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4
笑,后世有个词叫“绿茶婊”,但那是漂亮女孩……她看看张一帆的身材和五官,摇摇头。 可惜了那男孩,能无怨无悔替她做苦力四年,一定是真爱无疑了。 心情愉悦的出了门,杨阿姨两口子已经等得着急了。“快上车,待会儿完了我们一定会把你送回来。” 车子出了农大,往主城区方向开了四十多分钟,穿过主城区,又往另一个郊县开,不知道是车里太闷还是紧张,她觉着头有点昏,连方向也觉着有点绕。 “阿姨家住哪儿?” “快啦,就在前头,累了吧?你叔叔开车就是有点儿绕,我也头晕呢。” 这个理由倒也说得过去,杜淼淼靠在座位上,昏昏欲睡。 也不知坐了多久,就在她快睡着的时候,车子终于停下,杨阿姨扶着她下车,进了一座普通的民房。淼淼奇怪,听谈吐他们应该是单位上的,还以为是住楼房呢。 当然,她也不能“以貌取人”,多少本地人几年后就是千万富翁呢,现在只是隐形富豪。 只是,这院子也有点奇怪,住了不少外国人。这年代的外国人在华国,总是能引来民众围观,甚至争相拍照,可现在却反过来,她成了“大熊猫”,老外都在看她呢。 杨阿姨适时的安慰她:“杜医生别担心,他们是我们学校的外教,租住在我这儿,在国外都是很优秀的人才呢!”言语间不无得意和向往。 杜淼淼淡淡的笑笑,也就这年代,华国内咨询不发达,在普罗大众眼里,来个老外都是优秀人才……殊不知二十年后,洋垃圾也是一种输出。 杨阿姨带着她进屋,倒了一杯温开水,“先喝点水,我去给你找点解暑药。” 淼淼忙说不用了,“阿姨家的狗在哪儿,我先看一下,待会儿回去还有事儿。” 杨阿姨却很客气,硬找了解暑药来。 坐了一会儿,淼淼头晕目眩的症状缓解不少,十一月已经凉了,哪还用什么解暑药,连忙拒绝,为了缓解尴尬,喝了几口温开水。 女人露出满意的笑容。 坐了一会儿,孩子没看见,狗也没看见,淼淼又问了两次。女人出门,不知道跟什么人商量过,没一会儿,牵进来一条大大的金毛犬。 杜淼淼眼睛一亮,她就喜欢这种大暖汪,每次见到都恨不得揉一揉。 只是,这只狗有点奇怪,揉狗的时候她顺便感知了一下它的状态,病确实有病,但年龄却只有三岁,正是青壮年汪,跟“十三岁的老狗”对不上。 她装作若不经心的问:“杨阿姨,生病的不是这只吧?” 女人一愣,“是,也不是。其实啊,这只是它孩子,也病了,麻烦你先看看这只……” 杜淼淼虽然觉着奇怪,但也没拒绝。在她心目中,老狗小狗都是一样的生命,只要能救它们,她都觉着满足。 ☆、074 那位杨阿姨的“老公”仿佛消失了一般, 再没出现。 杨阿姨的“女儿”也从未出现过,仿佛这个心善又执拗的小姑娘从始至终就不存在一般, 反正整个“家”里没有任何表明他们存在的痕迹。 很快,女人把她安排进一间屋里,给狗看病。 淼淼虽觉着奇怪,但她一路上已经透露了自己有一个在燕京当兵的大哥, 一个在人大上研究生的二哥,待会儿约好五点要跟他们吃饭。 意思很明显, 如果自己五点没有到达约定地点,两个哥哥都会找自己。杨阿姨要是有坏心的,这对她也算是一种警告和震慑,如果没坏心, 那也只不过是多此一举罢了。 所以,淼淼全程虽然觉着奇怪, 但都从未往坏处想过。 这只金毛犬是三岁零两个月的男孩, 四肢修长而粗壮, 毛发金黄发亮且柔顺,一看就是养得非常好的。这种犬种现在华国还非常罕见, 价格异常昂贵,养得起的人非富即贵。 更别说还能养得这么毛光水亮, 其主人肯定不简单。 淼淼替它摸了摸,体温有点偏高,狗狗正常的体温比人类偏高,这只金毛体温已经过了39度, 腹部也有轻微疼痛,肠鸣音亢进……嗯,还能摸出刚拉过肚子。 不用化验大小便,淼淼一摸就知道,这是典型的细菌性肠胃炎,要平时的话给它喂点儿止泻补液的就行,可现在……为了早点回去,反正也没人看着,她懒得喂药,直接输入“力量”。 没几下,金毛犬就抬起头,活蹦乱跳。 还很不巧的遇上一只发.情期的男娃,抱住淼淼的大腿就……呃,不可描述起来。 杜淼淼满头黑线,这家伙,真是个精力旺盛的男孩子。 没一会儿,那只病得快死的老狗也找到了,只不过在另外一个屋里,杨阿姨笑眯眯的把她领过去,完了回屋拿出几部摄像机。原来,淼淼刚才忙着治病,没发现屋里隐蔽位置有几个摄像机,正对着她全程摄像。 另一个屋里,坐着一群高鼻子黄头发的男女,无一例外,身上都穿着白大褂,屋里前后两面墙上是正在播放的大屏幕,屏幕里是一个女孩,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被无限放慢,一一分解。 “几位教授请看,我就说这女孩不简单,有超能力呢。”说话的正是“杨阿姨”,一脸谄媚,看着洋大人的眼睛都在发光。 反观几名老外就淡定多了,眼睛都没扫她一眼,静静地看着画面,一会儿交头接耳,低声“叽里咕噜”“叽里咕噜”,女人也听不懂,只是莫名的觉着特别好听,仿佛能听出一股伦敦味儿西雅图味儿,光听着声音就能闻到清新自由的空气似的。 她真的真的太想去国外了,当年没有勇气偷渡香港,错过了最佳时机,这一次她一定会争取!只有西方发达国家才是国家,那里的生活才叫生活,其他地方连生存都不算。 对,这位“杨阿姨”就是多年前从双水村逃跑的知青杨曼娜,最初过了几年东躲西藏的日子,可谓是吃尽了苦头,但好在她相貌不错,又上过大学,言谈举止文雅,认识几个不错的男人,慢慢的也把日子过起来。 其中有一个,待她真心,又懂文雅,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诗人,每月往杂志社寄一篇诗歌,稿费都相当可观。杨曼娜跟着他,不用下地,不用晒太阳,每天只要在出租屋里做好饭,等着他会友归来,享受温馨而又充满希望的二人世界。 后来,顺理成章的,杨曼娜怀孕,生下了爱的结晶,以为下半生终将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然,中途知道“前夫”林水生因为养母猪,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她也曾心动过。 毕竟,跟着这位“诗人”虽然满足了她的浪漫主义,但柴米油盐却略显捉襟见肘,他每个月花在人际往来上的钱就占了三分之二,剩下三