手下留情,男人的脸立刻被揍肿了,嘴角也微微渗血。

    “这么生气,至于吗?”叶沛元模样狼狈,可气势不弱,身体在这种状态下仍然很放松。

    “我不过说了两三句,你就出拳揍我。”叶沛元眨眨眼,笑道,“这个拳头用来对付你恨的人不好吗?”

    陆旭秋伸手扼住了他的喉咙,脸色冷得发寒,“不想被揍就闭嘴。”

    因扼喉逐渐说不上话的叶沛元咳嗽了两声,他对暴力有一种天生的熟稔,仿佛百毒不侵。但陆旭秋逐渐加重的力气,也使得男人的脸色从涨红转而青紫,再捏下去,仿佛那细瘦的脖子就要被拧断了。

    在对方双眼微白向上翻起的时候,陆旭秋还是xiele气,他松开手指,放了对方。

    然而狼狈地快要喘不上气的叶沛元,眼中泛着艳色的光,在窘迫的境遇中仍然不忘勾引,他艰难地一字一句道,“你这样用力,都快让我射了。”

    说罢,厚颜无耻地挺了挺腰胯,颇有存在感的性器磨蹭在陆旭秋的大腿附近。

    陆旭秋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即便未经人事,他也是撸过管的正常青年,碰到自己的jibaOK,但别人的,那可不是一般的恶心了,他反胃至极,不想看见,更不想碰到同性的那玩意儿,如同跳脚的蚂蚱,他立马从叶沛元身上弹起来,直接背过身去,再也不看一眼。

    对付无赖他属实没有招数,尤其是喜欢暴力的无赖,如果痛揍让对方更兴奋,岂不是便宜了他。陆旭秋憋着气,恼火对方的无耻下流,又气恼自己今晚该死的好奇心。

    说到底不看不就什么屁事都没有了吗。

    然而,也就是他背过身生闷气的时候,叶沛元却莫名其妙地弯起嘴角。

    能让陆旭秋再度吃瘪可太有意思了。

    “诶,别气了。”主动拍了拍陆旭秋的肩膀,叶沛元语气软了点,“逗逗你而已,我都没生气你偷看我,也没气你鄙视我,更没气你揍我掐我,至于为了几句话恼火吗?”

    陆旭秋不理他,叶沛元也与自己相处一些时日了,明明知道他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和陆维倾的名字绑定在一起,这种连接,是羞辱他对男人的恨意。

    然而现在说这些没什么意思,今夜太混乱,他脑子里心里都揣着太多火气,沉着声音,一句“我先回去睡了。”不再多辩解任何,头也不回地下了楼梯。

    叶沛元没叫住他,只是杵在楼梯口凝望着对方,梁顶的一小方寸玻璃窗倾泻着淡淡月光,漆黑的楼道,只给了年轻人固执的背影一点意味不明的轮廓。他并非不懂对方斤斤计较的情感,曾几何时,他也是这样青涩偏执,也有着对感情格外执拗的一面,如今即将而立,除了脸皮上的rou多了些,节cao和羞耻心早就所剩无几。

    如果恨一个人,可以用尽全力地恨,那一定是种自由。

    回房间的陆旭秋当然没有睡着,他几乎是被阁楼的那个震撼画面和叶沛元在他耳边说的那几句话折磨半个晚上,快要凌晨时才迷迷糊糊睡去,然而不知怎么的,竟浑浑噩噩做了一场噩梦。

    严格来说,那不能算是噩梦,是场极香艳和恐怖于一体的梦。

    他梦见自己悄步上楼,矗立在阁楼前,像个窥探的变态,鬼鬼祟祟地盯着门缝内。然而,令人吃惊的是,跪在地上,屁股含着粗大roubang上下吞吐的男人,竟是他的亲生父亲,素日寡淡无味的陆维倾此时面带桃春,合上双眼,嘴里亦有亦无地发出糟糕的喘息,被情欲渲染的容颜异常艳丽。

    他愣愣地站在阁楼外,不知如何是好,心里满是惶恐和吃惊。忽而,一双手从背后怀抱着他,抚摸向他不知何时勃起的roubang。

    “这么硬啊。”

    他听到声音、猛然回头,只见叶沛元站在他的身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语调嘲讽又笃定,“是因为看到陆维倾的话……”

    他立刻大骂对方闭嘴,然而在男人手中生龙活虎的roubang正嘲讽着他的口是心非,不知为何,自己的身体竟僵硬得动弹不得,竟任由男人的抚慰。

    “舒服吗?”叶沛元笃定地说着,伸出舌头舔着他的耳垂,他温热的身体紧贴着他,往后毫无退路。

    就在陆旭秋快被男人撸到射精的时候,忽然抬眼,只见眼前站着陆维倾。

    男人身着西装革履,不复先前的yin荡模样,眼神一如既往的厌恶,像看垃圾一样看着他,嘴里轻蔑地一声,“恶心!”

    脑子轰然大乱,陆旭秋咣当一声,从硬板床上摔了下去,疼痛感令他从梦境迅速脱身,摇了摇头,忽然有种谢天谢地的惊喜。

    之后,再怎么辗转反侧都睡不着了,用冷水冲了把澡,身上神清气爽,意识渐渐清明,趁着天亮云浅,带着锄头背上箩筐就去山里摘野菜和笋头去了。

    这本来算得上他自长大以来最有趣味的一个暑假,山清水秀,幽静清闲,风光无限好。结果这下好了,拜指一算,他还有一个半月要在这儿煎熬。

    经过昨夜,心里五味杂陈,没点情绪那是不可能的。活了快十六年头一回和搞SM的这么近实在大开眼界,另一方面叶沛元非要喋喋不休地提到陆维倾实在恼火。

    不过他也烦躁,好端端做那种恶心的梦,也不知道是恶心陆维倾,还是来恶心自己来得更多些。

    摘了一箩筐的笋和野菜,天色渐渐暗了。说来这种体力活挺适合他,虽然累,但劳作的时候脑子里比较简单,能将太多烦心事全部抛掷脑后,专心致志于手头上的事情,畅快了不少,下山途径一条清澈湍流,想起前几日叶裴元在这叽叽喳喳说下次要来这儿写生,心里又复杂起来。

    平心而论,自己挺喜欢和他相处的。

    叶沛元虽然比自己大了十二岁,但从不端架子,也不曾拿长辈的姿态说教。大部分时候,他们都是很平等的聊天对话,毫无年岁的间隔,就算是他吐槽陆维倾的时候,男人也从不讲什么“毕竟他是你父亲”“我想他心里还是关心你的吧”这类无关痛痒的话。

    甚至,他是无条件地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相比之下,方叔叔虽然对自己很照顾,但他的心永远都是偏向陆维倾的,有时候还会主动替男人打圆场,“维倾也有不得不说的苦衷,等你长大或许会好些。”又或是“维倾最近工作压力比较大,要不然你就住我家里待几天。”“我猜他因为应酬的事情在烦躁,我晚上约他去诊疗室,你和然然去打球吧。”

    很多关心的话背后都是以陆维倾为第一出发点。

    他知道方剑试图想要平衡他们的关系,想让这段父子关系不要闹得太僵太难看。可是对他来说,他更需要一个完完全全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人,能真正地理解自己的处境,不要什么多视角多立场,就只替他着想就好了。

    好吧,想到这儿,陆旭秋倒是生出几分自责了。

    昨天确实不该用那样的语气嘲讽叶沛元,是gay或者是M都是他的事儿,与自己有什么干系呢,再不堪的喜好又没影响到他,被用那样鄙视的语气评价,任谁都不会高兴。

    会故意提及陆维倾吧,也是想让自己明白打破对方的禁忌有多惹人嫌吧。

    不管之后怎样,回去做道红烧rou给他道歉赔礼好了。

    陆旭秋下了山回了木头屋,结果在房子里没瞧见男人,喊了几声他的名字也不见踪影,傍晚的叶裴元很少会出门,因为黄昏山里的毒蚊子是最多的,他总说自己招蚊子体质打死也不肯出门,就连饭后遛狗也是陆旭秋一个人去的。

    他去了后院,大圆儿倒是蹲在狗窝里乖乖地睡觉,见到他来了,立马哼哧哼哧地奔向食盆,里面还放着昨晚丢给他的一根啃得没rou的骨头。

    “不是吧,他连狗粮都忘了加?”

    陆旭秋心里古怪,给大圆儿添了些狗粮,又把摘好的野菜放进厨房水池,只见灶台旁放着两碗面条,粘成了一团,他看了看乱七八糟的厨房,不会是叶沛元这家伙是想做午饭来着吧,他仔细地看了看那团糊状物,还打了两鸡蛋,够体贴的。

    不过,这两碗都没动过。

    奇怪,他没吃吗?陆旭秋打了他手机电话,村里信号时有时无,打个好几次才能通,然而这次,打了好半天,号码始终不在服务区,这些他心里不太安定了,就算叶沛元想把自己抛在这儿,一个人溜,也不至于连张纸条都不留下。

    他在屋子里转了转会儿,确认对方没带走行李,然后注意到鞋架上那双登山的徒步鞋不见了,衣架上的防风外套也不见了,这两件装备只有叶沛元跟着他去山里挖笋才会穿。

    “那家伙不会去山里找自己了吧……”陆旭秋皱着眉头,他不排除这个可能,但那家伙显然是不太认路的,就这,也要跟着去吗?

    越想越觉得,是那家伙干出来的事,大概是中午发现自己不在,想做点午餐哄哄自己,结果没等到,就自行上山找他去了。-

    陆旭秋去院子里拍了拍大圆的头儿,“得了,去找你的笨蛋主人吧。"

    这里上山的路就两条,一条是缓坡道,牛也可以走的,村民平日会用锄头把杂草割干净,他平时经常带着大圆儿遛弯走的是这儿;还有一条是陡坡道,一般村民上山摘野菜或者刨笋抄近道都这么走,只带过叶沛元走过两回,陡坡道的路都是人踩出来的,只能看出一些草地被抹平了的印子,左不过三四十厘米宽,而这条路上,又有不少岔路,通往山里不同的人家,以及一些偏僻的坟墓,如果不是经常走,常常会被岔路迷惑,走着走着就偏了。

    陆旭秋在山里边走边喊他,大圆儿在旁边也到处嗅着味道,不知是不是那家伙迷了路,好几个岔道都有他的味道,天色渐渐暗了,他只能一条条地试着,一直快到七八点都没寻到他的人。

    天色越暗,山路越是危险,陆旭秋心想,以叶沛元的体力肯定爬不到山顶,毕竟真上顶了,下山的路也就只有一条了,很清晰就能看见,也不会碰不见他,大约是走到半山腰没力气了,又因为夜色看不清路,走岔了道,若是走到别人家里,肯定会回去,只怕是走到了陌生地方。

    循着这个思路,他带着大圆往山的北面走,那边是山村的墓地区,好多处坟头都建在那儿,平时人迹罕至杂草丛生,不容易走。

    他边走边让大圆儿闻着味道,果不其然,味道对了,这条路越走越深,大圆哈着气儿,陆旭秋把口袋里的rou骨头丢给他一串儿,摸了摸他的脑袋。

    “今天够你减肥的了。”

    一人一狗,顺着越来越浅的山路印子往北走,边走边喊他的名字,好不容易走到墓地区,仍没见到回音,忽然大圆儿大叫两声,陆旭秋一看,竟是叶沛元的一只鞋子。

    陆旭秋暗叫不好,这家伙铁定是遇见蛇了!

    山里人笼坟的时候都都会在旁边种许多夜来香,这类植物很招蛇类动物,迷信的说法是“地头蛇”有灵气,护坟保祖,当然更多是防止外人跑到坟边惹事。

    陆旭秋捡起那只鞋子,让大圆儿赶忙闻了闻,只见大圆儿在周边嗅了半天,停在某块密集的草丛处,他走过去扒开那块草丛,打开手电筒一看,下面是没路的,十分陡峭。

    陆旭秋看了一眼,心一横,把外套别在自己的腰间,然后蹲在地上,屁股紧贴草地,身体靠后仰,双腿弯曲,拿了一根杵杖杵在地里,打算借助衣服和杵杖的摩擦,顺着坡滑下去。

    同时他在速写本上写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然后让大圆儿叼着回去给隔壁的邻居刘姐,不管寻不寻得到,总要留条后路。

    做完这一切,他半躺在坡顶,在心里倒数三秒,然后咬咬牙就这么一路往下滑着,起先他还能用鞋子和衣服的摩擦力控制着下滑的速度,越往下速度越快,山岭越是陡峭,他不断借助着周边的灌木和大石头控制着停坡的机会,但光秃秃的手肘不得不被沿路的小石子和植被划伤,即便如此他仍然不忘喊着叶沛元的名字,大约下滑了400米左右,忽然听见了远处隐隐约约地回音。

    东北方向来的,他立马往那方向滑去,并鼓足力气大喊,“叶沛元!是你吗!”

    这嗓子在空旷的山林里特别嘹亮,仿佛穿透这片昏暗的森林。

    “陆旭秋……我在这儿……”

    果不其然,听到了他的声音。

    “你别慌!我马上来!”陆旭秋半蹲半滑地往那边走,终于在一块平缓的大岩石边见到了惨兮兮的叶沛元。

    手电筒的光刚照到他脸上,灰头土脸自不必说,腿上手上也全部都是伤痕,陆旭秋赶忙蹲下,摸了摸他流血最重的小腿,轻轻一捏。

    “啊!”叶沛元痛得龇牙咧嘴,“好痛!”

    “是骨头痛还是rou痛?”

    “不知道……”叶沛元嗓音沙哑,像是喊得没气儿了似的。

    “这样,你用力动一动你的两条腿,我看看伤没伤到骨头。”

    叶沛元听话地挪了挪,虽然是能动,可还是痛得要命。

    “好像没骨折,但骨裂说不好。”陆旭秋立马从腰包里掏出应急求生的止血带,“你帮我拿着手电筒,我先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叶沛元点了点头,只见陆旭秋熟练地用一次性酒精布处理腿上的伤痕,小心翼翼地生怕弄痛了他,然而灼伤的痛感仍然隔着皮肤传来,他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忍着点,不处理的话容易伤口感染。”陆旭秋安抚地笑了笑,“还好,没什么大事。”

    处理好伤口后,他环顾四周,从海拔的角度看,他们还在半山腰,北面的地形他不熟悉,贸贸然在往下走比较危险,加上叶沛元也走不了几步,天黑更是难上加难,不如等大圆儿回去帮他们带信,天亮了再走。

    一听到还要在这里等一个晚上,叶沛元立马强撑着说自己能走,但被决绝地反驳回去。

    “就你这个状态别想了,也不过就是在野外呆一个晚上,就当是野营好了。”

    “哪有野营是这样的……”

    手电筒的光很亮,引来很多野外的小虫子徘徊光源附近,那种密密麻麻的飞虫惹得叶沛元一身鸡皮疙瘩。陆旭秋从腰包里掏出驱蚊液和风油精,顺便在他被蚊虫叮咬的腿上擦了点。

    叶沛元一愣,“你还带着这个?”

    “不然呢,我怕你被咬成猪头啊。”旭秋用风油精点了好几处,本来男人胳膊就痛,现在是火辣辣的痛。“诺,让我看还有哪儿被咬了?”

    叶沛元抬起脖子。

    “你可是真招蚊子,脖子都没几块rou,还能被咬成这样。”陆旭秋边吐槽边帮他涂着风油精,然而就在此时,叶沛元举着手电筒的那只手忽然抖了一下。

    “怎么了?”

    “没……没什么。”幸好光只圈在了脖颈,若是挪到脸上,怕是满面通红的样子会被完全看穿。

    他无法解释,当那只手摸着本该清凉降火的风油精点在自己脖子上的时候,心里流动出一些微妙的东西,火辣热烈,比昨夜来得更加凶猛非凡。

    “我一直喊一直喊都没有人来帮我,我以为你都不会来找我。”叶沛元沉着声音开口道。

    “怎么会呢。”陆旭秋朝他笑了笑,“我肯定会来啊。”

    他的语气很温柔,温柔到叶沛元再也忍不住哇得一声哭了出来,他一把抱住对方,附在他肩膀上放声大哭。

    “可是昨晚上,我都那样对你……”

    “那也该是我和你道歉才对。”陆旭秋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带着有几分愧疚,“我刚刚来的路上就在想怎么跟你道歉来着。”

    叶沛元愣住,抬起头,眼泪挂在脸上呆呆地看着他,对方俊朗的脸上布满温和与歉意,太具有杀伤力了,他差点忘了这不过是位年纪轻轻的十五岁少年罢了。

    然而,夏日的晚风并不会告诉他,对这样一个人怦然心动,是对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